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100 – 相互妥協以換取不確定的協商空間 伊朗核武暫時協議,2013年11月24日

Josepha Laroche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100

Nucléaire iranienSource : Wikipedia

針對伊朗的核武問題,十年來多次協商失敗之後,2013年11月24日終於達成一項臨時協議,由伊朗─外交部長Mohammad Javad Zarif─以及5+1集團共同簽署,包含五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中國、美國、法國、英國、俄羅斯)與德國。這項臨時文件提出六個月的期限,以期達成最終的協議。至此,參與協商各方要求伊朗具體暫停核子發展計畫。因此,伊朗的鈾濃縮提煉不得超過5%,以防止任何軍事上的用圖。至於現存且超過20%的濃縮鈾─接近軍事用途─則必須與以銷毀。此外,新的鈾濃縮離心機將不得架設運作。同樣地,所有進行中的工程,尤其是重水反應爐,也必須暫停。而面對這些要求,各國將取消對伊朗造成重大影響的部分制裁行動,作為交換條件。伊朗將可因此獲得高達40億美元的資金援助。然而,絕大部分的國際禁運措施仍將持續,尤其是石油和金融交易方面。當然,這項協議可視為減輕衝突的第一步,但卻充滿不穩定性。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不擴散核武器條約(Traité sur la non-prolifération des armes nucléaires, TNP)於1968年7月1日簽定,並在各締約國通過之後(美國、英國、蘇聯以及其他四十多國,伊朗在1970年即簽署並通過這項條約),於1970年3月5日正式生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區別出兩類國家,一為在1967年1月1日之前已擁有並爆炸核武器的國家,另一為未擁有核武國家。第一類締約國(美國、蘇聯和英國) 保證不幫助其他國家取得核武器。而第二類國家則保證不製造且不試圖取得核武器。擁核武國家必須幫助無核武國家獲得民間用途的核技術,以作為替代條件(第四與第五條)。也就是說,這些至今仍生效的措施主要目的在減少、甚至消滅核武器在全世界的水平擴張。

依照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第三條,國際原子能總署(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Energie Atomique, AIEA)的任務在於管制無核武國家是否和平使用核原料。為此,國際原子能總署和每個無核武國家簽署保證協定,以便確認各國能履行義務。隨後還執行了一項提高國際原子能總署職權的計畫,稱為「93+2」,以加強管制的範圍和各項細節。目的在於保障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的效益。
伊朗仍是不擴散核武器的締約國,自然必須接受國際原子能總署所有相關的管制檢查。然而,十多年來,國際原子能總署懷疑伊朗暗地偷運以製造核武。經過多次談判未果,國際祭出連串的制裁措施,現在則是徹底解決伊朗核武問題的時機。

理論框架

一、制裁如文明化的外交策略。制裁是國際公法組成之一,近幾個世紀以來,國家以制裁作為反擊的武器。制裁的目的在避免戰爭,懲罰任何一個違反國際規則的國家,以讓它們悔改。因此,以外交手段有效地解決戰爭暴力,國家行為者同時讓對外干預行動更文明化。
二、威懾強制外交的限制。強制外交不如軍事策略目標確定,但仍需要高超的操作技巧。當然,強制外交旨在影響協商,以達到預期的結果,同時避免掉衝突可造成的人員和財物損失。然而,強制外交在參與行為者策略的互動對峙下,必須容忍一個不確定的空間。但是,這個無法預期的空間遭到以色列的否決和反對,它認為伊朗僅是在利用這項協議。

