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 79 – 一項具有象徵性意義的國際承認 巴勒斯坦獲得聯合國非會員觀察國身份

Josepha Laroche

張瀞云 譯

Passage au crible n°79

PalestineSource: Wikipedia

2012年11月29日巴勒斯坦成為聯合國的非會員觀察國,它因此享有與梵蒂岡同等的地位。有138個國家對巴勒斯坦地位升等案表決時投下了贊成票,讓巴勒斯坦由「觀察員實體」提升為「非會員觀察國」,這也讓巴勒斯坦總理馬哈茂德·阿巴斯在2011年9月24日提出的要求獲得聯合國官方的認可。

有41個國家在表決時選擇棄權,另外有9個國家投下了反對票。這9個國家包含美國、伊拉克、捷克、加拿大以及五個小國,包括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諾魯、帛琉以及巴拿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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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這項具有象徵意義的表決剛好發生在巴勒斯坦分治計畫通過後的整整六十五年。事實上,聯合國在1947年11月29日表決通過了這項分治計畫決議文,目的在創立一個「猶太國家」與一個「阿拉伯國家」,並且賦予耶路撒冷一個國際地位。英國託管時期開始於1920年,結束於1948年。但在這一年內除了以色列成功建國(5月14日)之外,同時爆發了第一次中東戰爭。以色列在六日戰爭(1967年6月5至10日) 中同時對抗埃及、約旦與敘利亞,並在戰爭結束後獲得了約旦河西岸與加薩地區。這個猶太國家也同時取得了耶路撒冷舊城,此地區成為了以色列的首都,然而許多國家並不予以承認。而聯合國在1967年11月22日通過了著名的242號決議。此決議文重申「不容許以戰爭的方式來獲取領土,並且必須努力維持這個地區的公正與持久的和平,讓該地區每個國家都能夠安全地生活」,此外這個決議在各方的訴求之下也成為一個巧妙的仲裁協議,然而此決議內容固有的含糊之處卻不利於後來爭端的調解。1973年10月(10月6至24日),以色列贏得了贖罪日戰爭,此戰役也被稱為十月戰爭或中東戰爭,以色列在此戰役中對抗以埃及與敘利亞為首的聯軍。更宏觀而言,這個衝突造成的其中一個後果就是1973年的石油危機,石油輸出國組織為了報復以色列的盟友,決定將石油的價格增加70%,並減少石油生產量。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在1974年被獲准以觀察員身分加入聯合國。幾年之後,就在約旦河西岸地區解放之後(此地區從1948年以來一直被約旦占領),巴勒斯坦解放組織的立法委員會於1988年11月15日在阿爾及爾宣布巴勒斯坦國獨立。儘管聯合國把以色列西邊的加薩走廊與東邊的約旦河西岸地帶視為合法的巴勒斯坦領土,但巴勒斯坦的獨立聲明卻沒有伴隨著事實上的獨立。直到1993年9月13日,以色列與巴解組織進行相互承認並簽署奧斯陸臨時協議。協議的目的在於擴大巴勒斯坦在約旦河西岸與加薩的自主權,並且預備未來成立一個選舉產生的民主議會來取代該地區以色列的軍事與民事當局。協議中也明確指出,以色列將繼續鞏固國家對外的安全控管與對以色列人民的保護。然而,這些協議內容在執行上卻一直是相當地困難。根據奧斯陸協議,按照以色列政府與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共同協定的方式,巴勒斯坦的建國早在1998年就應該付諸實現。然而,這個協議卻完全沒有被實行。此外,以色列還繼續讓人民進入加薩與約旦河西岸地區定居,即便歐盟與美國都對此表示強烈譴責。1999年3月25日,歐盟當局對巴勒斯坦的政治自決權與獨立建國表示贊成。2005年1月9日,馬哈茂德·阿巴斯當選巴勒斯坦民族權力機構主席。9月12日,以色列在加薩地區的所有定居點都被拆除,以色列軍人也從此地區撤離。巴勒斯坦當局因此取得對加薩地區所有領土的控制權,同時馬哈茂德·阿巴斯也表明希望推進巴勒斯坦建國計畫。然而在2007年6月12至14日期間,哈馬斯驅逐了巴解組織在加薩地區的勢力,挑戰了巴解的統治權或更普遍的說法是挑戰了法塔赫的權力。換句話說,在面對以色列的同時,巴勒斯坦人民代表彼此之間也有分裂的現象:哈馬斯控制加薩地區,而巴勒斯坦當局則掌管約旦河西岸地區。

