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53 – 公共卫生与私人医疗利益之对抗 PIP公司隆乳矽膠醜聞案

Armand Suicmez

翻译 陈宗胤

Passage au crible n°53

2012年1月4日星期三,由於来自法国瓦尔省 (Var)之PIP (隆乳矽胶)公司爆发出产品卫生丑闻,马赛市法庭对其进行了搜索。因为使用了不符规定的矽胶,PIP公司的产品可能对於部分致癌案例必须负起责任,虽然这点在病理学上并未被证实。

由於此公司的产品出口至全欧洲丶美国与南美洲,所以此事件的范围已远远超出法国领土以外,也凸显出医疗方面国家及国际规范的缺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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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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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1991年由Jean-Claude Mas所创立,中小企业PIP所制造的产品出口到65个国家,数量超过40万。其活动从2000年由於遭遇亚洲竞争与美元贬值,开始有些萎缩。对此,其负责人决定采用了一种工业矽胶,以扩大公司获利,此种矽胶比起医疗用矽胶便宜了7倍。藉着这个手段,PIP无论是在制造或是贩卖上,都重新成为该领域中的领导者。

虽然这种作法对於健康有所损害,PIP的产品还是取得了私人公司TÜV Rheinland之认证,这间实验室声称PIP之血清在物理科技上是没有危险的,Jean-Claude Mas也有意的提出科学实验的合格结果。在调查中,他对调查人员供称:「我知道这个矽胶是不符规定的,但因为比较便宜,所以我还是使用了。」此外,他还对客户丶供应商与员工隐瞒了产品的真实成份,以确保谎言不被揭穿。

此事件关系着全球50万人,在2005-2006年间,第一起病人控诉发生在美国,使PIP随後负起法律责任,之後更在英国丶西班牙丶南美洲发生多起诉讼案。从一年半前开始,此公司便被禁止商业贩卖,并被判决14亿美元的罚款。最後,一名妇女死於淋巴瘤造成了集体恐慌。在2011年,马赛市检察官接获了将近2,400件申诉,并对PIP提起过失伤害与杀人之控诉。今天,为了减少风险,近3万件移植被调查,Jean-Claude Mas也可能面临4年的刑期。

理论框架

一丶商标标准的外包化:商标目前已成为卫生安全认可不可或缺的保证。这个机制已逐渐普及,可对消费者在面对众多资讯,且有时不甚可靠时,提供更充裕的保护。然而,属於公领域的标准验证过程,无论是在国家丶区域或是国际层级,现在都交由私人企业进行。

二丶符合私人利益的医疗专家:专家透过检验产品品质来建立其信誉,而经常被消费者所神化。然而,必须注意的是,科学验证过程有时会必须求助於政治或经济。因此,其中立性也必须被检验。

案例分析

现在,专家的价值日趋重要,尤其是在医疗器材上,由於与公共卫生有直接关系,专家已几乎被神化了。在这样的情况下,PIP的产品—即使被禁止了—代表了两种特徵:仍然是世界上最便宜的,同时由私人机构认可了其医疗品质。值得注意的,三家在巴黎的癌症中心曾采信PIP的报告。

理论上来说,PIP丑闻可以被视为Jean-Claude Mas个人舞弊行为造成的错误个案,但事实上,缺乏国际规范同时被欧洲各国政府丶非政府行为者丶医疗团体或是相关产品受害者协会所重视。当隆乳用矽胶被视为普通的医疗用品—也就是说其风险很低时,它受到的是ISO 14607:2007的规范,「特别针对医疗用隆乳矽胶之相对要求」。然而,此项强制力很低的规范允许企业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评估认证。

在欧洲,材料警戒强制要求制造商由70家受到认证的机构进行相关程序,包括TÜV Rheinland,这是一家进行医疗伦理认证的独立实验室。然而,它却无法进行深入的测试,它擅长的比较偏向医疗器材公司的成立,并在消费者与实现最大利益中进行考量。

政府也在预警原则之下,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严格预防。自此,我们了解到这件丑闻中牵扯到其经济责任。如果美国司法要求法国企业给予赔偿,在法国,社会安全就必须在财政上出手。相反的,医疗保险已经接到许多「严重欺骗与诈欺」之控诉,对受害者的赔偿将高达6千万欧元。这种跨国产品(PIP隆乳矽胶) 凸显出在国家主权以外的医疗事件上,不同政府司法的异质性。