案例分析

於2003年,國際原子能總署宣布位於伊朗納坦茲(Natanz)的核電廠有超過民間規範用途的高濃縮鈾。因此,國際原子能總署要求伊朗證明並未發展核子武器。此後,伊朗和其他要求遵守禁止核武器擴散條約的國家之間的關係愈來愈緊張。由於沒有進展,國際原子能總署在2006年把伊朗核武問題提交到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安理會通過了第1737號決議文以制裁伊朗,禁止任何有關核能和導彈領域的材料和科技的販賣。這項決議文還定下了最後通牒。在2007年,安理會通過新的經濟制裁措施 (第1747號決議文) 以反擊納坦茲核電廠的濃縮鈾活動計畫。美國也採取對抗措施,針對伊朗三大主要銀行。自2009年以來,國際原子能總署不斷對伊朗問題提出警告,而伊朗卻在伊斯法罕(Ispahan) 成立第一個核燃料棒工廠,甚至宣布架設了7000個鈾濃縮離心機。此外,伊朗也承認在庫姆(Qom)有一個鈾濃縮工廠。2010年,第四波強制性規範通過後,國際原子能總署提出「核計畫可能朝向軍事用途發展的嚴重疑慮」,促使美國和歐盟封鎖伊朗的銀行業。制裁涵蓋了能源產業、外國資產、汽車業、運輸以及一般貿易。此外,西方國家禁止三千多名伊朗國民入境旅行。為了維護禁止核武器擴散公約,同時避免造成區域軍事衝突,這項禁運制裁幾年來對伊朗的經濟發展造成嚴重的衝擊,儘管仍並無法解決核武問題。在此背景下,眾多觀察者認為於2013年11月24日簽署的協議有助於化解衝突,促進全球安全。

但以色列則持不同的意見,總理納坦雅胡提到這是一項「歷史性的錯誤」。這項協議不可信賴而且僅是政治協商造成的拖延戰術,伊朗將可藉此持續進行軍事用途的鈾濃縮活動。因此,以色列領導人抨擊西方國家放寬制裁,並保留「自我防衛[…]以抵抗任何威脅」的權力。以色列儘管沒參與此次協商,但表達了保持軍事攻擊的可能性。如果以色列的反應並未和過去不同,然而一旦六個月期限一過,這個劇本仍有可能上演。事實上,如果無法找出最終的協議,危機將再次聚集所有參與這項臨時協議的成員。

參考資料

Davis Jacquelyn K., Pfaltzgraff Robert L., Anticipating a Nuclear Iran: Challenges for U.S. Secur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13.
Elias Norbert, La Civilisation des moeurs, [1939], trad., Paris, Calmann-Lévy, 1973.
Elias Norbert, La Dynamique de l’Occident, trad., Paris, 1975.
Laroche Josepha, La Brutalisation du monde, du retrait des États à la décivilisation, Montréal, Liber, 2012. Lindemann Thomas, Sauver la face, sauver la paix, sociologie constructiviste des crises internationales, Paris, L’Harmattan, 2010. Coll. Chaos International.
Tertrais Bruno, Iran : la prochaine guerre, Paris, Le Cherche-midi, 2012.

PAC 99 – 被民兵統治的中非共和國 法國的武裝軍事干預

Philippe Hugon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99

Pixabay

2013年12月5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依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條文,一致表決通過一項決議文,准許法國派兵介入中非共和國危機,以重建秩序、維護主要交通道路的安全、保障人道救援並協助遷徙的平民返回村落。此外,此一決議文正式認可國際支援中非共和國任務(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soutien en Centrafrique, MISCA),目前已有2500名士兵進駐。未來十二個月,可望再派遣六千至九千名聯合國維和部隊人員。最終目標為重建中非共和國憲政秩序,並在2015年二月之前完成民主選舉。當然,在達成這個目的之前,必須先解除民間武裝部隊的武力,劃地管制進而解散這些民間部隊。

自去年在馬利展開的藪貓任務(opération Serval)之後,法國又一次站上維護非洲安全的軍事前線,此次在中非的任務(命名為opération Sangaris)將使法國派遣的士兵從400名增加至12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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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中非共和國的面積和法國相當,但人口少於五百萬人,自獨立以來一直是全世界最貧窮的國家,且社會經濟危機和政變持續不斷。事實上,前後八位國家領導人中只有帕塔塞(Patassé)是經由民主選舉於2003年當選總統。國家制度的崩壞促使區域性種族團體的興起,各團體更表達建立取代國家的立場。豐富的地底資源(鑽石、鈾、石油、黃金) 和地上資源 (棉花、林產) 加劇邊境走私貿易,且成為反叛軍的資金來源,(尤其是黃金) 。

