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115 – 对人道主义精神的肯定 法国作家莫迪安诺获颁2014年诺贝尔文学奖

Josepha Laroche

邱崇轩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15

Patrick ModianoSource: Wikipedia

2014年10月10日,瑞典诺贝尔委员会公布诺贝尔文学奖的得主为法国作家莫迪安诺 (Patrick Modiano)。在2008年勒克莱齐奥 (J.M.G. Le Clézio) 获奖之後,法国将可骄傲地收下第十五座诺贝尔文学奖,并且持续保持获得此一殊荣最多次的国家(领先美国),若以国家计算占所有得奖者的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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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895年11月27日立下的遗嘱中,阿尔弗雷德·诺贝尔(Alfred Nobel)制定了一个以普世价值丶和平主义与人道精神为根基的计画。遗嘱中详细列出了各项财务规划与条件,以期在诺贝尔死後,创立一个以和平为主张的国际授奖制度,维护世界秩序。然而,正是因为诺贝尔的遗愿,两位遗嘱的执行者必须先面对诺贝尔家族无法继承庞大财产的问题。由於诺贝尔家族拒绝被剥夺当时全球最庞大财富的受益权(3100万瑞典克朗,相当於15亿欧元),展开了漫长的诉讼,最终获得130万瑞典克朗。但是,诺贝尔家族也必须承认遗嘱立下的内容,并且永远放弃有关金钱赔偿的诉讼。至此,诺贝尔委员会得以成立,依照这个瑞典工业家的遗愿,建立一个以追求知识与和平的国际制度。於1901年,五个奖项终於建立(物理学丶化学丶生理学或医学丶和平与文学)。而在1968年,为了庆祝瑞典银行成立三百年,瑞典银行决定创立经济学奖,授奖条件与其他诺贝尔奖相同并负担此一奖项的支出,「以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延续至今,此即目前的全球授奖机制。

无论是哪一个领域,每一个诺贝尔奖都必须奖励「对人类有最大贡献的」人士或组织(遗嘱内文)。至於诺贝尔文学奖,经由诺贝尔委员会数年来的决定可以归纳出「不全然一致的主流风格」。事实上,一个世纪以来,人道主义精神反应在两个相对又互补的遴选条件:一丶发现新作者;这项标准旨在鼓励文学创新,或是发掘长久以来被忽略的文学表现形式。诺贝尔委员会希望引荐在他们的语言丶文化圈以外不具知名度的作家,否则无法为多数人阅读。此类得奖作家,如圣琼·佩斯(Saint-John Perse/法国/1960)丶谢默思·希尼(Seamus Heaney/爱尔兰/1995)丶辛波丝卡(Wisława Szymborska/波兰/1996)又或是莫言(中国/2012)。二丶表彰全球知名丶已具广大读者且文学价值普遍认可的作家,如托马斯·曼(Thomas Mann/德国/1929)丶卡缪(Albert Camus/法国1957)丶沙特(Jean-Paul Sartre/法国/1964)。也就是说,评审在这两个看似矛盾的遴选目标中试图找出充满人道主义精神的文学作品。正如同拉斯·吉棱斯登(Lars Gyllensten) 为诺贝尔奖所做的评论:「诺贝尔奖不应该加冕过去的成就[…],它不该是锦上添花[…],它应该是一个对未来的赌注[…]能鼓励得奖者」。换言之,诺贝尔文学奖旨在「让一个既原创又创新的作者持续创作;推广一个至此被忽略但产量丰沛的文学表现形式,让更多人阅读;帮助一个在文化和语言上受到忽视的文学创作途径,以及透过奖项支持其他人道的试验和抗争」。

理论框架

一、规范性权威。每一年诺贝尔文学奖都会引起广泛甚至激烈的讨论,议论得奖者是否真的实至名归。事实上,吉棱斯登也提到,这个奖项常被批评没颁给「当前最佳的作家」,但他也说了这目标是「一项不可能达成的任务」。此外,如此期望不仅不切实际,更不符合诺贝尔遗嘱明确立下的标准。其实,评审的标准不在文学价值,而是纯粹在道德层面上。
二、国家分级。仅有个人和机构组织能够获得诺贝尔奖。然而,各国却把这个国际授奖机制视为科学成就丶文化影响力和政治地位的评断标准。各国都认同诺贝尔奖可衡量一国知识程度的象徵性权力,获奖即可突显一国在国际上的尊崇地位;也就是说,依照诺贝尔奖的得奖数量,把各国区分层级。因此,作为国家权力的组成之一,诺贝尔桂冠现在已成为一国科学研究政策丶文化发展以及对维护公共资产的最高荣誉。诺贝尔奖成为一个非国家外交政策的典型,足以影响国际局势发展。

