Alexandre Bohas
翻译 张瀞云
Passage au crible n°58
Megaupload网站事件可能只被简单地视为一长串关于著作权争端的最新案例。但这个案例的全球性与随后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和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的反对,构成了一个建构网络体制与规范的关键事件。
在2012年1月19日, 十八名Megaupload网站的高层领导人,其中包含了指标性人物金·「达康」·施米茨,这些人因违反著作权、洗钱与诈欺罪名而遭到逮捕。随后联邦调查局也决定透过封锁网站网域来强制关闭网站。对于上百万的网络使用者来说,这个事件带来了全球性的影响,不管是在媒体的放送方面,或是警调单位的行动所带来的后果。事实上,这个档案下载网站公司,总部设立在香港,每日吸引了近5000万个浏览人次,总计有1亿5千万名使用者,这些用户的网络用量约占有全球数字网络用量的4%。在美国总共有525个服务器,在荷兰有630个服务器,让用户与网站的连接得以顺畅地运作。
针对警方这次的扫荡行动,许多网络黑客透过「匿名者」这个团体以及普通网民同声抗议美国警方的这项作为。这些黑客甚至入侵了一些具有高度象征意义的网站,例如美国政府官方网站与环球音乐集团的网站,这些网站遭到入侵而一度瘫痪。同时,美国国会不得不通过两项法案来对抗网络犯罪与仿冒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和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OPA)。这两个法案特别计划对美国司法的权力延伸到网络世界,赋予了美国政府获取网络上所有可疑内容的权力,无论这些数据是来自美国本土或是国外。然而,在众多民间协会与具有影响力的团体的动员之下,这些法案的核准受到推迟。
一丶网络的全球商品化现象。在跨国公司的推动下,网络全球商品化的这个过程目的是在网络世界建立一个商业原则的基本框架。这个过程把网络世界与其社会环境进行剥离(反镶嵌),这个镶嵌的概念是卡尔·博兰尼(Karl Polanyi)在其它的时空背景下定义的「巨大变革」。网络的全球商品化现象渐渐取代了建立于免费、互惠和捐献/回报的原则,它也威胁到网络世界里文化、经济与社会的多样性,并且也再一次显示出市场机制是一个被建构的机制,或甚至可以说是被强迫必须接受的机制。
二丶 尚在成形中的数码网络的管理。在设想中,这个概念指涉一个强制力较小的公权力的行使,这个权力应当是更加地有代表性,以官方与民间的共识为依归,而非仅仅只是政府权力的概念。这就是为什么这个网络治理的概念越来越常受到国际组织与专家学者所使用,这些专家研究出不同的治理方式,这些方式适用于不同的多元议题与跨国行为者的全球化社会。然而,这个概念却未认真审视了反对声浪的暴力不当行为,以及公权力的胁迫手段,例如用来管理相关产业的警调与司法行动。
网络在当前构成了社会整体不可或缺的一部份,网络世界利于用户用以自我娱乐、进行研究与工作。正因如此,网络也带来了许多交流互动与分享行为。这些行为通常是在非商业的框架下并以互惠的原则来进行。举例来说,对等因特网技术(P2P)与串流技术(Streaming)为档案散播的新模式,传播规模遍及全球。此外,像是Youtube等网站有助于带有社群性质的去领土化关系,各式各样具创造性的的表达与创作方式能够在这些联系里获得发展。
而这些跨国公司投入了一个真正的斗争,目的在于能够在上百万的公民/消费者的活动空间占有自己的地位。事实上,重要的一点是,这些跨国公司鼓励网络世界里对其公司有利的行为、价值与表现。但是,这一点应当要有一个前提,这前提就是要先建立与承认网络世界的私有财产原则,以便让这些跨国公司能够合法地要求取回交流商品与服务的权利。这点也在于使得跨国公司的商品能够透过市场的建立增加其商业价值。这个依据供需法则的市场安排赋予了跨国公司一个事实上的优势,因为这些公司握有商品的版权以及创造、生产和传播商品的工具。
正因如此才会爆发网络司法规范的论战。我们已经提过这个领域的成文法的国际研拟过程,以及这个领域的大案件*。从一开始控告Napster的案件直到Megaupload的案件,这些案件旨在遏止或减少违反知识产权与版权的网络下载行为。多年来,许多所谓的盗版网站现在只提供合法的档案交流服务,像是Napster或Kazaa网站;或是有些网站甚至全然被强制关闭,例如Emule或Limewire网站。
然而我们必须要注意到,这些公司集团的影响力并非没有极限。因为亟欲塑造网络的商业化框架,他们首先与广大的网民有所冲突,另外他们也与其它直接发源自网络的公司发生对立的情况。因此这些像是维基百科或谷歌网站具有网络创造力与网络自由的优势*,这一点说明了为何这些网站积极地动员来反对保护知识产权法案和禁止网络盗版两个法案。
我们在最近这几周已经看到来自好莱坞与矽谷两个美国世界经济中心之间的激烈冲突。尽管好莱坞握有游说集团,但矽谷也利用民意支持的优势来施压于政府。在这个激烈的对抗之后,新的规则与制度应运而生。这个网络治理行为并非透过协商或对话来获得共识,而是因应跨国公司之间的对抗而出现,这些跨国公司作为国家的挑战者,他们如今也跟美国政府一样被当作是决策的重要单位。
Auffray Christophe, « MegaUpload : décryptage de l’affaire et des accusations », ZDNet France, 23 janv. 2012, disponible sur le site web : www.zdnet.fr.
*Bohas Alexandre, « Coup de force numérique, domination symbolique. Google et la commercialisation d’ouvrages numérisés », Passage au crible, (5), 16 nov. 2009.
*Bohas Alexandre, « Une construction mondiale de la rareté. Le projet ACTA d’accord commercial sur la contrefaçon », Passage au crible, (22), 22 mai 2010.
« De Napster à Megaupload, le long affrontement entre la justice et les services de téléchargement», Le Monde, 23 janv.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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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ois antipiratage : sous pression, Washington fait machine arrière », Le Monde, 20 janv.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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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er-to-peer, la fin d’un protocole ? », Le Monde, 11 mars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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