塞雷卡反叛軍於2012年8月成立。來自中非共和國北部的回教區的賽雷卡反叛軍自視為眾多政黨和民兵的聯盟,反對總統弗朗索瓦·博齊澤(François Bozizé)。2012年12月,塞雷卡部隊南下抵達首都班基,兩方在協商後於2013年1月在加彭自由市簽署和平協議。2013年3月23日,塞雷卡反叛軍推翻博齊澤政權,領袖之一米歇爾·喬托迪亞 (Michel Djotodia) 於3月25日自稱總統,但保留了原總理提安蓋伊 (Nicolas Tiangaye)。當時,僅有南非表達支持博齊澤政權。查德和蘇丹則反而協助喬托迪亞取得政權。法國政府則認為整起衝突為中非共和國的內政,因此不應該介入,除非是為了保護1500位法國僑民、維護首都班基的安全以及掌控機場,以維持中非共和國的經濟。

自從反叛軍取得政權以來,中非共和國有一半的人民面臨糧食危機,超過四十萬人被迫遷徙,更有七萬難民逃至鄰國。此外,違反人權的事件更層出不窮,如招募童兵、強暴和謀殺等罪刑。儘管各宗教領導人呼籲維護和平,衝突仍演變成地區種族和宗教對立的情況。塞雷卡反叛軍的暴行即促成基督教自我防衛團體(anti-balaka) 的成立。依據法國外交部長法比尤斯(Laurent Fabius),構成內戰甚至是種族屠殺的條件都已成立了。國際危機組織(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在2013年6月出版的報告中即提出類似警訊。

理論框架

一、被民兵掌控的衰弱國家。作為內陸國,中非共和國被八個政權不穩定的國家環繞。衝突發生的起因來自犯罪、人民的極度貧窮以及北方部落的邊緣化。為了掌控資源,如棉花、林產、鑽石、鈾礦、石油或是黃金,國內族群分化對峙。
二、區域性軍隊的無能。在中非共和國政府完全無法維持國家根本運作的情況下,非洲其他國家的軍隊亦因為裝備不良、訓練不密或是不願出兵而顯得無能為力。因此,非洲的軍隊無法協助中非共和國重建秩序以避免傷亡。面對中非危機,歐洲沒有實際行動,美國軍隊也已撤出這個地區,作為舊殖民國的法國有責任介入衝突,以維持秩序,卻又不代表支持在位的政權。

案例分析

中非共和國政府的衰敗、高升的犯罪率以及人民的極度貧窮都和自然資源的利益糾葛有直接的關係,尤其是有八至十萬民礦工從事開採的鑽石。鑽石的開採由不同政治派系和民兵掌控,造成走私猖獗,尤其中非邊境管制鬆散。此外,中非的危機也凸顯了非洲區域性衝突的特徵。中非領土超過六十萬平方公里,鄰近國家的危機也間接影響這塊不受管制的地域,如達佛、南蘇丹衝突、查德的反叛軍攻擊,以及來自烏干達科尼(Konny)所領導的聖主抵抗軍(Armée de résistance du Seigneur)。發生在剛果民主共和國的衝突也曾對中非造成影響。根據國際危機組織的資料,奈及利亞的伊斯蘭教派極端組織博科聖地(Boko Haram)也有成員滲入中非共和國。

中非共和國危機也凸顯出非洲區域性軍隊的力量薄弱(後勤、資金、戰鬥意志和目的)。由其發生在各國的衝突都能很快地蔓延成區域性衝突。也因此,各種困難阻礙「非洲和平」(pax africana)的建立。