案例分析

1901年诺贝尔奖创立以来,这个国际授奖机制的威望不断扩张,以至於诺贝尔奖得主成为全球菁英丶道德和公民典范的代名词。诺贝尔奖得主成为显赫的国际知名人士,他们形成跨国的菁英体系,代表社会丶道德和科学知识的珍贵资产,影响力大到被认为拥有一种神圣魔力。

至於诺贝尔文学奖,它可被视为是一国文学资产的外交大使,一国文化实力的最佳代表,却也造成各国的冲突对立,而无法透过获奖而得利。每次名单揭晓,误解丶冲突随即可能爆发。事实上,颁发诺贝尔文学奖给任一作家,等同「指出在文学领域内,以理想主义为思考最重要的作品」──诺贝尔本人的意旨──甚至可说完全不是为了奖励作品的文学价值。如两位获奖作家,普吕多姆(Sully Prudhomme/法国/1901)与赛珍珠(Pearl Buck/美国/1938)即突显了人道主义精神的评选标准,而非以作品本身的文学价值。当然,强调人道主义精神并不代表评审不试图发掘崭新的文学风格丶创新的作家以及新颖的写作技巧。实际上,诺贝尔文学奖的评审试图在文学价值和人道精神之间取得平衡。实际上,赫尔曼·黑赛(Hermann Hesse/瑞士/1946)丶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美国/1949)丶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美国/1954)丶贝克特(Samuel Beckett/爱尔兰/1969)以及品特(Harold Pinter/英国/2007)等得奖者,表现了评审尽可能顾及这两个层面。

关於莫迪安诺,诺贝尔委员会很显然地要表扬他的创作历程,肯定他长久以来受到广大忠实读者喜爱。早在1970年代,莫迪安诺即是法国文坛的明日之星,短时间内获得各大奖项。1968年,他才23岁,即以第一本小说《星型广场》(La Place de l’Étoile)获颁两项文学大奖(Prix Roger-Nimier/Prix Fénéon)。1972年,他以第三本小说《环城大道》(Les Boulevards de ceinture) 成为法兰西学院小说奖的最年轻得主。於1976年,他以《暗店街》(Rue des boutiques obscures)获得龚固尔文学奖 (Prix Goncourt)。此後,莫迪安诺持续取得国内外奖项。他的作品聚焦在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巴黎,以冷漠的风格书写记忆。他用文字见证这段历史,拒绝让战争或是困顿的生活永久磨灭这些无名人士所留下的模糊痕迹。他重复强调追溯一段痛苦过去以弭平一段空缺历史和意识的伤口的必要性。诺贝尔委员会特别表扬了莫迪安诺如考古学者般地的致力於「回忆的艺术,探讨人类无法掌控的命运并且呈现了德国占领时期的巴黎」。换句话说,诺贝尔委员会指出莫迪安诺的作品符合诺贝尔当初立下的人道主义计画的精神,并同时表彰一个才华地位都已备受肯定的作家。

本届诺贝尔文学奖因此推崇了一个小说作家,表扬他的创作历程以及创新价值。同时,也可让法国政府受益。意即,法国政府可以运用来自个人的荣耀,转化为文化资本和政治资源,在全球各国的激烈竞争中,维持法国的影响力。

参考資料

Laroche Josepha, Les Prix Nobel, sociologie d’une élite transnationale, Montréal, Liber, 2012.
Laroche Josepha, (Éd.), Passage au crible, l’actualité internationale 2009-2010, Paris, L’Harmattan, 2010, pp. 19-22 ; pp. 41-45.
Laroche Josepha, (Éd.), Passage au crible, l’actualité internationale 2011, Paris, L’Harmattan, 2012, pp. 35-38.
Laroche Josepha, (Éd.), Passage au crible, l’actualité internationale 2012, Paris, L’Harmattan, 2013, pp. 47-52.
Laroche Josepha, (Éd.), Passage au crible, l’actualité internationale 2013, Paris, L’Harmattan, 2014, pp. 119-123.
http://www.nobelprize.org/nobel_prizes/literature/

