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32 – G20─全球治理的挫败或建立 2010年11月11至12日的首尔峰会

André Cartapanis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32

2010年11月11至12日在首尔举行的20国集团峰会,遭受的评论中,有些还令人深省。华盛顿峰会(2008年11月15日)企图重整资本主义并准备提出一个新的布列敦森林体系,而在那之後,我们期待这最近一次的会议能进一步掌控汇率扭曲,这项常被称为货币战争的问题。最後,我们也希望能规划出关於货币新制度的草图。然而,在此方面, G20 的成果似乎令人极度失望。然而,各国元首和政府领导人仍然通过了金融监管改革的大方向,且看来野心十足。但此改革须等到2019年才会全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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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自从2008年秋天系统性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各国元首和政府领导人随及采取共同的行动并通过一项庞大的巩固金融体系计画,以避免如此悲剧在未来再度发生。G20 华盛顿峰会於是通过了「行动计划」,以结合另一个针对金融中介人延续并加强控管的计划。2009年4月2日,G20 伦敦峰会仔细研拟出此计划的期程表,期使华盛顿会议做出的决议能更容易被执行。2009年9月24丶25日的匹兹堡峰会以及2010年6月26丶27日的多伦多峰会,持续先前的工作,但未特别订出金融改革的目标。与此同时,这两次峰会扩大了特定议题的讨论,如关於国际机构治理─尤其是国际货币组织,与总体经济和汇率政策的合作。最近的一次会议,首尔峰会,研拟出一个新的宣言,纳入了强调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合作的「行动计划」。这份宣言认同金融稳定委员会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和巴塞尔银行监理委员会 (Basel Committee) 的提议,一套新的宏观审慎标准,今後称为巴塞尔协议III (Basel III) , 将施用在银行上。

理论框架

一、 全球不平等与货币战争。金融危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与国际收支的全球不平等有关,且不平等自2000年来在新兴国家(中国丶俄罗斯丶石油输出国组织等)与美国之间逐渐累积。实际上,逐渐累积的美元外汇存底,使得国际资金流动猛烈成长。汇率扭曲亦因此伴随而来,某些货币的币值被低估(如人民币),然而美元持续被高估,造成美国竞争力的负担。至於欧元,则仍维持在金融危机爆发前的水准。这种情况肇因於中国的货币政策,因其拴住人民币相较於美元的币值,并以出口带动经济成长。然而,目前部分货币币值扭曲严重,某些国家─中国丶德国丶日本,持续写下巨额的国际收支经常项目顺差纪录,且促使资金汇款大量增加,并造成亚洲和拉丁美洲的部分货币币值被高估。因此在这些国家的金融资产与不动产市场造成新的投机泡沫。透过合作机制来限制这类全球不平等的构想也由此而来,正如同,美国财政部长盖特勒 (Tim Geithner) 的提议。进一步说明,一旦国际收支不平等超过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之四,无论是经常收支顺差或逆超的情况,必须强制调整总体经济政策。另一个方法则考量放任汇率依市场机制自行调整,以消弭货币战争及操弄汇率的风险。

二、 宏观审慎监管。应用於银行的审慎监管旨在抑制高风险的行为并降低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这两个主要目的。审慎监管应有助於保障各个银行中介人,以确保存款户和投资人的权益,尤其是当个别机构破产。此乃传统上认为的审慎监控措施,即被视为微观审慎的「巴塞尔 I」或「巴塞尔 II」,其目的在於降低个别机构的金融困境风险,并把冲击独立於经济体之外。但考量到银行在总体经济方面的功能,银行控管应该同时注意如何稳定整个货币和金融体系。换句话说,银行控管旨在降低系统性风险。我们因此可以了解宏观审慎模式确保了在金融体系下贸易的稳定丶持续,即便它也限制过度负债的成因。最後,银行监管的重点在抑制任何可能导致金融困境的风险,否则将在经济发展方面造成严重的损失,如同2008至2009年所发生的系统性危机。