理論框架

一丶歐盟未能發揮其外交影響力。歐盟的會員國對於這個至關重要的問題顯得意見分歧。因為意見的分歧,歐盟的外交影響力在這個對全球和平相當重要的問題上並沒有發揮作用。
二丶強制外交所導致的致命螺旋效果。在這次投票中,以色列在外交上拒絕接受巴勒斯坦升格。以色列的外交僅從戰略上考量,未能作層面更廣的思考,忽略了巴勒斯坦新的地位可能帶來具有象徵意義的動態變化。

案例分析

如果說2012年12月10日所頒發給歐盟的諾貝爾和平獎強調了諾貝爾在外交方面的行為式權威,但是這也殘酷地突顯出歐洲各國在外交上的不一致。事實上,歐盟若想在最終成為一個全球的行為者,恐怕還有一段很長很艱難的路要走。在這次具有歷史意義的投票之際,我們豈能忽略歐盟成員中選擇棄權的幾個國家 : 德國、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荷蘭、波蘭、羅馬尼亞與英國 ? 即使當捷克選擇與以色列保持同一立場,法國、西班牙、義大利、瑞典與其他十個歐洲國家則是選擇與巴勒斯坦站在同一陣線。

以色列面對來自各方對巴勒斯坦的分散的支持,並且握有美國的堅定支持,因此在升格通過後很輕易地就對巴勒斯坦進行嚴厲的報復行動。事實上,這個猶太國家還立即揭露了一項新的殖民開發計畫(3000個新的居所),此計畫將執行在以色列所沒有占領的備受爭議的一個地區。這個計畫因此對巴勒斯坦國的生存帶來危害。此外, 正準備迎接下一次選舉的以色列政府也決定強制沒收一筆應交付巴勒斯坦的代徵稅款,此稅款是來自對進口到巴國的商品所課徵的稅收,一直以來都是由以色列代替巴勒斯坦徵收再轉移給巴國當局。實際上, 以色列的這個決定在經濟上重重地打擊了財政上已經非常脆弱的巴勒斯坦。這場經濟財政戰爭使得雙方的外交緊張關係迅速升高,此種緊張關係主要是取決於純粹武力,簡單來說,就是硬實力。此外,現在還不能確定最終以色列的做法是否是一個理性的選擇。

巴勒斯坦在聯合國的新身份讓巴國在必要的時候可以向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提出控訴。巴國因此可以主張以色列對其領土的佔領應被視為是「戰爭罪」。並且巴勒斯坦也將有機會正式參加附屬於聯合國的專門機構(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等)。然而這些恐怕都還不是最重要的。巴國新身份的重要性首先在於它所帶來的象徵意義。這個新身份讓以巴的衝突情勢帶來全然不同的前景與展望,以色列的硬實力很快地也會在這個情況下大大地受到限制。

參考資料

Finkelstein Norman G., Tuer l’espoir : Introduction au conflit israélo-palestinien, Paris, Aden éditions, 2003.
Laroche Josepha, La Brutalisation du monde, du retrait des États à la décivilisation, Montréal, liber, 2012.
Lindemann Thomas, Sauver la face, sauver la paix, sociologie constructiviste des crises internationales, Paris, L’Harmattan, 2010. Coll. Chaos International.
Quigley John, The Statehood of Palestine: International Law in the Middle East Conflict,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0,
Schelling Thomas, Arms and Influe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6.
Schelling Thomas, La Stratégie du Conflit, Paris, PUF, 1986.