PAC 114 – 法律与货币霸权的实践 美国司法部对法国巴黎银行的刑事制裁

Yves Poirmeur

赵伟婷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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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6日,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与美国联邦法院达成一项最终协议,根据该协议,法国巴黎银行认罪後同意支付88亿3千4百万美元(约65亿欧元)的罚款。起因於使用美金作为计价单位与美国实施禁运制裁的国家进行交易,法国巴黎银行同时也被禁止与石油和天然气交易商执行任何以美金计价交易的抵销 (结算)。此外,法国巴黎银行也不得不更换包含了瑞士分公司经理在内的13位高层领导者,他们被指控涉及这些争议的交易款项。未来牵涉美元的交易都必须在纽约进行,同时,法国巴黎银行也须建立一部门,用以监测其遵守美国法律。此为纽约检调诉讼的尾声,其指控法国巴黎银行(如同其他欧洲金融机构),在2002到2010年间违反了美国单方面针对古巴丶伊朗和苏丹进行的禁运制裁,这些国家被视为美国的「敌人」或是「支持恐怖主义」(1961年对外援助法丶1996年古巴自由和民主团结(利伯塔德)法案,又称赫尔姆斯-伯顿法案丶1996年法律伊朗和利比亚制裁法,又称为达马托-肯尼迪法案)。此协议是目前为止要求外商银行因违法美国法律交易案所支付的最高罚款。然而,这些交易案并没有违反法国法律或是联合国安理会为了维护和平所做出的制裁规范(联合国宪章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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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根据主权原则与推衍出的不干预原则,国家在领土内有专属管辖权,但同时国际法赋予国家有原则上的自由。事实上,常设国际法院(la Cour permanente de Justice Internationale)在着名的莲花案(affaire du Lotus)裁定中(常设国际法院,1927年9月7日法国诉土耳其案),表示国家独立性的限制无法推定。根据此前提,国家得以对全部或部分发生於其领土或国外的行为行使法律权力,当该行为涉及本国国民,损及国家核心利益,或是损害普世价值。然而,如同一个国家没有权利对他国管辖范围施以强制,它也不能强制规定未经後者同意的行为(国际法院,1949年4月9日,科孚海峡,英国诉阿尔巴尼亚案) 。同时,国家规范的境外适用,面对难以对付的强大敌人, 在隐蔽其犯罪的国家不配合情况下,通常无法运行。特别是在采取的特殊行动(禁运制裁丶联合抵制丶冻结资产丶领袖旅行禁令)是一国单方意图迫使另一国或另一政体改变其政策的状况。绝大多数此行动成功必须依赖外国企业的配合,以确保其措施滴水不漏 。这种使企业遵守规定的意图经常被阻断,原因在於无法使违规者受到惩罚,国家的行动也因此退缩至只能对国内违规行为进行制裁。 在这方面,法国巴黎银行承受的巨大罚款,显示了美国强制力的提升和施压模式的转变。通过处罚外国银行在境外违反其国内法的能力,美国大幅提高了其实施的禁运措施的违规成本。如此一来美国提升了其外交政策中法律措施效力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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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美国的结构性权力。虽然经济的去领土化( déterritorialisation)减少了国家对於全球化市场的干预能力,但美国仍然保有此能力。其现在能施压经济行为者,但这些事业体却不具有相抗衡力。利用跨国公司在其市场上交易需求或在其领土内实行各种不同活动的必要性,美国设法将这些公司纳入管辖范围内,使用主权威胁不允许该公司进入市场或是禁止公司运作,使得这些公司不敢冒以风险。
二、跨国实行的法律规范以服务美国硬实力。归功於经济与金融霸权,并得力於强势货币主导,美国强制把跨国公司纳入其法律规范之下。藉由本身优势,美国扩大本身立法对於境外的影响范围。不需在其他国家帮助下执行,只需企业配合采取其法律规范,美国即能运行此种跨越国界并具有强制力的不对等监管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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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由动员结构性权力的所有资源,美国扩大外国企业必须受到其司法管辖之项目与范围(在美国领土上运作丶股票报价丶根据美国的法律运用数位化平台等),并将经济支配力转化为法律霸权。在法国巴黎银行案例中,是以这些交易都使用美元(普遍使用於国际交易)为由,来运作此诉讼。亦即,美国政府认为所有以美元交易之款项都必须遵守其法律。由於法国巴黎银行有争议的交易都以美元计价,并由纽约分公司抵付,美国法院自认拥有诉讼管辖权。但如果使用其他货币支付上述款项,美国法院将无法执行。