中非共和國危機還反映出法國面對的矛盾情況,儘管有責任出兵干預,但欲長久地重建和平並於日後交手給非洲部隊卻是非常困難的任務。當然,法國政府出兵有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支持。甚者,法國政府恢復最根本的國家職權─貨幣、軍隊─並因此取代一些過去曾為舊殖民地的衰敗政府。然而,類似的軍事介入成本高昂,而且法國的經濟利益已轉向英語系或葡語系國家。最後,中非共和國現在的情況再一次凸顯出歐盟缺乏外交政策,即便歐盟資助軍事行動。法國因此再一次面臨被孤立的情況,即使歐盟頌揚人權的卻無意涉入「非洲泥沼」。

參考資料

Hugon Philippe, « Le rôle des matières premières dans les conflits africains », in : Vettoglia Jean-Pierre (Éd.), Les Déterminants des conflits, Bruxelles, Bruyland, 2013, pp 213-224
Hugon Philippe, Géopolitique de l’Afrique, 3e ed., Paris, A Colin, 2012.
International Crisis Group, « Rapport sur la crise de la Centrafrique », juin 2013.

PAC 98 – 高風險性的國家勢力重返 日本當局福島災難管理

Clément Paule

趙偉婷 譯

Passage au crible n°98

FukushimaSource : Wikipedia

一項為期一年的浩大工程從2013年11月18 日起展開:福島核電站第4號機組燃料池內約1,500根燃料棒將被移走。執行此項緊急行動東京電力公司(Tokyo Electric Power Company, TEPCO) 的負責人聲稱,對於解決從2011年3月受影響的基礎設施,此拆除行動邁出重要一步。值得注意的是,此項行動具有高度的危險性,2013年10月26 日在太平洋7.6級地震,緊急疏散了在事故現場的工作人員。此外,多個處理放射性水系統發生故障(像是儲藏罐經常性滲漏),都顯示了從2012年7月開始日本企業國有化災難處理的瓶頸。由福島第一核電廠所開始的危機,目前已經度過兩年半,此永久性的危機仍然維持著結構的不確定性,並且預計至少需數十年才能落幕。然而,日本政府在過去的幾個月丟出了一顆定心丸的宣言,表示了重新接管目前混亂且很難達到穩定局面的意願(或許只是象徵性宣示)。

Rappel historique
Cadrage théorique
Analyse
Références

Rappel historique

2011年事件所導致的一連串污染數據首次被提及。2013年7月輻射保護與和安全機構(Institut de Radioprotection et de Sûreté Nucléaire, IRSN) 分別有60和27 帕塔貝克(pétabecquerels) 的放射性物質被排放入大氣和海洋。如果整體污染的水平正在下降,對於地下水和河流的長期衝擊可能大於預期。注意到, 2013年7月東電終於承認每日約有300萬噸輻射廢水被排放入太平洋。但此數據還不能精確顯示對於受波及人口的健康影響的測量,此為最受爭議議題。

面對事故後危機的不確定性,日本當局迅速的組織了在幾十公里內一系列的撤離,此也使得這十五萬人永久的流放失所。限制區的規定被設定為事故發生後1年內居民遭受曝露劑量超出20毫西弗地區。隔離邊界的界定,伴隨著輻射區域去除放射性污染政社而有所變動。然而這些畫界從2012年開始漸漸鬆綁,政府正藉由改變輻射評估標準,鼓勵流離失所民眾遷移返回居住地。

Cadrage théorique

一、象徵性的清除災難。從2012年底安倍晉三的首相當選後,新的管理團隊試圖藉由話語的激勵奪回掌控權,並企圖減少事故對於國家復甦的衝擊。
二、保護裝置的不足。推行的保護人口措施經常具有爭議性。起因於災難管理行政部門的不透明性和由修辭權力所造成衝突的矛盾性。