PAC 78 – 一項反專家意見宣傳行動的政治勝利 針對基因改造作物毒性的爭議

Clément Paule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78

PAC 78, OGMSource : Wikipedia

2012年9月19日,由法國康城大學 (Université de Caen)分子生物學教授塞哈里尼(Gilles-Éric Séralini)主導的一篇研究再次引起關於基因改造生物(Organismes Génétiquement Modifiés, OGM)技術和其應用在食品農業的爭論。事實上,這篇研究的結論指證美國孟山都公司(Monsanto)的兩項產品具有毒性:Roundup除草劑與NK 603基因改造玉米。然而,由於統計資料不足且研究方法不甚完整,這份研究遭到眾多科學單位質疑。有評論者甚至提出這份報告是由一個知名的反基因改造生物組織所資助,而有利益衝突的問題。此外,部分法國機構,如生物科技高等委員會(Haut Conseil des Biotechnologies, HCB)、國家食品衛生安全、環境暨工作署(Agence nationale de sécurité sanitaire de l’alimentation, de l’environnement et du travail, ANSES),以及其他國際機構,如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ecurity Authority, EFSA),還有德國和澳洲的公共衛生主管機構等,都逐一否決了塞哈里尼教授團隊的這項調查研究。這起爭議還迅速地渲染到民間團體和政治人物─包含四位前法國環境部長,顯然地,相關討論已超越了法國國界。該如何對基因改造植物的衝擊做出長遠的評估,至此重新回到政治領導人的議程,我們可預期未來在歐盟境內將有更嚴格的管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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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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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基因改造最早出現於1970年代初期,而於十年之後出現第一批基因改造作物。相關科技的演進促使來自私領域的龐大資金投入生物科技領域。經由各大藥廠的研發,基因改造科術很快地被這些跨國公司,如孟山都和拜耳(Bayer),應用在農業領域。我們可以提到於1994年第一項獲得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獲准上市的基因改造作物「莎弗番茄」(Flavr Savr tomate)。影響所及,興起於綠色革命的食品化學工業原本侷限在除草劑和殺蟲劑等生產工具的研發,至此演變成直接涉入基因改造種子的生產,且廣泛運用在美國境內。依據「國際農業生物技術應用服務組織」(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the Acquisition of Agri-biotech Applications, ISAAA)─支持植物生物科技的遊說團體,今日有1,6億公頃的農地種植基因改造作物─於1996年僅有170萬公頃─,光是2011年就增加了8%。儘管綠色和平組織(Greenpeace) 認為這項數據被誇大,我們仍可注意到在美國基因改造玉米所占的比率從1998年的30%增加到2009年的85%。

基因改造農業模式在新興國家快速傳播,最顯著的例子如巴西和阿根廷的黃豆耕作。1990年代相關法規管制的缺乏促成食品農業生技的快速發展。然而,反覆爆發在西方國家的食品安全危機,如牛腦海綿狀病變(狂牛症),造成了跨國的公民動員,不論是各地的消費者保護協會或是環境領域的非國家組織(ONG),甚至是由專門機構制定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規。基因改造作物因此在許多歐洲國家被視為一項公共議題。歐盟以預防原則的名義於1999年6月至2004年5月通過執行對基因改造產品販售的管制即是一項見證。最後,在國際領域,「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Cartagena Protocol on Biosafety)─1992年生物多樣性公約的補充議定書─於2003年正式生效,但在164個簽署國當中並不包含美國和加拿大。

理論框架

一、社會科技爭議的國際化。基因改造生物科技涉入食品農業衍生出眾多疑慮,況且政治公權力在此議題上逐步撤退,其治理似乎難以執行。因此,專家意見在基因改造生物的全球管制上扮演了關鍵的角色。
二、 建立弊端揭發者的形象。在這個推論下,發布基因改造產品的質疑研究可被視為一種具策略性的攻擊,目的是為了讓後續的媒體回應引起社會關切,並同時迴避科學的檢驗。

案例分析

關於植物生物科技的爭議,其特別之處正在於爭議的複雜性,因為牽涉其中的行為者來自各個不同的層級。基因改造生物的生產和販售是由少數幾家跨國食品化學公司掌控,其中多來自美國─孟山都、杜邦(DuPont)、陶氏益農(Dow Agrosciences LLC)─與歐洲,如拜耳作物科學公司(Bayer Cropscience)、巴斯夫(BASF)與先正達(Syngerta)。顯然地,爭議突顯出經濟層面的根本考量,無論是美國和歐盟在世界貿易組織(WTO)的貿易戰,又或是已開發國家與進口相關農業科技的發展中國家的宰制關係。但除了經濟層面的考量,也必須納入公共衛生和環境議題,尤其部分行動積極的組織網絡和國家政府特別關注這些層面。各個不同的層面的考量互相牽涉其中,將可削弱生技企業自以為正當合法的策略。譬如,基因改造糧食─特別是黃金米(Golden Rice)計畫─被認為是對抗發展中國家人民長期營養不良的解決辦法。此外,種子的生產業者為了捍衛他們的專利,訴求於「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議」(Agreement on Trade 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TRIPs)的相關規定,並且發展目前尚未商業販售的「終結者基因」(Terminator Gene)。

發生在全球各地的基因改造生物爭議都有跨國化的趨勢,但規模則隨著國家而不同。基因改造糧食在歐洲許多國家被視為公共議題(如法國、希臘與奧地利),但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管理局卻將基因改造作物與其他產品同等看待。這項不同彰顯了歐盟依據預防原則所採取的強制措施,規定基因改造作物必須有明確的標誌並註明產地。相反地,此類規範在美國並不存在,加州第37號提案要求基因改造食品加註標籤也提出了這個問題。由於基因改造食品對人體長期是否有害並沒有一致的看法,政治決策者往往使用「責難規避」(blame avoidance)策略,以讓專家報告來承擔責任。這導致基因改造食品的爭議愈演愈烈,而象徵性的抗議行動─如在法國出現割除基因改造作物的動員,因此漸漸地被針對基因改造的科學性爭論所取代。