由於有吊销营业执照丶被禁止以美金支付的风险,另外,在受到刑事制裁之前,还需面对漫长且不确定结果的诉讼过程与,种种考量使得法国巴黎银行最终选择与美国司法部门合作。因此,法国巴黎银行认罪,并主动提供其他罪证。相对於顽强抵抗,法国巴黎银行运用美国司法体系可协商之特性,找出解决方式(协议),订出处罚赔偿的损益点使程序得以终止。换句话说,法国巴黎银行接受了美国司法程序机制。因此,它必须:1)在美国司法当局指示下,自费针对内部所有子公司进行调查。2)针对需要支付的罚款进行谈判。3)承诺将采取内部监控机制(monitor),以确保未来皆符合美国的法律制度。4)将此一过程制度化。此一司法机制与全球化贸易制度完全能够接轨。它也被企业采纳为政策的一环,亦即当公司在结构上追求利益最大化时,必须将法律风险导入成本/效益计算中运用。至於实效性则需要一套完整制度的设置,其包含相关调查与谈判之方法 。调查方面由法院与国家检察官所主导(特别是纽约地方检察官),自然也会动用到美国联邦调查局(FBI)。此些部门得到来自专业监管机构的协助,像是致力於经济制裁的计划管理的「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 Control, OFAC),以及负责监控股市的「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美国并没有因为冷战结束就停止使用法律作为一种武器, 以境外经济制裁孤立特定国家(古巴丶北韩)或对抗恐怖主义(伊朗丶叙利亚丶利比亚丶苏丹),然而,这种手段迫使跨国企业成为美国的外交打手,其他民主国家并不是完全同意此做法(如法国面对古巴禁运制裁)。(由於此法律策略不仅是涉及经济刑法,更延伸到反贪污与打击股市犯罪,此将使得美国法律成为全球化制度的主要规范基准。同时,美国能享受刑事指控所带来的额外罚款收入。此状况下,成为一种法律支配权的收益。此种收益遍及全球各地,不可否认的,将帮助美国霸权继续壮大。

参考資料

Garapon Antoine, Servan-Schreiber Pierre (Éds.), Deals de justice. Le marché américain de l’obéissance mondialisée, Paris, PUF, 2013.
Strange Susan, Le Retrait de l’État. La dispersion du pouvoir dans l’économie mondiale, Paris, Éd. Du Temps Présent, 2011.
Waltz Kenneth,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ddison Wesley, Reading MA, 1979.

PAC 113 – 受市场威胁的生物多样性 第65届国际捕鲸委员会,波斯托罗,2014年9月11至18日

Valérie Le Brenne

李若珊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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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11日至18日,每两年召开一次的第65届国际捕鲸委员会 (International Whaling Commission, IWC) 会议在斯洛文尼亚的波斯托罗举行。将近90个国家出席此项会议,而议程讨论重点尤其围绕着日本捕鲸的情况;日本政府时常因以科学研究为由实则进行商业捕鲸而遭受谴责。由於澳洲提出控诉,在2014年3月,位於海牙的国际法院做出裁决,下令要求日本停止在南极海域的捕鲸计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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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月2日,各国在华盛顿签属了捕鲸管制国际公约之後,国际捕鲸委员会至此成立,至今则有89个会员国。主要目的在於《监督保护鲸类族群的适当数量进而让捕鲸产业有秩序地发展》。此外,其任务包括制定保护这些海洋哺乳类动物的措施,捕捉数量的限制及科学研究的管理,且更要确保各项成果的保存与分享。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捕鲸委员会将捕鲸行为分成三种型式,并各自依照不同的条例管理:1)商业捕鲸,2)原住民为生存捕鲸,3)科学研究捕鲸。然而,第一项因1986年当时法律宣布就已被严格禁止,第二项则是以鲸肉用於原住民食物供应的前提下延续着。相反地,科学捕鲸并不受到管制,且保有着合法性质。

其实,国际捕鲸委会会成立的原因,即是为了延续自1939年起,严格禁止在南半球的捕猎活动的正式规定。因为,自19世纪以来,由於捕鲸船以及海上处理工厂的相继出现,猎捕行为持续增加;此外,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以鲸鱼甘油为成分的炸药市场蓬勃发展,加速造成某些鲸类面临濒临绝种,如蓝鲸及座头鲸。