Analyse

危機開始後的兩年半,很明顯的反核抗議活動的強度已經逐漸減弱,但抗議者仍對專家抱持質疑的態度。2011 年9月11日開始在日本經濟產業省前日本市民團體設置命名為Tento hiroba的永久性帳棚營地,儘管受到當局的起訴,仍維持其抗議活動。目前,全國性請願週期性的抗議活動,不斷要求核電退場,並質疑政府的統計數據降低環境與健康風險。值得注意的是,爭論的擴大已經延燒到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2013年10月25日提交給聯合國大會的報告。此為由多個非政府組織、日本協會、健康權特別報告員等,80多份科學結論所匯集合成的評估報告。由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任命,從2013年 5起開始,編列了獨立的專家,針對地區性保護裝置的特別評估,包含了在輻射暴露方面的不可接受的劑量定義。

此份報獲得日本政府做出快速的回應,並詳列日本政府在2013年 5月23 日後各項措施,駁斥內容包含首相安倍晉三團隊進行大規模反擊。從2012年12月上台開始,改革措施在刺激日本此階段的經濟復甦。其創立的安倍經濟學 (Abenomics),使日圓貶值,增加貨幣供給量,財政刺激並宣布結構性的改革,並且包含外交上的改革。日本政府試圖設立威望成為亞太地區安全的主要參與者,例如日本自衛隊(Forces japonaises d’autodéfense, FAD)在菲律賓海燕颱風災難後的軍事部屬,並且在與中國和南韓的領土糾紛、歷史問題上採取堅定的立場。在此方面,日本被獲選為2020的奧運申辦國,更被日本視為安全保證的賀禮。回想一下,2013年9月 27日,在接獲來自布宜諾斯艾利斯國際奧運委員會(Comité International Olympique, CIO)的通知時,首相曾表示福島核電的情況都在控制之下。此一聲明被日本國內眾多媒體強烈抨擊,抗議份子表示政府謊話連篇,接下來一週,更有一位東京電力公司的高層人物出面駁斥政府的謊言。

此官方溝通的管道裂縫似乎還未被孤立,日本的主流政治對於解決第二階段未完成災難的討論,還未達成單一立場。前首相小泉純一郎,同時也是安倍晉三的導師,最近表示支持廢除核電,並且強調核電安全神話的幻滅。面對前擁核者公然的反對,安倍仍決定重新啟動核電廠,輸出日本技術,並將福島經驗資本化。此外,菅直人政府的成員透露,東電公司為了避免削弱其國際市場的地位,在2年間刻意隱瞞有關受污染水洩漏的信息。這些不和諧的要素都增加了事故現場和發射警報台的前工作人員Tetsuya Hayashi證詞的可靠性,其揭露了分包系統的混亂情形以及黑色會組織對於清理工作的剝削情況。根據自民黨委員會近期的建議,災難管理中的這些矛盾情況,提昇了國家角色在直接控制與排他性去污運作中的重要性。但採取公共管理途徑的同時,透明度與責任擔負也成為後福島時代的隱憂。在2013年9 月,對政府和企業政策制定者的投訴被東京檢察官駁回之後,日本眾議院最近通過一項重大法案,禁止將訊息洩漏給媒體。在此情況下,國家勢力的重返,將可能帶來長期不穩定性與全球性不透明度的風險。

Références

Grover Anand, Report of the Special Rapporteur on the right of everyone to the enjoyment of the highest attainable standard of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Mission to Japan (15-26 November 2012) – Advance Unedited Version, 2 mai 2013, consulté sur le site de l’OHCHR (Office of the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 : http://www.ohchr.org [25 novembre 2013].
Ribault Nadine, Ribault Thierry, Les Sanctuaires de l’abîme. Chronique du désastre de Fukushima, L’Encyclopédie des nuisances, Paris, 2012.
Site de l’UNSCEAR (United Nations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the Effects of Atomic Radiation) consacré à Fukushima : http://www.unscear.org/unscear/en/fukushima.html [22 novembre 2013].