在這個演變之下,科學研究報告的影響愈加重要:1999年康乃爾大學教授羅賽(Losey)發表的研究指出Bt基因改造玉米的花粉對帝王斑蝶具有毒性,這項研究被用來支持歐盟針對基因改造生物的耕種和販售的管制。至於由塞哈里尼教授主持的調查研究,我們可以認為它是一項宣傳的手段。實際上,研究報告的結果在正式公布的兩星期之前就已經發送給部分法國媒體,資料還附帶一項保密條款。此後,媒體對這項研究的報導即以感官新聞的方式來處理,而記者也無法再引用其他科學資料平衡報導。甚者,除了塞哈里尼教授的這項研究報告,另有兩本著作和一個紀錄片同時出版,似乎為了建立他「弊端揭發者」的形象,並確保這項宣傳行動的成功─儘管幾乎所有專家都不認同他的這項研究。在這個案例中,「專家意見」這個概念似乎被重新定義,我們觀察到,專家意見也可以透過積極的宣傳動員,發揮其影響力並穿越國界。先不論這份研究經費來源所牽扯出的利益衝突,這項「介於知識和權力之間」的宣傳行動,替基因改造生物,這個被政府主關機關忽視的重大議題,重新賦予政治上的意義。

參考資料

« OGM : comment ils conquièrent le monde », Alternatives internationales (43), juin 2009.
Bérard Yann, Crespin Renaud (Éds.), Aux Frontières de l’expertise. Dialogues entre savoirs et pouvoirs, Rennes,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Rennes, 2010. Coll. « Res Publica ».
Kempf Hervé, La Guerre secrète des OGM, Paris, Seuil, 2003.

PAC 77 – 授予諾貝爾獎得主的重責大任 2012年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歐洲聯盟

Josepha Laroche

趙偉婷 譯

Passage au crible n°77

Prix Nobel de la paix, UESource: Wikipedia

2012年10月12日,歐洲聯盟被授予諾貝爾和平獎。諾貝爾委員會主席,托爾比約恩,亞格蘭(Thorbjorn Jagland)宣布得獎者時發言表示:「歐盟在過去六十年中為促進和平、和解、民主和人權進步上做出了傑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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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1895年11月27日,瑞典傑出的化學家、工業家兼慈善家阿爾弗雷德·諾貝爾(Alfred Nobel)在其遺囑中奠定了以和平主義與普世價值為根基的國際獎勵制度。遺囑條文中列出了他指定創立的五個年度獎項 ,物理、化學、生理學或醫學、文學及和平獎─每個獎項都必須對世界和平發展作出貢獻,並將諾貝爾和平獎的授與事務委託給挪威議會(Storting)。此項措施引起了瑞典的反彈,因為在當時挪威是由斯德哥爾摩所管轄。但是對於這位火藥發明者而言,挪約議會所部屬的和平行動,比起瑞典─挪威聯盟內部的紛爭更佳重要。深信自由主義和民主的諾貝爾刻意指定由挪約議會來頒予和平獎,因為他認為挪約議會是最有能力且最合法的機構來管理此一獎項。因此,從1901年,各個獎項頒發的第一年開始,是由挪約議會在奧斯陸頒發給對和平有貢獻的個人或是組織。矛盾的是,頒發和平獎的所在國─挪約,是今日歐洲懷疑論最深的國家之一。

對於和平獎的具體遴選標準,此位瑞典慈善家並沒有詳細說明,而只是簡單地概述了三個主要方向。他寫到:「必須為國家之間的友好行為、放棄或裁減軍隊以及舉辦與宣傳和平會議方面做出貢獻」。然而,我們仍可以從歷屆桂冠中區分出四大理想類型,一個世紀以來,這四個理想類型共同形塑與執行了諾貝爾外交政策,分別為: 1)致力於和平主義和人道主義運動;2)促進權利以實現和平,3)志願傳教4)以各項專業促進和平。但是,很明顯的,諾貝爾和平獎頒發給歐盟並不屬於上述的任何一類。因此,要如何解釋此次諾貝爾授獎行動呢?