然而,商业捕鲸自1949年恢复进行。在日本,捕鲸活动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後,为了解决粮食严重短缺的方式之一。之後,各国不遵守捕鲸的数量限制,国际捕鲸委员会又无法有效制裁违法国家,终於导致鲸类数量再次锐减。1961年至1962年期间,最少有六万六千头的鲸鱼在南极海域遭到杀害。面对此一令人震惊的情况及环境危机,国际捕鲸委员会的会员国在1982年投票决定建立一个监督机制。为逃避管制免,进行捕鲸活动的主要国家─包括苏联丶挪威及日本─皆正式提出反对。

在冰岛的支持下,挪威至今仍反对这项法规,且持续进行商业捕鲸。而日本政府则是遵从它於1986年做下的决议─核发专门研究许可,利用以科学研究为目的的管制漏洞进行商业捕鲸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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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科学正当性作为政治手段。日本以科学研究为由,在国际间进行大规模的宣传活动,实际上是为了规避捕鲸领域全球治理的规范。因此,日本同样地也造成环境领域专家的科学资产和信誉的损害。
二、设置保护区以维护生物多样性。面对保护濒临绝种的物种的种种困难,保护区─划设广大的保护区域─似乎成为今後达到维持生物多样性的最有效方法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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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国际法院的裁决所带来的深远影响,第六十五届国际捕鲸委员会就1946年国际公约的第八条规定,针对科学捕鲸管制进行深入讨论。事实上,此条文指出《如果各国家提交提案审查「…」,其会员国拥有决议是否核发许可的最终决定及此权力优先於委员会的其他法规,亦包括依据公约设立的监管机制》。尽管日本认可1986年修改的公约内容,但日本却依据这最早的法条规定,以在南极区域的研究计画(JARPA)为名核发特别许可。此项计画从1987年即已开始,於2005年,在未事先取得国际捕鲸委员会的科学委员的同意下,进入第二阶段(JARPA II)。并且,评估下来从1987年到2009年,超过一万头鲸鱼遭到捕鲸炮击中捕获。然而,日本的鲸类研究所(ICR Whaling)自成立以来,仅提出极少的研究成果,这个观察更令人担忧。一项发表於2006年的研究指出,日本鲸类研究所十六年来只发表了四篇研究报告。因此,海地国际法院的裁决证实了此研究计画事实上隐藏了商业捕鲸为实质目的的指控。尽管被下令禁止这些捕鲸行动,日本政府今年年底仍宣布提出新的计画(JARPA III)作为反击。日本政府再三强调捕鲸的科学研究用途,并利用国际法院的结构性漏洞,以摆脱这依然不完善的法规条例的限制以及缺乏惩处手段的裁决。尤其,它严重削弱为环境保护而做的所有科学评鉴的可信度。

这样的背景下,为了遏止非法商业捕鲸,保护区的划设成为优先考虑的办法之一。就目前情况,为捍卫受到严重威胁的保育类动物而在关键地区建立辽阔的保护空间,应可实质上改善其复育率。除了各国的海洋保护地区─依据各国国家主权管理的专属经济区(又称经济海域)─,国际捕鲸委员会也在澳洲海域及印度海域负责管制两个保护区。但欠缺监督制度,要管制涵盖几百万平方公里的经济海域,仍是极度复杂的。去年一月,非政府组织 「海洋守护者协会」(Sea Shepherd)─为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为诉求,并在海上组织宣传行动─尤其批判日本捕鲸舰队在澳洲海洋保护区的侵略。这个非政府组织以其激烈的护渔行动闻名,常在捕鲸船正要进行猎捕行动时,驶入渔船和鲸鱼中间,希望藉此提高日本人民的意识。也因此,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鲸肉奢侈食材的消费量逐年减少。根据ICR Whaling的报告,2012年捕获的1211吨鲸肉中就有908吨未卖出。如果鲸类保护必须依赖有一个全球规模的治理单位,同样也必须要把重点放在如何改变舆论的意见,进而改变市场的供需。