案例分析

在货币和汇率政策合作的领域,首尔峰会是个挫败。事实上,会中无法做出任何政治协议,中国不仅反对缩减全球不平等,亦不支持货币系统和汇率政策的全球治理。与其制定新的规范,参与国家宁可把协调全球总体经济政策的任务托付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但是,关於总体宏观监控方面,首尔峰会有实质的进展,但却没被广泛讨论。新的总体审慎措施,被命名为巴塞尔协议III (Basel III) ,要求银行大幅增加净资本准备金,并采用新的利率和杠杆作用,而银行日後必须绝对遵守。这些措施的目的都在於限制银行的各种风险─无流动资金丶无清偿能力以及转换票据。至於银行传染性风险和连串金融动荡的预防,也已拟定出不同的措施:1) 为了降低特定机构在体系中的重要性,限制它们的规模,或限制其在债券市场上操作的商品种类。 2) 稳固净资本准备金,以防备被另一个机构波及的风险。 3) 扩大总体宏观监控的范畴,使其涵盖如对冲基金 (Hedge Funds) 等机构,或是金融商品 (以及衍生商品) 等,直至今日仍逃避控管的项目。日後,依据这些机构在体系内招致风险的程度,某些被认定为大到不能倒的银行,必须遵从规定,比起其他中小型的银行储备更多的净资本准备金。如果说这些措施必然带往好的方向,在放宽金融管制方面也有重大的改变,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措施执行的日程表推延直到2019年。最後一点需要注意到的是,巴塞尔协议 III 各项原则的实行次序仍须经过各国政府的同意。

参考資料

Cartapanis André, La Crise financière et les politiques macro-prudentielles : inflexion réglementaire ou nouveau paradigme ?, Conférence présidentielle, 59e Congrès de l’AFSE, Université de Paris-Ouest-Nanterre-La Défense, 10 septembre 2010 : http://www.touteconomie.org/index.php?arc=v25.
G20, The Seoul Summit Leader’s Declaration November 11-12, 2010:
http://media.seoulsummit.kr/contents/dlobo/E1._Seoul_Summit_Leaders_Declaration.pdf
Cartapanis André, « Les architectes de la crise financière », in : Josepha Laroche (Éd.), Un Monde en sursis, dérives financières, régulations politiques et exigences éthiques, Paris, L’Harmattan, 2010, coll. Chaos International, pp. 41-52.

PAC 31 – 诺贝尔外交的不妥协 颁发给中国异议份子刘晓波的诺贝尔和平奖

Josepha Laroche

翻译 张瀞云

Passage au crible n°31

Liu XiaoSource: Wikipedia

2010年12月20日,在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奖典礼上,受奖人刘晓波缺席了,身为国内的异议份子,目前他正在监狱里服刑,为期十一年「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期。尽管北京方面不断施压,刘晓波仍被视为得奖的最佳人选之一。最终,诺贝尔委员会于2010年10月7日以「在中国境内持续地藉由非暴力方式追求人权所付出的努力」将这个奖项授予刘晓波,而北京当局将此举视为对中国政府的一大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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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从1901年以来,诺贝尔颁奖典礼每年定期于12月10日举行。这一天是诺贝尔创办人阿尔弗雷德·诺贝尔 (Alfred Nobel,1833-1896) 的逝世纪念日。身为发明家,工业家,金融家,文学家以及和平主义者,这位掌管首批发迹的跨国企业公司之一的瑞典慈善家,于1895年11月27日立下遗嘱,将他巨额的遗产拿来创立五个一年一度颁发的奖项,其中四项于斯德哥尔摩颁发1 :物理、化学、生理学或医学、文学。至于诺贝尔和平奖,他特别指定由挪威议会 (le Storting) 来负责此奖项的授予仪式。事实上,当时奥斯陆的挪威议会是欧洲少数存在的民主形式国民议会。此外,对阿尔弗雷德·诺贝尔而言,比起当时瑞典挪威之间的激烈冲突,挪威议会为掌管此奖项的准备工作更是他决定将诺贝尔和平奖交付其执行的决定因素。诺贝尔认为挪威议会是当时接管和平奖最具资格与最具正当性的权力当局。由于诺贝尔本人并不完全赞同其它和平主义者的乌托邦主义观点,因此他试图推动另一种促进和平的途径,建立一个前所未有而别出心裁的机制。有鉴于此,他设计了这个以人文主义,科学主义与能力主义精神为基准的极具象征性的工具。因此,这个为许多个人功绩给以荣誉并且超越国家疆界的国际授奖机制,实行至今已经超过一个世纪,它摒弃了创办者诺贝尔所厌恶的国家主义情结。