法国卫生部长Xavier Bertrand要求对於医疗措施进行完整的追踪程序。不过这个法令规范仍然是由私人机构来进行。卫生已变成「以经济与政治之自发行为者介入为基础,与经济市场有着不可分割的关连。」换言之,科学客观主义的华丽语言背後隐藏着激烈的利益追求。卫生领域中领导地位的误用,在mediator事件中已被揭露,并持续的成为一种危机,尤其是当我们知道法国医疗产品卫生安全署(AFSSAPS)中60%的成员在制药界中都持有一些利益。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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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me Géraldine, « Le secteur de la santé face au droit de la concurrence », Regards sur l’économie allemande, (95), mars 2012, pp.2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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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lfi Marie-Claude, « Les dangers des lits médicalisés », Gérontologie et société, (116) jan.2006, pp. 77-83.
Kerouedan Dominique, Santé internationale. Paris, Presses de Sciences Po, 2011.
20min.fr, Santé ; « Prothèses mammaires PIP : Jean-Claude Mas admet la tromperie sans regrets »: http://www.20minutes.fr/sante/853770-protheses-mammaires-pip-jean-claude-mas-admet-tromperie-aucun-regret, dernière consultation : 8 janvier 2011.

PAC 52 – 权力的错误诠释 中国收购欧洲企业

Alexandre Bohas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52

对於中国收购欧洲具代表性的公司企业,有许多观察家为此感到相当诧异,然而,他们同时也感叹於欧洲企业的产业外移与在欧洲以外地区的外商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这两种情况让欧洲的衰败更显哀戚。这促使我们必须厘清权力的概念,以更了解全球局势中权力的多层面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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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近年来,由於欧洲股市表现疲弱,中国企业趁势投入庞大资金。中国企业收购欧洲企业的新闻不仅登上各大报的头条,中国企业也已实际取得欧洲企业的股份─无论过半数或未过半数─,其中的知名公司如Volvo(瑞典)丶Château de Viaud(法国)丶Club Med(法国)与Rover(英国),以及其他专业创新业者,如Medion(德国)丶Elkem(挪威),或是BorsodChem(匈牙利),又甚至是物流和量贩公司,如Marionnaud(法国)丶Port de Pirée(希腊)和L’Occitane(法国)。

总计,从 2007年到2010年,中国企业在欧洲的外商直接投资成长了339%,而在北美为133%,在南美则是115%。光是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这段期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就达到640亿欧元,鉴於中国的公共外汇存底达到3兆6200亿欧元,投资金额应该还会持续增加。也就是说,中国有能力买下欧元区前八十大的企业。然而,我们注意到来自欧盟外的外商直接投资仅仅占了投资额的2%。

毫无疑问,此类收购对中国企业来说形成了一种依赖的关系与技术的转移,对中国企业有益并可提升产品的档次。有人认为此一成就应归功於北京的「走出去政策」,透过中国进出口银行(Eximbank)支持中国企业的贸易野心。所有这些议题在欧洲引起广泛的讨论甚至敌意,尤其目前欧洲苦於金融危机并笼罩於经济衰退的阴影之下。

理论框架

把权力简化成若干资产集合的不可能性。我们在此探讨的是权力的结构,是权力促成各种政治丶文化丶社会和经济性的措施。但我们不能用实体主义来解释权力,因为权力并不存在。意即,严格来说,我们仅能够成为有权力的,但无法拥有权力。我们也应该舍弃新现实主义的本体论,因其仅以军事或经济数字来评量权力。

相互依存之行为者间的竞争。与受争议的新重商主义大不相同,我们该审视的是复杂依赖关系下的竞争模式:地方政府可由外国非官方组织的直接和间接投资获得利益,而这些外国非官方组织则透过产业移入策略持续茁壮,在各类卓越中心内发展出结合公丶私部门的夥伴关系。假设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接续赫克歇尔(Heckscher)丶俄林(Ohlin)丶萨缪尔森(Samuelson),或是麦可·波特(Michael Porter)的研究─正确地根据丰富的生产要素来解释国际贸易,这些理论还必须纳入当代的全球化,也就是三个层面的跨国化:贸易丶企业以及投资的跨国化。