参考資料

Habermas Jürgen, La Technique et la science comme idéologie, [1973], trad., Paris, Gallimard, 1990.
lemonde.fr, Planète, « Le Japon repart à la chasse à la baleine », disponible à la page : http://www.lemonde.fr/planete/article/2014/09/07/le-japon-repart-a-la-chasse-a-la-baleine-dans-le-pacifique_4483326_3244.html
Marguénaud Jean-Pierre, Dubos Olivier, « La protection internationale et européenne des animaux », Pouvoirs, 131 (4), 2009, pp.113-126.
Raffin Jean-Pierre, « De la protection de la nature à la gouvernance de la biodiversité », Écologie & politique, 30 (1), 2005, pp. 97-109.
Site officiel de la CBI, disponible à l’adresse suivante : http://iwc.int/home

PAC 112 – 受争议的发展援助政策 有效发展合作全球夥伴关系会议,2014年4月15-16日

Florent Bédécarrats*

赵伟婷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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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4月15日及16日, 「有效发展合作全球夥伴关系」高级会议 在墨西哥举行,此为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所倡议的成果。本会议汇集了来自全球140个国家约1500位参与者:国家或政府领导者丶行政官员丶国会议员丶国际组织代表丶市民团体代表丶发展相关基金会与专家。两天会议的结果似乎是好坏参半:一些预期性的失败并未发生,聚集了多元参与者让组织者获得满意的正面评价。然而,最後宣言缺少了实质内容,许多关键合作夥伴也尚未批准此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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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柏林围墙倒塌,政府发展援助(aide publique au développement, APD)显示了主要的巨大差异:大推动模式(le big push)丶进口替代丶农村综合发展丶结构性调整。但此仍受制于前殖民地权力以及区域集团思维的影响。冷战结束後,观察到数十年来政府干预政策的失败,以及及新现实主义政策的恶习,引起了对於国家间团结合作机制的强烈质疑。2000年千禧年发展目标(Objectifs du Millénaire pour le Développement)的通过使人为之一振,此计画透过相关领域者的支持,通过了一系列优先丶具体并且可测量的目标项目,并且将在2015年时实现。

为了支持此行动并且恢复信誉,APD的支持者在OECD的领导下,推动了大型谈判,针对厘清本身实践的范围,用以提高援助的效率。在第一次2002年罗马国际会议结束後,有两项决定性进展:2005年针对发展援助效率的「巴黎宣言」和2011年在韩国通过的「釜山承诺」。随着千禧年计划承诺日期的接近,相关成员如今试图重组2015年後相关议程,特别是主张可持续发展概念。墨西哥会议是此跨国性过程中一个新的重要里程碑。

理论框架

一、发展援助的手段。无论是在人道主义下的重建工程或是发展层面,援助经常是由国家动员,作为其政治战略服务的附属工具。随着两极势力的衰退以及殖民地效忠度减弱,APD的目标开始转移到像是增加市场开放丶确保初级原料的获得丶寻求国际倡议的援助,或者是科技丶金融丶商业以及环境规范的传播。目前,此领域中可观察出许多新参与者权力的提升:发展中国家丶私人资金会与企业丶非政府组织丶专家团体和智囊团。

二、发展援助的效率。对於国家团结干预手段的不信任促使了援助的成员专注於其活动产出。此关注反应在对於事前评估的关注,以作为检视工具。系统性的评估方式也因此建立,以便在共同标准下衡量方案与计画,包含了关联性,有效性,效率,永续性及冲击。另一方面, 国际机构也相继成立,以协调干预。此外,基本原则也被采纳,以监督援助相关利益者的程序编制:从受益人所有权丶本土优先定义路线丶公私营企业合作夥伴关系到透明度。

案例分析

有效合作全球夥伴关系的治理引起了广泛的讨论,特别是针对在指导委员会中公民社会的代表性。三方领导目的在於取得先进国家丶发展中国家与落後国家间的平衡。目前的团队由英国丶奈及利亚以及印尼代表所组成,却因为缺乏透明度而饱受批评。因此,部分要求此结构下的组成与任务需要被修正。在下一阶段,委员会将由墨西哥丶荷兰与一尚为决定的非洲代表所领导。在此方面,一个高度的期望将包含,超越优先实施的启动计画,专注在推动集体活动手段的全面实质性辩论过程。复杂多元的组成必须共同制定出一明确方向仍是艰辛的挑战。

此次会议也显现在援助领域中权力关系的变化。为此,新兴国家表现出不确定的立场。墨西哥和奈吉利亚尽管身为活跃的参与者,仍批评此份多边协议。巴西和阿根廷更是表达出怀疑的态度。中国和印度甚至没有参与交流。