回想起异议份子刘晓波在零八宪章起草过程扮演的重要角色,这项宣言由若干拥护言论自由与倡导多元化选举的中国知识分子与活动份子共同发表。这位从前担任过文学教授的异议人士也被推选为1989年天安门广场的学生示威活动的领袖之一,在这事件中他特别发起了绝食抗议活动。而关于颁奖典礼中刘晓波的缺席,我们必须注意到这并非是第一次获奖人不被允许接受奖项。这种被禁止受奖的情况在往年也曾发生过好几次。例如在1958年,鲍里斯巴斯特纳克 (Boris Pasternak) 就没能亲自前往斯德哥尔摩获颁诺贝尔文学奖。同样地,在1970年,小说家亚历山大·索忍尼辛 (Alexandre Soljenitsyne) 也未能前往受奖。1975年,身为科学院院士与物理学家的安德烈·萨哈罗夫(Andrei Sakharov)也同样因未能取得苏联当局发给的签证,而没能亲自前往挪威接受诺贝尔和平奖。最后,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缅甸军政权的反抗政治斗士翁山苏姬 (Aung San Suu Kyi) 身上,她也未能在1991年前往奥斯陆领取诺贝尔和平奖。

理论框架

一、 非政府间外交。诺贝尔奖的颁发─无论授奖的理由为何─已形成一项外交行为─诺贝尔外交─这项外交行为的特点是,诺贝尔奖在面对国家行为者时仍坚持贯彻其固守的原则与其强烈的决心。这也为什么诺贝尔奖授奖过程经常有反对某些国家政治现状的目的性存在。

二、 道德外交。诺贝尔当局以普世道德良心价值的拥护者自居。就此而言,它试图体现某些普世价值的不可妥协性,像是自由、技能或无私奉献的精神。它自诩为对抗国家机关的人权价值最强大的保护者。透过对受奖人的选拔,它扮演了一个菁英斗士的角色,一个得以借助维护人权与世界和平普世价值之名来对国家内部事务进行干预的名副其实的公证人角色。

案例分析

面对诺贝尔外交的激进化,中国当局在授奖决策过程之初曾试图以广泛的攻势外交来影响委员会的决定,以防止任何让奖项授予刘晓波的可能性。然而,10月7日委员会的声明象征了中国当局策略的失败,也如同对中共政治的污名化。从那时起,中国当局改由各国行政当局下手与其进行交涉,以期达到各国大规模抵制颁奖典礼的目的。但尽管中国当局反复施压,仅有二十个国家-阿富汗,沙特阿拉伯,古巴,伊朗,巴基斯坦,俄罗斯,斯里兰卡与委内瑞拉等国-最终婉拒了诺贝尔当局的邀请。相反地,共有六十五个国家的外交代表出席奥斯陆的颁奖典礼,以表示本国对诺贝尔奖的重视与认同。因此像是美国,德国,法国,英国或巴西等国都决定不因北京的警告与威胁而让步。

对于把奖项颁发刘晓波的这个选择是属于诺贝尔当局外交方针的范围内,这项决定显示诺贝尔当局由始至终对中国官方的态度是坚定不移的。事实上,1989年在天安门事件发生的四个月后,同年并且也是拉萨起义的三十周年,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将奖项颁发给西藏的精神领袖达赖喇嘛。这个决定在当时赋予了西藏起义一个意义重大的国际认可,而当时在中国市场开放的背景下,国际社会逐渐形成一种对中国让步的态度与立场。事实上,如果说这位西藏活佛始终致力于以和平方式来追求西藏独立自治,他在外交上却仍是处于孤立的状态。达赖喇嘛曾多次向北京提出和解的折衷协议,例如仿照香港模式给予西藏一国两制的地位。对于将奖项颁发给达赖喇嘛的考虑,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特别强调他一贯地坚持反对诉诸暴力的主张。换句话说,达赖喇嘛的受奖象征了对中国官方政策的指责,目的也在呼吁中国当局应当与达赖喇嘛就西藏问题进行谈判。

在尚未开放政治民主化的背景下,中国在近二十年来不断加强自身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力,如今它已成为美国霸权最主要的挑战者。在许多议题上,中美两国不就构成了一个主导决策的国家集团,如G2?但尽管国际局势如此转变,诺贝尔当局的方针始终如一:施以道德上的谴责以及呼吁各方促进对话协商。也就是说,透过褒扬一位中国公民为和平,民主与人权所作出的努力,诺贝尔委员会不同于许多国家行为者,即便面对中国官方的斥责,它仍坚持了自身的立场丝毫不动摇。