案例分析

透过收购西方企业,中国跨国企业的主要目的在於取得欧洲高级且具代表性厂牌之产品所享有的无形资产,如新科技丶名望和想像价值。目前全球市场环境的特徵为同类型商品充斥而且顾客的要求愈来愈高,导致了西方高级商品的价值更加提升。日後,消费的经验而非购买商品本身能创造价值,中国企业即是觊觎并企图获得这一无形价值。我们还需提到如此的商业经验描述将永远与位於欧洲高科技研究中心的创造者及其他相关人士息息相关。然而,此一模式的延续必须仰赖各类机构的大力支持以及工商社会的绵密网络,但一项产业外移计划,即可摧毁殆尽。

此外,尽管中国收购西方企业,但生产活动的创新和管理仍是「象徵符号操弄者」的工作成果(R. Reich),因此这些职位是难以替换的。实际上,生产的各个不同阶段需要有高技能且高收入的人才来管理。因此,我们可以了解,资讯丶知识等问题的重要性以及研究在其中所扮演的关键角色。以上都是为了解释此一不以复制手法完成工作的模式,仍是欧洲权力以及欧洲得以在全球散播价值的主要基础。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对亚洲各国来说代表未来产业移入的资金来源,对欧洲来说则是生产活动的剩馀(surplus)。仅管有北京政府的支持,中国的对外直接投资仍是立基於企业策略,而认为对欧洲企业投资的潜在报酬高於位於美国丶日本甚至是中国的其他资产。

最後,中国在欧的外商投资集中在文化社会和具象徵性的产业领域,并因而捍卫了西方生活模式的优势地位,且欧美的消费者被视为首要的客户,而西方社会则如同是唯一的参考标准。虽然我们经常可以从中国消费者身上看到中国经济成长的影子,但很显然的,事实并非如此。欧美的企业仍然集中在西方国家,低调地认可世界经济(économie-monde)体系,尽管系统性的经济危机纷扰不断,尽管西方的模式目前遭受各种质疑与挑战。

如果我们能谨慎地修正对权力概念的误解,我们将无法骤下结论认定中国企业的收购意味着一种体系的改变,且这改变仅对亚洲大陆有益。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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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m Erich, Avoir ou être ? Un choix dont dépend l’avenir de l’homme, trad., Paris, Editions R. Laffont, 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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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expansion.lexpress.fr/economie/la-carte-des-investissements-chinois-en-europe_272330.html
Juvin Hervé, « Union européenne – Ce libre-échange qui nous ruine », L’Expansion, 19 déc. 2011, disponible sur le site web : www.lexpansion.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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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51 – 官方垄断外交之解密 美国士兵曼宁出席军事法庭,2011年12月16日

Josepha Laroche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51

Bradley ManningSource: Wikipedia

2011年12月16日,美国士兵布莱德利·曼宁出席位於马里兰州米德堡 (Fort Meade) 的军事法庭。他被怀疑曾於2009年11月至2010年5月间,提供维基解密(WikiLeaks) 有关於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的美军资料。他可能还下载并转发了26万件国务院发送的外交电报。这些文件牵涉了众多国家以及政治和军事人物。这个间谍罪嫌疑人因而被指控犯了「与敌人勾结」丶「散布军事情报」丶「於网路刊载信息并了解到这些讯息将可被敌人利用」以及「诈欺和违反军人纪律」。

布莱德利·曼宁现年23岁, 自2010年七月以来即被关在牢里,他的行为引起广大媒体报导并获得美国人民的支持,尤其是和平运动团体。他的辩护律师於一开始即谴责法院的立场偏颇,并要求更换审理该案的军事检察官,但未被理睬。初步听证会将为期5天。庭讯期间,关键不在於决定这位士兵是否有罪,法庭仅将审查所有针对他的控诉。而且调查人员仅会宣布是否军事法庭将介入这个案件。无论如何,审判要等到2012年春天才会举行。然而,这名年轻的被告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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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创立於2006年12月,维基解密被认为是这些泄漏消息的受益者,因而间接成为整起事件的重要份子。自成立以来,维基解密以匿名丶无法辨识的方式,经过安全处理後揭露了有关政治丶社会丶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各种机密资讯。维基解密希望能藉此增进全球资料的透明性。其创办人朱利安·亚桑杰(Julian Assange) 指出,维基解密网络所接收的资料,经过分析丶评论和补充後将「受到全球维基社群里的编辑丶校稿者和改正者的共同检视」;维基解密的长远目标则是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情搜机构」。这项计画一旦吸收了布莱德利·曼宁的专业知识─他原是伊拉克战争的情报分析人员─,在美国政府眼里,纯粹只是一场阴谋。