与之互异的,私人角色却显得更加活跃。在私角色高度参与的平行会议背景下,各基金会首度通过一共同宪章以促进行动效率性。大型企业(特别是初级原料和工业部门)能见度十分高。尽管在捐助者邀请下,有许多市民社会代表出席,但是却极少参与互动与批评。联合国 和OECD在争取最高合法领导过程地位的竞争仍十分激烈。不过,此似乎是在夥伴关系倡议联盟(Partnerships Initiative Coalitions , PICS)扩大过程中存在已久的争议。

此谈判目标也有所改变。事实上,如果团体间讨论一开始专注在合作效率,目前核心关注议题已扩大到多方合作夥伴关系。会议期间,与会者分享缺乏辩论的个别发现,在会议上交流专业术语,但却缺乏有组织企业目标的批判性言谈。举例来说,在将企业放置官方议程的议题上(像是,私部门的角色丶多边机构和环境问题)并没有太大进展。相反的,周边平行活动却更加活跃,并在某些主题有所突破,像是逃税丶打击洗钱…等问题。法国在有关公私营运营商之间的社会和环境责任以及夥伴关系标准的问题上,寻求采纳一个催化者的角色。

资金来源的问题却未得到解决,赠与国投入其国民生产所得 (GNP)0.7%的讨论和承诺甚至没有被讨论,此议题却在许多北方国家发展会议上引起了广泛辩论。

参考資料

Bearce David H., Tirone Daniel C., « Foreign Aid Effectiveness and the Strategic Goals of Donor Governments », The Journal of Politics, 72 (3), 2010, pp. 837–851.
Wood Bernard et al., The Evaluation of the Paris Declaration, Copenhagen: Danish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2011.

*本文件为与Armand Rioust de Largentaye代表法国援助发展署(AFD)参与本次会议後所撰写。但本篇分析与结论仅仅涉及作者立场,不代表法国援助发展署及相关合作单位的官方意见。

PAC 111 – 国际足球总会干涉国家主权 巴西世界杯足球赛(2014年6月12日至7月13日)

Élie Landrieu

邱崇轩 译

Passage au crible n°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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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届世界杯足球赛於2014年6月12日至7月13日在巴西举行,然而负责筹办这项赛事的国际足球总会(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 football association, FIFA)却遭受前所未有的批评和质疑。实际上,这个私立的组织享有强大的资源,足以强制要求赛事主办国遵守其订定的严苛条件,尽管可能对社会丶经济层面甚至是个人安全造成严重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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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4年5月21日,七个欧洲国家(德国丶丹麦丶西班牙丶法国丶荷兰丶瑞典与瑞士)的体育协会代表於巴黎创立了国际足球总会,以管制这项快速发展的运动。除了比赛规则制定以及协调各国足协的运作,国际足球总会最主要的目标即是规划举办一项国际性的赛事。

尽管迅速获得其他国家认可并加入,直到1930年,国际足球总会才终於在乌拉圭举办第一届世界杯。然而,在经济危机和国际冲突的双重纷扰下,首届赛事成果不如预期。仅有十三个国家参与,尤其传统欧洲足球强权缺席(英国丶德国和义大利)。但是,各国政府很快地体认到这项赛事可带来的象徵性影响力,更可因此提升国际形象。因此,1934年的义大利世界杯,墨索里尼(Benito Mussolini)把赛事作为向外界展现国力的橱窗。铺张华丽的赛程规划加上义大利国家队的强势胜利,让法西斯政权得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夕,向全世界传达光荣实力与现代化的国家形象。

在电视普及之後,世足赛的政经影响力又提升到另一个规模。1996年的世界杯决赛首次有电视实况转播,这场在伦敦进行由英格兰对战西德的赛事共有六千万人收看。自此,世足赛成为各大品牌展示丶宣传的场合。此外,在1970年期间,由巴西企业家哈维兰治(Joao Havelange)领导的国际足总和可口可乐丶爱迪达签订合约,与这两大国际集团的夥伴关系更持续至今。此後,国际足球总会不断提升其影响力。掌控四年一度赛事的权利金收入(转播权丶行销权以及多媒体平台),国际足球总会的营收持续提高。以2007年至2010年为例,营收达到42亿美元。然而,这个主管全球足球运动的机构也同时捍卫在政治方面的影响力,尤其在世界杯赛事的规划上,强制主办国接受严苛的条件和待遇。