参考資料

Laroche Josepha, Les Prix Nobel, Paris, PUF, 1995, ouvrage qui sera prochainement réédité.
http://nobelprize.org/nobel_organizations/
http://fr.rsf.org/chine-liu-xiaobo-biographie-28-10-2010,38695.html
http://fr.globalvoicesonline.org/2010/10/12/46516/

1瑞典银行于1968年庆祝其三百周年纪念,并且同时缅怀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因而创立了诺贝尔经济奖。

PAC 30 – 全球团结救灾或是捐助者的战略性竞争 2010年7月,发生於巴基斯坦的山洪灾害

Clément Paule

翻译 Jenna Rimasson

Passage au crible n°30

2010年10月29日,联合国人道救援机构的发言人重申对数百万流离失所的巴基斯坦难民困苦的遭遇表示关注。在暴雨肆虐巴基斯坦三个月之後,这份警告意味浓厚的声明强调,在冬季即将来临之前,住房和食物紧缺。自2010年7月26日以来,洪水泛滥,实际上已淹没了全国几乎五分之一面积,从西北部的开伯尔─普赫图赫瓦省,直至南部的信德省。到目前为止,死亡人数上升至近1800人,还有约1400万人遭受危害。特别是物质损失估计为430亿美元,而该国经济之命脉─农业,亦受到严重影响。联合国官员指出,这应该是在巴基斯坦历史上最严重的灾难。因此,许多分析人士认为,巴基斯坦不稳定的局势将对未来投下许多变数,并加剧当局之间和伊斯兰组织的内部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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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首先,巴基斯坦 (世界上人口第六多的国家) 尤其容易遭受自然灾害,特别是地震和水灾。九十年初以来,几次重大洪水袭击这片强震频仍的土地。还记得1992年的一个例子,强烈阵雨伴随冬天季风,总共600万人受害,其中1300多人死亡。灾害流行病学研究中心 (Centre for Research on the Epidemiology of Disasters, CRED ) 的紧急事件资料库 (Emergency Events Database, EM-DAT),因此列举出自1900年以来数十个类似的灾难。不过,这些数字也表明,这种随机性类型的灾害,其耗费的社会经济成本远比造成更多死伤的大地震来的高。

再者,我们必须重提一些历史先例,以了解灾害管理和政治局势之间的关系是如何建立。在这方面,於1970年11月袭击东巴基斯坦(即现在的孟加拉)的波拉飓风,似乎可以说明两者之间的连带关系。联邦政府被动的救灾受到分离派阿瓦米联盟(Awami League)的强力谴责,让後者赢得一个月後的省级选举,并宣布孟加拉独立。如果说,此次分裂,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印度在背後运作,但事实上,政治人物大量操作这起自然灾害也是让分裂得以成功的原因。於2005年10月最近一次的大地震─发生在冲突最剧烈的克什米尔地区,也造成了强大的跨国动员。然而,当时的紧张情势,却是针对非政府组织(NGO)和巴基斯坦军队而来,且后者过分监控援助而饱受批评。最后,由政府设置以利统整急救事宜的国家机构─地震重建和重整管理局 (ERRA, Earthquake Reconstruction and Rehabilitation Authority),被指控贪污和挪用大笔公款。

理论框架

一、 灾难的国际化。必须了解到,重大灾害是牵制历史丶政治和战略体系的一部分。在此逻辑下,应该从区域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国际人道救援。

二、 竞争性的危机管理。显然,对於援助的运用以及稀有物资的分配各方意见分歧。换句话说,无论在外交层面或是在巴基斯坦内部,策略和目标的分化,促使援助转化成一场竞赛。

案例分析

首先必须厘清这场灾难的某些特点,其表现为一个缓慢的过程,而不同於2004年的南亚海啸或海地大地震,其影响在中长期浮现。进一步解释,国内的经济危机使洪水造成的损失更加扩大,而巴基斯坦近期才向国际货币组织(IMF)寻求援助。四百万公顷的可耕地被淹没,迫使巴基斯坦必须进口粮食,试图阻止物价飞涨。然而,这也预告了社会冲突将再度升温,何况国内原本就因种族丶宗教和政治冲突而分化对立。在这种情况下,应当了解以穆沙拉夫将军为首,在1998年至2008年间掌握权力的军人政府所扮演的特殊角色,及其与目前平民政府的矛盾关系。除了这个层面,巴基斯坦─美国的传统盟友,二十年来还须面对阿富汗塔利班武装组织的反叛活动。这种复杂对立的利益关系在灾害发生後重新被操弄。甚至,对当地或是国际行为者来说,灾害管理被看作是一种改变现有的权力关系的方法。