PAC 97 – 由私人發起的以色列外交 i24News全球新聞台的創立

Adrien Cherqui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97

i24NewsSource: Wikimedia

i24News新聞台於不久前開播。這個新的全球新聞頻道設立於以色列特拉維夫。自2013年7月17日起,以法文、英文與阿拉伯文在歐洲、中東、非洲與中國等地區播放。而美國觀眾則可望在2014年初收看此一頻道。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國際新聞頻道在全球化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但全世界其實僅有少數電視台能達到足夠的規模,最知名的有1922年成立的英國廣播公司(BBC, 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Ted Turner於1980年成立的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 Cable News Network),以及卡達埃米爾哈邁德·本·哈利法·阿勒薩尼 (Hamad Ben Khalifa Al Thani) 於1996年成立的半島電視台 (Al Jazeera)。集結龐大的資源,這些新聞台成功地在全球各地放送欲傳達的資訊。至於法國新聞台France 24則在法國政府的主導下於2006年開始策畫創立。

二十四小時播放的新聞台在1980年代出現,而i24News的成立延續這個趨勢。事實上,其董事長眉魯勒(Frank Melloul),前法國對外媒體策略處處長─主管法國國際廣播電台(RFI)、TV5與France 24─暨法國前總理德維勒班(Dominique de Villepin)的媒體宣傳顧問曾提到,i24News旨在報導以色列的時事,並在國際上「傳達來自這個國家的多元聲音」。他與全球網路電纜業者德拉伊(Patrick Drahi) 結盟;德拉伊是法國Numéricable網路業者的主要股東、以色列Hot網路公司與電視台Guysen TV的持有人。梅魯勒掌管i24News的行政,德拉伊負責主要的資金來源。此一新聞頻道在盧森堡錄製─不隸屬於以色列的官方機構─提供一個不同且獨立的國際時事觀點。源於私人自發性的計畫,這個電視台提供以色列政府一個媒體宣傳的工具。

理論框架

一、建立一個跨國的公共空間。國際新聞台是全球化進程中重要的一部分,可加強社會交流以及不同族群的互動,促成一個新的公共空間與全球村的成形。透過傳遞與分享新聞時事,各個國際新聞台呈現出不同的政治意識,以及個人對世界的認知。
二、提升國家的軟實力。與文化產品相比,新聞傳遞媒介擁有更深入的影響力。潛移默化傳遞社會價值和象徵文化,近而加強國家的吸引力。

案例分析

與France 24、Russia Today或是中國的CCTV不同,i24News並不以對外宣傳為最主要的目的。此一新的全球媒體參與極度競爭的新聞市場,不僅競爭收視也比較節目製作內容和影像。i24News試圖營造出自己獨特的品牌形象,以和其他電視台區隔,如在中東地區取得高收視的半島電視台。因此,i24News讓國際資訊傳遞更加豐富,而造成近年來媒體多元化的發展。正是在這個背景下,各國政府─作為文化的生產者─試圖在資訊全球化中取得優勢。

依據BBC World在2013年5月完成的一項關於十六個國家與歐盟對世界正面影響力的調查,26 000名受訪者把以色列排在第十四位,僅贏過北韓、巴基斯坦和伊朗。很顯然地,以色列的國際形象並不突出。因此,i24News企圖「讓以色列與全球接軌,並讓世界認識以色列社會」,以呈現以色列多元複雜的全貌。以法語、英語和阿拉伯語等多國語言為基礎,這個新的電視台和絕大多數的國際新聞台一樣以英語新聞來吸引更廣大的收視群眾,尤其英語已成為全球化影響下的通用語言。而以阿拉伯語錄製的節目則是為了和頗具影響力的半島電視台競爭,並提供以色列鄰近國家和中東地區另一個觀點的新聞資訊。新聞資訊這一公共空間結合了接收、參考標準與認知,i24News因此可在全球發揮它的作用。亦即介紹以色列的社會面相並以此促進以色列政府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i24News參與以色列軟實力的推展並提升了國家的形象。僅管以色列當局遲未批准這個頻道在以色列當地播出,這個由私人發起的新聞台已融入以色列的外交。然而,雖然i24News新聞台成為以色列官方外交的工具之一,但也稱不上是新的突破。事實上,它的成立彌補了以色列在全球媒體市場的落後。因此,以色列全球新聞台可被視為是全球化下政府權力衰弱的反動。

