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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107 – 智慧财产权保护作为垄断的武器 Google将摩托罗拉行动 (Motorola Mobility) 卖给联想

Robin Baraud

赵伟婷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07

Pixabay

2014年1月29日Google宣布將旗下的摩托羅拉(Motorola) 以僅僅29億1千萬美元價格賣給聯想 (Lenovo),然而Google在2012年是以125億美元購入。即便經過大幅裁員,摩托羅拉仍然無法重新奪回市占,將此一行動電話領導先驅售出的行為,乍看之下如同一場賠本殺出的生意。但此評定需要被重新考量,因為Motorola所持有的17000項專利,最終只有2000項會轉移給聯想。另外,聯想也將受惠于其他15000項專利的部分協議。

历史回顾
理论框架
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历史回顾

联想在2005年收购IBM笔记型电脑部门後开始享有盛名。此项交易金额当时被认为高出其本身价值三倍以上。2013年年中,在艰辛地完成服务整并以及更换领导者後,联想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生产制造商。从一开始,该公司就希望藉由此并购行动,除了技术的转移外更继承了IBM形象,由於其ThinkPad等产品名称在欧美市场已建立地位。

目前,全世界大约70%智慧型手机都配备以Android为基础发展的作业系统。此为由Google提供给制造商的基础软体,制造商可以依照不同产品需求调整作业系统。Google 的合作厂商,包含了台湾宏达电(HTC) 丶日本索尼 (Sony) 与南韩三星(Samsung),对於2012年的Motorola的采购案都十分忧心,害怕此品牌最後可能成为唯一配备Android系统的智慧型手机。Google从2010年开始与各制造商合作 (一开始为HTC,之後和三星以及Asus和LG) 推出一系列高阶低价的智慧型手机以及平板电脑,配备无法修改的Android作业系统。对此,各厂商皆认为Google在策略上企图将它们驱逐。

在Google与主要竞争对手的电子书大战中,也将会用到Motorola的专利。2012年2月27日,它与苹果(Apple)的诉讼官司败诉。此法律行动要求Apple在市场上收回使用IPad和Iphone,主因於使用了几项Motorola所持有的工业专利。然而,他们清楚地知道本身的控制权。事实上,在Android的每一个终端销售中,制造商必须支付给Google5到15美元,以分担专利发明的成本。

通过收购Motorola行动,联想在智慧手机的制造商世界排名中已从第五名上升到第三名,仅位於Apple和三星之後。目前一系列低阶产品已经在中国市场打下根基,它更计划投资中阶系列产品,促使2014年在美洲与欧洲市场上推出。在此情况下,Motorola的品牌形象以及其重要的存在感都有利於其接近市场。换句话说,技术转移在本次交易中似乎是一个次要优先选项。然而,2014年1月23日星期四,技术转移却是联想花2,3亿美元,收购IBM低阶伺服器业务的主要目的。与收购Motorola mobility的原因相似,联想曾在2013 年表示想收购黑莓机(Blacknerry) 的意愿。但由於害怕此公司将成为中国国籍,此项目标被加拿大当局所禁止。

理论框架

一、智慧财产权作为国际竞争的工具。世界贸易自由化与智慧财产权保护国家立法的一致化(Homogénéisation) 同时并行。此一致化允许企业持有专利,在法律上禁止其竞争者生产相同性的产品(包含物质性或是非物质性)。
二、跨国企业追求以垄断营利。在单一经济强权垄断情况,顾名思义同业中没有需要担心的竞争者。因此,它不需去获得相对的优势利益,而是继续努力维持单方的霸主支配地位。事实上,维持市场竞争力被证明是代价高昂,这也是为什麽建立垄断以增加盈利被视为是理性的。

案例分析

由世界贸易组织(WTO)所捍卫的保护私有财产典则允许了在科技专利上建立霸权。目的包含了确保企业在研究与开发上的投资报酬。此试图鼓励创新与进步的世界经济控制措施,确立了完全竞争性的理想类型不存在。在行动电话领域中,此些规范已促成由跨国公司所组成的寡头政治浮现。此些公司受利於庞大的财政收益,在产品开发上能持有或可协商使用多项专列产品。这些有利於手机应用开发的工业产权可以被归类为两大类。第一类为,在硬体方面的物质部分,另一类为,确保功能作用的软体部分。目前,在智慧型手机上的竞争聚焦於第二类。尽管对目前现存技术的些微贡献(以苹果触碰式滑动解锁为例),但由於电池容量难以改变,手机零组件各别性能的提升仍有很大的限制性。
目前 Google将自己几乎完全定位在软体开发,并善用此优势。采用Android系统的手机制造者为了脱颖而出,分别开发越来越先进的辅助功能。一些手机厂商,像是三星,就提出以追踪使用者眼球滚动来操控手机悬的浮式翻页功能。但此做法逐渐地掩饰了以Android作为基础的软体,使得消费者难以辨认。此似乎为Google带来问题,因为其正在准备施行,以收集与分析个人资料数据的产品的商业模式(Gmail, GoogleMaps, Google Calendar, 等等),却因此不再被应用。 然而,其原则目标仍维持在建立产品相关规范,如同微软能够操控电脑系统一般。这样一个全球性系统的利益,在於在一个大多数使用者都已经习惯作业的背景下,将会很难竞争。换句话说,此垄断情况将带来令人满意的收益。

透过获得Motorola专利,Google强化了智慧手机作业系统开发上垄断的能力。所带来的成果将会是双倍的。首先,由於创新上的高成本与艰难,Google将继续维持竞争者挑战的困难度。再来,在Android作业系统上也增加了合作夥伴对它的依赖。除了Motorola的品牌外,联想更获得有价值的技术知识,并且得利於透过新的子公司适当地融入美国市场。中国身为WTO会员国,事实上其企业无可避免地必须取得众多专利才能进入其他国家市场,行动电话便是一个例子。

参考資料

Andreff Wladimir (Éd.), La Mondialisation, stade suprême du capitalisme ? Mélanges en hommage à Charles-Albert Michalet, Paris, PUN, 2013.
Chiu Justin, « L’anarchie mondiale dans le secteur de la téléphonie mobile. La guerre des brevets entre les fabricants de smartphones », Passage au crible, Chaos International, 7 janvier 2013.
Le Monde, « Google revend Motorola au chinois Lenovo mais garde les brevets », 30 janvier 2014, à l’adresse web : http://abonnes.lemonde.fr/technologies/article/2014/01/30/google-revend-motorola-au-chinois-lenovo-mais-garde-les-brevets_4356898_651865.html?xtmc=lenovo&xtcr=5 [3 mars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