在全球齐心团结救灾的口号背后,其实呈现的是各捐助者缜密规划且含有战略目标的灾难外交。在这方面,可提及美国提供近5亿美元的援助。如果这项承诺可以改善华盛顿的形象─被阿富汗战争的挫败所诋毁,对美国来说主要还是为了支持其不可缺少的传统盟友和维持在该区域的势力。如引用参议员约翰克里(John Kerry)的说法,此乃攸关「国家安全」的必要决策,而最近宣布的军事援助计画预计在五年内投入20亿美元,更证实了这项说法。在类似逻辑下,回教世界的广大动员也难以被简化看成是一种相互支持的表现。因此,沙乌地阿拉伯捐献的3亿6500万美元,及伊朗的1亿美元,鉴於金额的庞大,可看作为一种软实力的表现,以维持在受灾地区的影响力。凭藉相同的模式,邻国中国,亦是新兴的捐助国,於2010年9月23日承诺捐助近2,5亿美元。此外,由於象徵性和政治方面的纠葛,巴基斯坦政府拒绝竞争对手印度任何的直接援助。

还需注意的是,联合国呼吁募集19亿美元救灾,但截至目前为止,仅收集当初要求金额的39%。除了全球经济危机,援助程序的缺失,应可解释未能达到目标的原因:回教国家和中国人似乎倾向双边援助,而西方捐赠者却不信任这样的援助模式,他们的资金主要透过联合国系统,分配至国际非政府组织或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不过,巴基斯坦当局最近试图重申关於重建事务的领导权,而拒绝外来机构径自进行任何重建计划。巴基斯坦政府衰败且效率低落,更饱受区域内其他领导人的批评,因此监控救援行动反而变得十分重要。根据一些分析家的看法,军方的强力动员尤其重要 (八月下旬出动6万民士兵) ,甚至已经超过民间的力量,类似1999年的政变有可能再次发生。最後,其他评论者指出在援助行动中,伊斯兰组织,如Jamaat-ud-Dawa 和 Ahle Sunnat Wal Jamaat等,重要性与日俱增,可能会进一步强调美国的结盟制度正丧失其合法性。巴基斯坦的国界极端脆弱,要如何有效掌控国际援助以发挥功用变得至关重要。

参考資料

Jaffrelot Christophe (Éd.), Le Pakistan, carrefour de tensions régionales, Bruxelles, Complexe, 2002.
OCHA (Office for the Coordination of Humanitarian Affairs), FTS (Financial Tracking Service), Table A: List of All Commitments/Contributions and Pledges as of 02 November 2010, 2 novembre 2010, consulté sur le site : http://www.reliefweb.int/fts [2 novembre 2010].
Questions internationales, « Les catastrophes naturelles », (19), mai-juin 2006.
Site internet de l’agence pakistanaise NDMA (National Disaster Management Authority) : http://www.ndma.gov.pk/.

PAC 29 – 国际刑事法院对抗免罪的些微突破 2010年10月11日,於法国逮捕一名战争罪嫌犯

Yves Poirmeur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29

2010年10月11日,卡力克斯特·巴鲁什马纳 (Callixte Mbarushimana) ,卢安达反政府武装「卢安达民主解放力量」执行秘书长於法国被捕,早先,国际刑事法院针对由此组织於2009年在刚果(金)东部基伍省所犯下的战争罪和违反人类罪发出逮捕令。能逮捕一名自2002年即居住在法国且享有政治庇护身份的卢安达侨民,凸显出国际刑事法院创立後对抗免罪的突破,而法国正是首个通过罗马规约的国家之一(2000年6月9日)。此次逮捕行动在法国得以执行,其原因在於,相较於其他不愿合作的国家,法国曾於2002年通过一项立法修正案(2002年2月26日法案),以呼应国际刑事法院之要求以展开调查及逮捕嫌犯。然而,法国的立法仍给予免罪很大的空间。事实上,最近的2010年8月10日法令,通过了「配合国际刑事法院机制之刑法修正案」,法令前的说明采用罗马规约所述之控诉定义,小幅度的修正国内刑法相关规定。此外,此法令保留普遍管辖权狭义的概念。因此,在法国的国际嫌犯仍可能规避追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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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国际上打击国际犯罪逐渐制度化,但二十世纪以来,国际社会由主权国家所组成,做出任何国际刑事责任的承诺,无论对国家领导人或是军队来说,都是对主权无可接受的伤害。国际刑法审判首先以纽伦堡(1945) 与东京(1946) 特别法庭的名义出现,但两个法院却由於後来的东-西争斗而长时间蒙上阴影。之後,联合国安全理事为了审理起诉严重违反国际人权的主使者,特别设立了前南斯拉夫问题国际刑事法庭(ICTY, 1993)和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ICTR, 1994)。最後,罗马规约(1998)赋予国际司法永久的地位,并建立了国际刑法法院,以追缉和制裁战争罪丶反人类罪丶种族屠杀,以及其他尚待定义的暴力行为。如依据国际刑事法院派出的逮捕令来看,由此新设立的司法机关展开的调查案件,目前来说,数目仍不算多。调查案件多针对中非共和国丶达佛丶乌干达丶肯亚丶刚果(金),此外另有一些调查在象牙海岸丶几内亚丶哥伦比亚和巴勒斯坦等国家进行中。