理论框架

我们必须提到两项重要的理论:

一、重新审视国家基础之神圣/世俗二元划分

如同德国社会学家依里亚斯(Norbert Elias)所描述,国家权力是建立在独占法则之上,换句话说,国家权力的建立乃是依据排除原则。然而,曼宁和维基解密网站却正面挑战国家的外交独占权,违反了国家机构的禁忌。在如此情况下,我们也就不必讶异於众多国家和政府领导人所发出的不满声浪和谴责,甚至决定追问刑责。

二、違反保密法

国与国之间的对话与谈判,若不能在一定程度上保密,将没有进展的空间。事实上,外交工作所展示的和它所隐瞒的一样多。几个世纪以来,不晓得隐藏了多少公共机构人员间的通讯以及他们所收到来自最上级长官的指令。此外,无论是单纯或较为机密的信件,所有文件都被自动加密,密码系统甚至非常复杂。因此,保密法是一种政治的技巧和作法,使得资讯保有其价值,因为若资讯是公开可得的,它不必然能有同样的价值。正因为被禁止,这些资料才更加可贵;正因为被禁止,才能保持国家的独占权力和神圣性。如此一来,秘密应该被视为一种专属於王道(国家)的权力,保密者享有特权和特殊待遇,而因此拥有崇高的地位。换句话说,当曼宁把国家机密文件揭露於全球世人时,他也破坏了这个维持数百年的外交机制。

案例分析

三个世纪以来,世界政治是由主权国家体系所组成,而国家以上不存在任何更高权威的主管。三个世纪以来,国家以战争或外交手段解决各类争端。但随着冷战结束,我们目睹了世界权力的重新分配,运行至今的国际阶级秩序可说被全然推翻。自此,国家不再是最主要的行为者,因为过去代表国际秩序的国家联盟体系也同时衰弱。而布莱德利·曼宁/维基解密之案例在这方面看来是有象徵性的,因为这起案子表明了由国家构成的世界现在正遭受非国家行为者的挑战,且它们组成一个多中心且复杂的体系。这些「无主权行为者 (sovereignty-free actors)」(Rosenau),型态多元且自主性强,而经常处在互相竞争的状态。总之,这些潜在的行为者似乎有能力从世界权力的重新分配中获得益处。

在此一背景下,我们也观察到资讯全球化和数位革命不仅改变全球出版业的编辑和经济模式,更彻底颠覆了国家的结构。事实上,领土丶主权丶国家权力和外交独占等古典国家概念,现在已退让一步给新兴起的超政府和跨国团体。从今尔後,国家行动时必须考量到所有的非政府行为者,就算它们时有颠覆本质,如记者丶组织协会丶由社群网站而来的非正式团体,甚至是如曼宁一般的有能力的个人(skillful individuals),以民主丶自由丶网路公民权之名,或者仅仅为了证明一个超级电脑强人的实力,透过网路来推广他们的诉求,且无惧於国家的严密监控。

参考資料

Elias Norbert, La Dynamique de l’Occident, trad., Paris, 1975.
http://www.guardian.co.uk/world/blog/2010/dec/03/julian-assange-wikileaks
http://www.wikileaks.ch/
http://www.cbsnews.com/8301-504803_162-20029950-10391709.html?tag=contentMain;contentBody
Rosenau James N., 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 a Theory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Simmel Georg, Secret et sociétés secrètes, [1908], trad., Paris, Circé, 1991.
Strayer Joseph, Les Origines médiévales de l’État moderne, trad., Paris, Payot, 1979.