理论框架

私有组织介入国际事务。全球化导致国际上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造成非国家行为者的兴起。私有组织和机构获得某些领域的管制权力,如国际足球总会有足够权力反对丶甚至反制各国政府的内部决策。

国家权力的重组。因此,这些新的行为者共同参与政治权力的改变。以本届世界杯足球赛为例,在国际足球总会的要求之下,巴西政府必须大幅加强维安工程,直至甚至必须放弃其他重要领域的国家管制功能。

案例分析

由於负责世界杯足球赛的筹划,国际足球总会拥有可观的政治权力,让它得以在国际舞台上办演一个重要且独立的行为者。当然,不同於其他跨政府组织,国际足球总会并未享有任何国家主权的代表权。实际上,这个足球运动的最高管制机构仅是由各国运动协会共同组成,因此,并没有和各国政府有直接的关系。但是,由於让各国互相竞争世界杯的主办权,国际足总让各国政府必须接受它制订的赛事举办条件,并同时增进各国政府与国际足总的依赖关系。因此,国际足总甚至有能力影响各国国内体育活动的营利。实际上,如同前两届在南非和德国举办的世界杯,本届世界杯的主办国巴西接受了国际足总的要求,放弃徵收世界杯期间国际足总和所有商业合作厂商的营业税。此外,国际足总更强制了一系列的措施维护其赞助企业的利益,而不利於在地业者。在各个比赛场地周围,於是规划了与国际足总合作的官方品牌「专卖区」。比起主办国政府,国际足总更能掌控由赛事产生的庞大利益。这也代表了国家行为者的社会管制功能收到一定程度的侵害。在这个背景之下,因为筹办世界杯而持续增加的公共负债(110亿美元)将大幅影响巴西政府未来各项社会政策的制定。其实,尽管抗议动员逐渐扩大,巴西政府已经规划一个减少公共支出方案,将直接影响公共服务的预算。同样地,巴西政府在维护民主政权稳定的能力也受到质疑。很显然地,大规模的社会运动突显了巴西各级政府忽略了徵询民意的必要性。尽管在国际足球总会的压力下,巴西政府放弃了部分的国家主权,但是,巴西也并非完全没在赛事筹办过程中获利。实际上,在与国际足球总会签订的共同协议中,巴西政府必须特别加强维安措施,并趁机巩固对人民的掌控。因此,以筹办世界杯为由,巴西政府同时扩张了警察权和司法权。针对维安设备丶监视器材和特殊行动军队,巴西政府共花费了20亿里拉(9亿美元),同时还利用军队弭平在各地的抗争行动。此外,与国际足球总会代表共同协商出的「世界杯法」更在巴西的刑法中增加了新的罪名。而在公共自由的危害方面,巴西国会目前正在审查一项「反对恐怖主义分子」的法律,该法案以广义的恐怖主义为基础,惩处对财物和服务的破坏。这项法案即是针对在世界杯举办期间进行抗议的民众。这些法律将造成警察暴力的扩大甚至是免罪。许多非政府组织即指出并谴责警察在抗议动员活动犯下的暴力行为。尤其是邻近观光景点的贫民区(favelas),警察驱逐当地居民的暴力行动。然而,巴西政府和国际足球总会之间并不仅只是对立和竞争关系。实际上,足球管制最高单位有能力影响巴西政府的根本的公共权力,如营利的管制和分配以及民主秩序的维护。然而,在这两个机构之间同时也存在合作和夥伴关系。例如,两者都认同加强安全管制的重要性:国际足球总会需要稳定的社会秩序以顺利完成世界杯赛事,而巴西政府利用军警趁机弭平社会安全问题,如贫民区和各个社会运动。於是,逐渐成为国际关系的重要行为者,巴西政府反而在本届世界杯的筹办中专注处理逐渐「崩解」的安全与社会秩序问题,而愿意对国际足球总会放弃部分国家权力。

参考資料

Laroche Josepha, La brutalisation du monde. Du retrait des États à la décivilisation, Montréal, Éditions Liber, 2012.
Rosenau James N., 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 a Theory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Rousseau Juliette, « Villes marchandes et villes rebelles : préparation aux méga-événements et reconfiguration des formes d’exercice du pouvoir au Brésil », Mouvements, 2014, (2), p. 24-30.
Amnesty international, « Ils utilisent une stratégie le peur ». Le Brésil doit protéger le droit de manifester, 5 juin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