在对抗免罪的过程中,国际刑事司法遭遇两个主要阻碍。首先,目前仅有113个国家签署罗马规约,此意味着国际罪犯可在未签署国寻求庇护。第二个疑虑在於,各国为保留司法独立,倾向优先使用国内刑法,以确保特定罪行最终保有免罪。且各缔约国的刑事控诉法律并不一致,与国际刑事法院的程序亦不相容,因而无法回应国际刑事法院所发出的调查与逮捕令的相关要求。最後,对於普遍管辖权过於局限的定义,亦造成严重的司法损害,使得犯下国际重罪的嫌疑犯有机会避开国内和国际刑事法院的诉讼。

理论框架

一、 互补原则。罗马规约(第一条)规范下的国际刑法组织依据互补原则,给予国内司法优先审理权,以审理国际犯罪。仅在次要的情况下─假设各国无力或拒绝行使任何诉讼─,国际刑事法院行使其权利,但限制「其管辖权仅止於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犯罪」(第五条)。

二、 普遍管辖权。罗马规约的运作机制要求缔约国确实行使普遍管辖权,此权力为国际上所认可,能有效打击在外国犯下罪刑的罪犯,由其当罪犯及受害者均非该国国民时。为了不被指控干预他国内政或以政治目的操纵司法而能合法行使普遍管辖权,国内和国际刑法对於罪刑的定义必须一致,甚至是整体司法程序─调查丶听证丶诉讼─均能遵守法律公正审判原则,以赋予国际刑事法院同等的公信力。

案例分析

当国际刑事法院展开调查和法律诉讼,法国可依据其刑法程序法典(自627-4至627-15条)与国际刑事法院密切合作,以对抗免罪。然而,2010年8月10日通过之法令将罗马规约所提及之罪行的普遍管辖权的应用,给予相当严格的限制,因此法国司法如欲使用普遍管辖权必为相当特殊之情况,因此,部份国际罪犯仍能逃匿於法网之外。事实上,此种领土外的司法管辖权之应用须同时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 嫌犯的主要住宅必须在该国境内。2) 罪行的控告由犯行所在国的刑法机关提出,而该国或是嫌犯原属国家须通过罗马规约。3) 罪行的诉讼仅能在司法单位的要求下展开,最後4) 任何国际或国内司法机关不得要求移交或引渡罪犯,各国司法单位须遵照,并确认国际刑事法院「蓄意放弃其权力」(法国刑事程序法,第689-11条)。偏重主要住宅的判定而非依据重罪嫌犯是否身在一国境内,将使法国无法逮捕众多来访的国际嫌犯,更与维护人权团体的诉求相斥,国际要犯因此可以肆无忌惮地进出法国领土。至於罗马规约的互补原则,给予国内司法审判的优先权,但又要求国内司法必须屈从於国际刑事法院,与除非它预先放弃审判权之条件矛盾。立法者使用的因此是一种渐进式的普遍管辖权的概念,应用在国际间最重大的罪行,以避免司法机关间的不正当竞争作为藉口。法国2010年的法令采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关於罪行的定义,来修正刑法典,并加入一个新的章节,以对抗战争罪并列举出新的罪行─强暴丶谋杀罪等,补充了危害人类罪的罪名项目─蓄意危害生命丶妨害自由丶或以任何有计画性的暴力方式伤害一个族群─,并详加描述种族屠杀的主使者所应负的责任,公开和直接挑衅犯下种族屠杀从此将受到制裁。今日打击国际犯罪能更有凭据,众多缺失被弭平,但国内丶国际司法制度的统整仍有待加强。举个简单的例子,刑法规定战争罪的提告期限为三十年,且罗马规约亦保留了国际刑事法院能力不适用的罪行(第29条)。法国并非为了避免将国际犯行交由国内法审判的疏漏,更非担心普遍管辖权的狭隘诠释,以避免政治问题和外交纷争,而限制其对抗免罪的努力,决定展开诉讼。刚好相反,法国参与国际刑事法院的侦查并与之充分合作。造就了2010年11月3日,巴黎上诉法院要求把巴鲁什马纳移送至海牙法院。