PAC 50 – 美式生活(American way of Life)的胜利 印度汽车Nano的挫败

Alexandre Bohas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50

曾被西方媒体大幅报导,Nano在2009年3月被喻为崛起国家的汽车,另一方面,部分人士则谴责车辆上市後可能带来的污染问题。对新兴工业化国家来说,所有人都认为Nano的出现就如同疯狂20年代的福特T型车。然而,很显然地,Nano并 不如预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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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回顾

印度的汽车工业,如同其他经济领域,以惊人的速度成长,每年生产量超过200万辆,至2016年底预期将超过300万辆。市占率最高的制造业者为马鲁蒂·铃木汽车(Maruti-Suzuki),达到45%,而塔塔(Tata)─虽然在大型货车的市场领先─ 的市占率却仅有12%。而印度潜在客户的数量无法计算:8100万的印度家庭年收入超过7万5000卢比。印度人的购买力持续稳步成长,而且他们渴望进入消费社会。此外,每年在印度卖出的摩托车达到1300万辆。摩托车仍为家庭运输的主要方式,然而将逐渐被汽车取代。

在此一背景下,Nano汽车的上市应可满足印度新富人的需求。事实上,刚上市时的订价仅10万卢比(1700欧元),塔塔集团冀望以这个低价车款抢攻市占率,并且藉此打败马鲁蒂·铃木汽车公司。由於定下每个月销售1万5000辆的宏远目标,塔塔公司的生产能力亦达到每个月2万辆的水准。凭藉严谨且全面性的行销策略,塔塔希望能把这一款汽车卖到最偏远而摩托车仍是最主要交通工具的乡下。但是,订单减少─最差销售记录为2010年11月的509辆─,塔塔必须降低自身利润,以支持经销点。随後,塔塔还延长了车辆维修的保固期限,从18个月至60个月,甚至装置了马力更强大的引擎和多种选择装备,然而销售数字仍然不令人满意。实际上,除了2011年4月以外,塔塔从来没有达到销售目标。尽管 1)宣传和市场行销策略的缺失,2)生产厂址位置欠佳所导致的工业损失,以及3)上市前几个月的车辆短缺,似乎有其他更重要的因素才是造成滞销的原因。

理论框架

市场在社会文化层面的结构化。有一点经常被市场分析师轻忽,市场并不仅是供给与需求之间调整後的结果。在许多领域,需求似乎受制於社会和文化层面的结构。 首先,需求出现在一个特定的社会环境和时空背景。接着,关键在於,需求的形成强烈地受到象徵价值和文化呈现的影响,这两者将决定购买者的欲望以及价值的设定。

西方生活方式的霸权特质。如果霸权(hegemony)一词往往被用来比喻一个国家的军事优势,我们也应该留意到跨国集团在社会文化层面的独占优势。

案例分析

部份专业刊物急就章分析Nano车款失败的原因,然而文化层面似乎才是最主要的原因。事实上,塔塔集团原本希望把目标客层摆在有买车需求的印度中产阶级。为此,塔塔提出车款的价格极具竞争力。然而,尽管以低价策略作为主要的卖点,把这项商品与穷人同化也同时损害了企业形象,并且让潜在买家对此一车款失去信心。各个嘲弄的绰号可作为证明,在印度Nano被称为「人民汽车」,而在斯里兰卡则是成为众多计程车司机收购的「计程车专车」。尽管如此,这一款车仍然被赋予一个特定的地位丶一种在社会层面成功的对外讯息,无论是其价值以及其「权力的延伸……[和]一个自我的制造者」,如引用埃里希·弗罗姆(Erich Fromm)的见解。但在这方面,我们无法把Nano和福特T型车拿来相提并论,否则就是忽略了这款美国轿车另外也代表了自由丶娱乐以及现代性等整体的呈现。事实上,西方的制造业者正是依赖此类象徵价值而得以蓬勃发展。西方制造业者的根基来自於最新科技的运用丶品牌效益丶豪华内装以及创新策略等,所有的特徵都相当贴近罗兰·巴特(Roland Barthes)对雪铁龙一款「女神」(Déesse)汽车的描述,他认为顾客购买这一创作品时,「购买的是她赋予的形象,不然则是她提供的使用经验,而全体人民都认同她为一项神奇的物件」。而比得·威尔斯(Peter Wells)的分析则提到,Nano集团推广一个新型商业模式,把重心放在实用功能上,却相对的因此遭遇了欲挑战西方产业的困难。

因而,顾客对这一阳春车款并不买帐,销售额只占了20%。 而有38%的顾客甚至宁愿花钱买最贵的车。在这方面,我们还须提到Nano往往是一个家庭里的第二辆车。在印度,透过购买的行为,中产阶级可以表现出其身份地位且证明自己有能力享有美式的生活。中产阶级试图和资产阶级区隔,他们暗地里认同欧美社会保有定义主流指标性文化的权力。此外,中产阶级的所作所为仅是复制外来的消费行为。