參考資料

Blet Cyril, Une Voix mondiale pour un État. France 24, Paris, L’Harmattan, 2008. Coll. Chaos International. Brinkerhoff Jennifer, Digital Diasporas: Identity and Transnational Engage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9.
Chong Alan, Foreign Policy in Global Information Space. Actualizing Soft Power,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7.
Habermas Jürgen, L’Espace public: archéologie de la publicité comme dimension constitutive de la société bourgeoise, Payot, Paris, 1997.
Keohane Robert, Nye Joseph, “Power and Interdependance in the Information Age”, Foreign Affairs, 77, sept-oct. 1998, pp. 81-94.
Melissen Jan, The New Public Diplomacy: Soft Power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Perez Maxime, “Israël : i24news, la voix de Tel-Aviv ”, Jeune Afrique, 3 mai 2013, disponible à la page : http://www.jeuneafrique.com/Article/JA2729p054.xml0/
Reed John, “Israel’s Hard News and Soft Power”, Financial Times, 29 août 2013, disponible à la page: http://www.ft.com/cms/s/0/33805a2e-0fd9-11e3-99e0-00144feabdc0.html

PAC 96 – 侵入藥物生產領域的犯罪行為 反偽造藥物產品研究中心報告

Michaël Cousin

李若珊 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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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abay

2013年9月25日, 反偽造藥物產品研究中心 (IRACM, Institut de Recherche Anti-Contrefaçon des Médicaments) 提出關於與組織性犯罪有關的偽造藥品報告。此一研究提高了人們對此現象的認識,並引起人們省思,同時提供工具讓人們能更好地保護自我健康。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長久以來,儘管經濟全球化與傳播技術的進步,藥物產品倖免遭受到偽造。 然而,根據反偽造藥物產品研究中心的報告,在此一領域的全球性犯罪自蘇聯解體後逐漸開始。在中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會員國之後,情況日益嚴重。偽藥流通問題的嚴重性不容忽視,在2005年至2010年間,大約超過合格藥品銷售量的20%。縱使此現象發生在世界各地,但在開發中國家更值得關注。按照這情況,在開發中國家售出的藥品中,偽藥就佔了10%,相較之下,在已開發國家只佔了1%。

這些偽造藥品具有幾個特點,普遍來說是合格產品的複製品,但並不是非專利藥品。多數的偽藥往往被證實含有不正確的劑量比例或不當包裝。部分偽藥不具主要效用,而部分偽藥甚至包含有毒物質。此外,造假行為涉及了所有類型的藥物產品:防腐劑、止痛藥或消炎藥,甚至治療致命疾病的重要藥品,如:抗反轉錄病毒藥物(人類免疫缺陷病毒、C型肝炎等)。研究報告指出,發生以偽藥治療瘧疾和結核病的九十個國家,每年進而造成七十萬人不幸死亡。

在大多數的情況下,顧客也成為了偽造者的共犯。然而,在假藥的非法買賣行為中,購買者經常是為了自己食用,並且拿自己的性命下賭注。事實上,它是圍繞著各種複雜的利益相關者,特別是犯罪組織;另一方面則有小團體的誇國組織。這也是為什麼反偽造藥物產品研究中心將偽造藥品視為組織性犯罪。此外,由於市場自由化與傳播手段的增加,非法交易者掌握各種方式滲入,如網路犯罪。但部分偽造者也利用正式的分銷管道,造成醫療專業人員─尤其是藥劑師─也會像病患一樣弄錯真假。