参考資料

Florence Bussy, Yves Poirmeur, La Justice politique en mutation, Paris, LGDJ, 2010.
Xavier Philippe, Anne Desmarest, « Le projet de loi portant adaptation du droit pénal français à la Cour Pénale Internationale », Revue française de droit constitutionnel, (81), janvier 2010, pp. 41-65.

PAC 28 – 世界知名的海上意外事故 英国石油公司(BP)和它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受到谴责的应对方式

Clément Paule

翻译 Jenna Rimasson

Passage au crible n°28

2010年7月15日,英国石油公司 (BP), 原英国石油 British Petroleum, 的工程师原本能够遏制深达1500米马孔多油井的漏油情况。在深水地平线平台爆炸和沉没发生的3个月后,墨西哥湾的石油泄漏似乎暂时停止了。根据国际能源机构 (IEA)的估计,大约230万至450万桶石油 – 约三亿六千五百万至七亿一千五百万公升的石油- 在事故发生后流失。此外,英国石油公司 – 其运用的离岸结构以及与美国当局一起进行的事故后的危机管理 – 已经花了近40亿美元以对抗这场灾难。然而,瑞士信贷集团(Credit Suisse Group)预测最终的支出将可能上升至370亿美元。除了这项资金上的挑战之外,能源小组无法迅速进行灾害控管,这一点特别受人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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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英波斯石油公司 (APOC, Anglo-Persian Oil Company ) 于20世纪初期成立于伊朗,现今已经成为新兴产业中重要的一部分。但该公司 -在1954年更名为英国石油公司 – 在60年代面临到中东政府进行的国有化政策。从那时起,该公司开始跨国进行新油田的开采,特别是在阿拉斯加和北海地区。20年后,它的经营范围遍及数百个国家,旗下的员工也超过10万名。因此,它跟埃克森美孚 (Exxon Mobil) ,雪佛龙(Chevron Corporation) ,荷兰皇家壳牌 (Royal Dutch Shell) ,Conoco飞利浦斯 (ConocoPhillips) 和道达尔 (Total)公司 ,同属世界六大超级石油公司。在90年代晚期出现的这些企业集团都是源于价格波动造成的产业集中合并运动。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市场投入巨资于1987年收购索奥(俄亥俄州标准油 Standard Oil of Ohio)公司,随后在1998年至2000年间收购阿莫科公司(以前的印第安纳标准石油公司 Standard Oil of Indiana)和阿科公司(大西洋富田公司 Atlantic Richfield Company) 。在此,这项举措属于罗德布莱恩(Lord Browne)发起的创新策略的一部份,他于 1995年至2007年间担任英国石油公司的执行长。这个能源巨头也因为其敢于接受承担各项风险而与众不同:例如与俄罗斯签属一系列雄心勃勃的协议,还有对其他替代能源的推广工作。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海上钻井的发展仍是这些超级石油巨头关注的中心,而那些易达性最高的油田现今皆由国家企业所控制。而五分之一的全球石油储量处于深远的海底。身为石油提取技术的先驱,英国石油公司仍然是墨西哥湾最大的碳氢化合物生产商。这个情形是受到美国历任政府的支持 – 包括奥巴马政府 – 历届政府都放松了对国内钻井的限制。在这方面,美国一直试图减低其对能源的依赖,特别是对石油输出国组织(OPEP)的依赖。该集团透过在台播(Tiber)发现的新油田来打开一个新能源时代- 这项宣告让公司的证券在2009年提高了4% 。但是我们要注意到此技术可能导致的意外事故,这已经造成了在墨西哥湾的石油泄漏。像是在1979年发生的Ixtoc I油井意外所造成的损害就是一个例证,这个油井由墨西哥国营公司Pemex(墨西哥石油公司Petróleos Mexicanos)管理。就连英国石油公司在美国所安置的设备也不能幸免于这些危害。在2006年就发生了阿拉斯加普拉德霍湾的石油泄漏意外,在此事件发生的前一年德克萨斯州炼油厂才刚发生爆炸意外,这些意外事故引起了美国有关当局与大众的关注。