最後,塔塔汽车突显了南北对抗的议题。在富有的北方国家,汽车现在被认为是对环境有害而具污染性的,尽管普遍使用但仅被视为单纯的交通工具。举例来说,原本专门为了东欧市场而设计的车款「Dacia Logan」,出乎意料地在西欧国家销售长红,而在法国,汽车共乘和公有汽车自由承租服务系统也快速发展。此外,如果Nano汽车能进入欧洲市场,而此乃塔塔定下的目标,一定可以克服重重困难,比在印度更受到欢迎。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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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eida Jeewan, Jony Sandeep, Chandran Nikhil, Purushotham Keerthi, Gupta Ashish, « Auto-Economics : The Tata Nano », Deakin Papers on International Business Economics, July 2010, pp. 26-32.
Baggonkar Swaraj, « Big Sales Problem with Tata’s Small Car », Business Standard Monitoring, 15 Aug. 2011.
Barthes Roland, Mythologies, Paris, Seuil, 1957.
Becker-Ritterspach Florian, Becker-Ritterspach Jutta, « The Development of India’s Small Car Path », Management Online Review, April 2009, pp. 1-10.
Fromm Erich, Avoir ou être ? Un choix dont dépend l’avenir de l’homme, Paris, Editions R. Laffont, 1978.
Gramsci Antonio, Cahiers de prison, Paris, Gallimard, 1996.
« Stuck in Low Gear », The Economist, 20 Aug. 2010.
Pooshan Upadhyay, Keertiman Sharma, « A Study on Consumer Perceptions & Expectations for TataNano », Adhyayan : A Management Journal, 25 Feb 2011, pp. 21-25.
Thomas White International, « Automobile Sector in India : Fast Growth », BRIC Spotlight Report, Oct. 2010, pp. 1-11.
Thottan Jyoti, « The Little Car That Couldn’t », Time, 14 Oct. 2011, pp. 39-41.
Wells Peter, « The Tata Nano, the Global ‘Value’ Segment and the Implications for the Traditional Automative Industry Regions », Cambridge Journal of Regions, 1st April 2010, pp. 1-15.
Zelizer Viviana, Pricing the Priceless Child : The Changing Social Value of Children,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5.

PAC 48 – 自正义战争至正义和平 卡扎菲之死,2011年10月20日

Jean-Jacques Roche

翻译 邱崇軒

Passage au crible n°48

利比亚「国家过渡委员会」宣布,死於2011年10月20日的前领导人卡扎菲,已於本周二被埋葬在利比亚沙漠的一个秘密地点。他的儿子,穆塔辛亦於同一仪式中下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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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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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阿拉伯之春」的代表人物最近获颁萨哈罗夫奖(Prix Sakharov),但这不代表在这些国家发生的民主运动都能够和平收场。可以肯定的是,面对人民的压力,在突尼西亚和埃及的政权都已顺利转移。然而,为了把利比亚从一个历时四十多年的专制暴政中解救出来,运用武力则是必要的。

在利比亚的例子中,人民反叛运动推进到一个新的层次,因为政府的强势镇压造成两方力量失衡,各国遂以「国家保护责任」为由进行干涉。过去,是由非政府组织(ONG)施行,而从今而後则必须由军队 ─以正义原则为诉求─ 来承担干预他国内政的责任,并投入新型的「正义战争」,但由於未能预测日後「正义和平」应该成为的样貌,此正义之战也难以终结。

理论框架

此一争议其实由来已久,自西赛罗或圣汤玛斯•阿奎纳 (St. Thomas Aquinas) 以来更激发了深层的辩论。现实主义者和自由主义者之间的对立,今日再次出现在国际关系理论的领域,双方各自援用其经典的立论。

一丶现实主义者似乎反对诛杀暴君,而此一立场来自两个原因。首先,须提及布丹(Jean Bodin) 於圣巴泰勒米大屠杀之後四年出版的的共和国六书 (Les Six Livres de la République)。现实主义者强调国家行为者仍然是促进一个天生暴力的公民社会和平化的主要手段。当专制政权的暴力成为内部分裂的因素之一,那就表示促使该国四分五裂的所有成因都已经存在,因为,引用阿隆 (Raymond Aron) 的说法,只有国家可以「防止仇恨爆发成毫无限制的纯粹激情和暴行」。其次,干涉他国内政并不是国家的权责。正好相反,依据联合国宪章,和平与国际安全建立在其会员国之间的友好与和平关系的发展上,其基础即是不干涉他国内政。最近於2007年的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再次提及此一重要原则,在此情况下,也再度证明了这项原则的持续性。