理論框架

一、決定健康的社會條件因素。人們從出生後到逐漸變老的歷程中,健康受到許多因素影響,如生活品質、工作環境品質與醫療制度品質在在影響人們的健康。在這些條件因素之中,公共政策扮演著重要的主導角色,因為不論是在地方、國家或全球層級,公共政策受到金錢、權力和可獲得資源的制約。
二、由健康商品化衍生的組織性犯罪。在新自由主義經濟背景下,全球的藥物私營化-無論是藥品的製造、運銷-造成追求最高利潤的現象。面對各藥廠間激烈競爭,犯罪集團亦或是個人提出在價錢上更有競爭力但功效較低的偽造藥品,依靠這個犯罪手法獲取高額利潤。

案例分析

非法公司如合法公司一般運作。它們也在尋找如何販售產品並儘可能地獲取最大利潤。為了達到目標,它們有效地運用管理技術。最後,它們聘用專業人才,同時注重財務管理和獲利。偽造藥品免除了所有研發需要的費用,就此而言,它的確是比合法產品更有利可圖。就另一方面而言,偽藥的製造不需符合任一品質標準(不良的製造環境、不當包裝、不具任何效用等)且通常是隱密違法的。

拿英國導演卡洛‧李執導的驚悚電影─黑獄亡魂(The Third Man)為例,內容敘述在二戰後的維也納,非法商人利用當時盤尼西林的短缺,轉售經過稀釋的盤尼西林。就如同電影人物一般,今日的偽造藥品者的成功仍建築在貧窮之上,抑或是人們變得愈來愈窮困,因此被低價的護理商品吸引。就如同以上理由,消費者資訊不足與不嚴密的海關檢查都讓不肖業者在其中受益。

缺乏有效的管理系統,控管有形或無形的商品與服務,國家處於邊界開放的狀態,這無庸置疑有利於犯罪集團的運作。導致它可從國家經濟與虛擬經濟(市場的金融化) 的去管制化中,得到分配銷售偽造產品至全球的優勢。此外,偽藥製造日趨繁複的過程也導致打擊偽藥的流通更加困難。再加上犯罪集團依靠避稅港將此非法貿易賺取的利潤漂白。

這些罪犯與合法製藥廠商之間的不同在於為達到目標所使用的方法。當然,兩者都涉及行賄問題,但合法廠商不使用暴力手段進入市場。然而,這些交易並不受一人所支配,因此它們仍可以與偷機取巧的追求利益者共謀發展。在這方面必須提醒,私人銷售有時是透過虛擬藥房的中間人進行,而藥品的品質與來歷往往不明確。由於當地政治人物與政府官員之中已發生為偽造藥品大開方便之門,讓其在正式的分銷管道系統(醫院、藥局、醫藥行銷師等)中暢流無阻,其實質目的是為了檯面下的利益交換或是為了更高的收入。

這些違法行為不是國家應面對的唯一問題。尤其是開發中國家,國家的財政困難也影響了衛生系統的正常運作。一方面,工業產權讓藥物價格受到限制,導致民眾無法以平易近人的價格購買藥品,而非專利藥也同樣受到限制。另一方面,政府基本上不能參與拘押此跨國犯罪。的確,2000年12月於聯合國通過的巴勒摩公約為加強警方與司法方面的國際合作提供一個規範。然而,沒有任何一條附屬法規(人口販賣、非法移民、走私軍火)專門針對此新出現的人類災難。

參考資料

Institut de Recherche Anti-Contrefaçon des Médicaments, « Contrefaçon de médicaments et organisations criminelles », 2013, lien : http://www.iracm.com/2013/09/liracm-presente-un-rapport-detude-inedit-contrefacon-de-medicaments-et-organisations-criminelles/
Organisation Mondiale de la Santé, « Déterminants sociaux de la santé », lien : http://www.who.int/social_determinants/fr/
Briquet Jean-Louis, Favarel-Garrigues Gilles (Éds.), Milieux criminels et pouvoir politique. Les ressorts illicites de l’État, Paris, Karthala, 2008, Coll. Recherches Internationales.
Pouvoirs, « Le crime organisé », (132), janv. 2010, pp. 5-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