理论框架

一、 对有偏差的行为者进行谴责。借鉴于于霍华德贝克尔的符号互动理论,某些概念可以解释这个石油集团在意外发生后合法性与权威性的丧失。英国石油公司成为其同行与奥巴马政府谴责批评的众矢之的。

二、 跨国企业的名声与形象。在此一事件中,我们要探讨这个超级石油巨头对意外的感知和其经济表现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连性。不像国家在这样情况下 – 根据美世乔纳森(Jonathan Mercer )的说法 – 比较不受名声因素的影响,而私人行为者并没有客观的合法性。相较于国家行为者,他们对于形象的变化更为敏感,因为这可能使它们的生存收到威胁。

案例分析

首先,这是值得回顾英国石油公司面临灾难的沮丧与失望。包括饱受挫折的技术专家,他们无效的和过时的紧急解决方案。因此,于5月26日发布的顶级杀(top kill)计划在不久后宣告失败,该集团的组织惯例操作程序显然无效。这些实际的困难可以说是因为通讯沟通不良而导致的。英国石油公司的总裁托尼海沃德(Tony Hayward),因为试图把此次意外事件的环境冲击极小化而引起公愤。 事实上,该公司未能建立一个为社会所接受的危机技术操作管理方式。 这与公司长久以来建立的专业与技术优势形象并不一致。此外,这一象征性的失败对经济和金融方面皆产生了影响,须特别注意到该公司的在股票市场遭遇的暴跌。 事实上,在2010年4月该公司的股价上升至约1700亿美元,根据福布斯全球2000年的英国石油公司则占据了第十的位置。 在6月下旬,这一结果将被减半,而国际评级机构惠誉国际评级公司(Fitch Ratings)已经把该公司降级,预作紧急累积成本的结算。

另一方面,英国石油公司未能对危机管理发表具权威性的谈话,这使得民间展开了对社会技术的争议,因为其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对于不断攀升的漏油量的估算,最初每天1000桶,达到现在的每天60000桶。 除了这层考虑,该石油公司的能力也受到其竞争对手以及美国政府的批评。这些利益相关者依其对灾害管理参与的程度不同并遭受相继失败的后果。在这种情况下,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或道达尔的股票价格也下跌15%,原因是英国石油公司声誉的下降。 因此,英国石油公司被外界所谴责,被认为是大胆冒险却对风险不自知的企业。包括在这之前的6月15日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由康菲石油公司与皇家荷兰壳牌负责人描述另一起单一偶发事件,他们都把矛头指向英国石油公司。关于美国当局,他们采取了道德企业家的姿态,此次的漏油事件可能卡特里娜 (Katrina)灾难发生五年 后的一个政治考验。

最后,灾害管理似乎也危及公司的生存。必须注意到英国石油公司股票价格大幅下跌让该公司遭受抛售甚至是破产的威胁。该集团当然可以依靠在2009年来自短期债券的17亿美元净盈利资源。但这也受限于外向性战略,要求高盛(Goldman Sachs)提供金融咨询或有效资金 – 利比亚或卡塔尔 – 为求达成策略联盟的伙伴关系。 然而,在此异常状况下,这项行动的影响仍然有限,其它石油巨头也想避免被道达尔公司首席执行官形容为不道德操作的公开出价收购。这模棱两可的立场可以被解读为各界对可能扰乱仍处于不稳定状态的经济秩序有所恐惧。这一立场似乎也属于对抗外部企图进行的调节所做出的共同反应,这一切开始于奥巴马政府决定将海上钻井延期之时。这再次引起了各方对规则的讨论 – 规范的或实际的 – 其可以界定和惩罚世界上行为偏差的私人行为者。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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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oks Ed, « BP – Anatomy of a Disaster – Part 1; Cover Story », The Financial Times, 3 juillet 2010.
Dobry Michel, Sociologie des crises politiques. La dynamique des mobilisations multisectorielles, 3e éd., Paris, Presses de la FNSP, 2009.
Mercer Jonathan, Reputation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