二丶至於自由主义的支持者,他们捍卫审查他国内政权力的必要性,而此一立场亦依据两项原因。首先,暴君若未能达成公民交付的职责,即不再是公民的合法代表。消灭独裁者因此不至於损害社会契约,因为社会契约的存在更早於政治契约。换言之,律法的实质来源自然地存在於社会结构之中(家庭丶氏族丶部落….),且比公共权力的出现还早─因此,暴君不能自视为这项法律唯一来源的维护者。其次,自由派支持「国家保护责任」,当主权国家被认定无法履行此一任务时,此一原则遂影响所有国家行为者。自由派认为主权是被制约的 ─其所创造的权力必须视其是否有能力保护人民;一旦国家不履行其使命,人民自然有权诉求於公理法律─,自由主义者主张在国家掌控下的公民社会必须被解放。特别是当公民社会受到压迫,又或者是没有足够能力以应付跨国问题的挑战时。

案例分析

民间社会在国际官方擂台的窜起,扰乱了传统的评断标准并强迫我们重新思考维护国际和平的措施,以处理现已国际化的国内冲突。虽然一些国家打算以「正义战争」的名义进行干预,但却未能预期後续行动万一失败的後果亦无法优先设想何谓「正义和平」。

极权国家的解体,至目前为止强化了一种团结的印象以及未必全然可信的外来制度,造成了法治国家可以迅速建立的假象,而一切只为了呼应发起国家的承诺。即便选举可以在短时间内安排举行,围绕在民族和宗教社群的分裂对立将会 ─在最好的情况下─ 壮大最有权势的团体,而牺牲少数族群,即便他们可以及时批评选举结果。在内战持续或可能发生的情况下,组织一般性选举并不构成和平的保证。有时候,选举的过程甚至是导致冲突的起因,如同1997年於刚果共和国(布)所发生的情况。甚而,即使国际观察家普遍认同在这些国家的选举进程,我们似乎仍须替这些新领导人担心 ─他们极度缺乏经验且数十年来被排除在权力之外─,为了重新执政,他们借助外国武力或是与贪腐妥协。在这两种情况下,他们的反对者将有立场谴责外国势力的介入或是新领导人的利益倾向,以作为重启战火的原因。如同伊拉克的例子,就算前政权的权力结构 ─单一政党和军队─ 已被拆解,占领军未能全然掌控弹药库,致使反叛份子有足够机会取得火力,并在前政权军人的训练之下,以游击队的手法挑战占领军。占领军正是难以适应此类战斗,而且任何把战斗归类成革命战争丶低密度冲突丶不对等武力交换或是反叛乱行动的举动,都必须面对法律的制约,然而,反叛军以他们人数和物资都居於劣势作为藉口而忽略法律规范。事实上,如同对付毛泽东的游击军队─「若水中鱼儿般在人群中悠游」,摧毁在一间学校内的军火库或是消灭在一间医院屋顶上建置的单位,至今仍旧难以应付。因此,红十字国际委员会2009年的指导手册虽然讨论到敌对行动的直接处置,但却不适用於消灭塔利班的威胁,因他们一年中有九个月安然地耕耘其土地,且亦不适用於打击能在千里之外运用观测和通讯系统进行干预的骇客。

种种因素,如外来新进结构的脆弱丶贪腐丶武器扩散与少数民族坚定的滋扰能力等,将从根本上改变危机後的处理。实际上,早先以「正义战争」为名而轻易取得胜利的一方,现在受到战败者的挑战,危机後处理遂变成一场武力试验。然而,他们却没有能力通过谈判,协调出「正义和平」,以打破这场僵局。

参考資料

Allan Pierre, Keller Alexis, What is Just Peac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Badie Bertrand, Un Monde sans Souveraineté, les Etats entre Ruse et Responsabilité, Paris, Fayard, 1999.
Com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l’Intervention et de la souveraineté, 2001, http://www.iciss.ca
Kaldor Mary, Global Civil Society: An Answer to War, Wiley-Blackwell,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