理論框架

一丶行為式的權威(autorité performative)。行為式發言(énoncé performatif)的概念來自語言學家奧思丁(Austin)。不同於描述性發言(如「正在下雨」),行為式發言能產生實際的作為,因為行為式發言者,擁有改變實際情況的能力,而且這項能力和發言者所處機構的地位以及所擁有的權威相關聯。

二丶政策推動的機會之窗(policy window)。這個最初由約翰金登(John Kingdon)所提出的詞彙,旨在描述一個當所有必要條件都被凝聚的特殊局勢,而可以拿來對照發射之窗(launch window),航空載具最適當發射時機)的概念。事實上,這個特殊的局面在某一個時間點出現時,將有助於一項政治決策的實行。機會之窗代表一個可讓政策措施通過的關鍵時刻,一旦錯過了,這些措施則沒有任何機會被實行。

案例分析

已持續一世紀的諾貝爾授獎政策致力於遏止世界的動盪劇變。諾貝爾獎授獎可被視為一種具有連貫性的外交政策,透過諾貝爾機制的干涉,在世界的舞台上,強力展現出最根本的價值,如自由與民主。諾貝爾機制是一個全球性的系統,此系統隨著時間的推移,創立非國家性的外交,並支持、保護和推動某些政治進程,以維護其在世界舞台上的優先事項和議程。在這種情況下,諾貝爾機制是一個創新的外交手段,不僅創立規範,更自我賦予足夠的能力,以處理被諾貝爾委員會所認定的重大國際問題。同時也可以觀察出,在某些情況下,此乃一種「干涉主義外交」(diplomatie interventionniste),涉入各國內政、國際關係以及區域和國際爭議。最後,諾貝爾機制確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外交形式,而且已經有足夠的能力使用行為式的權威。因此,當諾貝爾外交想要涉入當前歐盟所面對的世紀挑戰,而把和平獎頒給歐洲聯盟也就不令人驚訝。

因為諾貝爾獎旨在塑造未來和平的樣貌,諾貝爾外交遂逐漸進入高階政治(High Politics)的範疇,並同時確立了一項政治陳述的新模式。諾貝爾委員會與和平獎獲獎者認為自己可以作為最強悍的人權捍衛者,以對抗國家利益。藉由扮演一個批判性的普世力量,諾貝爾外交更頻繁地出現在國際舞台上,無論是涉入有關於社會的議題,又或是更直接地關注政治性問題。在此狀況下,諾貝爾外交會毫不猶豫地干預國家內部事務或涉入國際規範。諾貝爾委員會與和平獎獲獎者運用各種的方法,以推廣他們擁護的政策理念,不管是以宣揚知識為名或是捍衛公共財產。

授與歐盟諾貝爾和平獎,顯現出此一獎項被賦予一個新的理想類型,而在2009年歐巴馬獲獎時,這個遠大的企圖即已繪出輪廓。事實上,諾貝爾外交目前已經累積了足夠的象徵性權力,進而有能力運用行為式的權威。在此論述下,我們該探討的不是歐盟機構是否有資格獲獎,因為我們不是依照道德或觀感好壞的標準來看待這個問題,而是依照政治標準。

無可否認的是,此次授獎給歐盟,諾貝爾委員會獎勵了一個已經完成的和平進程。同時,藉由頒給歐盟這個重大的獎項,委員會試圖鼓勵與支持目前面臨困難並飽受批評的歐盟。評審團指出此獎項是刻意頒給陷入危機、「遭逢嚴厲的經濟困境與社會動盪」的歐洲。在許多可能的獲獎者中選擇了歐盟,諾貝爾委員會藉由獎項和伴隨而來的授獎儀式,賦予歐盟全球的合法性。此後,歐盟成為諾貝爾和其理念價值的受託人。歐盟將承擔一個普世性的計畫,必須展現諾貝爾外交的作為,而不能被侷限於歐洲之內推動整合。在歐盟面臨批評並被削弱的時候,這次授獎是一個清晰、明確的政治決策。選擇把獎頒給歐盟,忠實地體現了阿爾弗雷德‧諾貝爾,作為一位歐洲堅定的支持者,所留下的藍圖,因為頒獎給歐盟是一個具有象徵性和政治性的投資,將有助於歐洲一體化進程。當然,諾貝爾委員會也冒了很大的風險,因為諾貝爾機制賭上了自身信譽─不論是象徵性的或是實質的信譽。在不久的將來,此象徵性的力量獎可能讓歐盟更容易要求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席位。同樣地,此次授獎將提高歐盟的權威,使其重建會員國內的社會和平,因為各會員國正面對歐盟作為共同體的信心危機且被民粹主義所影響;此次授獎也向善忘的輿論提示歐盟整合替他們所帶來的正面影響。最後,此次授獎提供了歐盟寶貴的象徵性資源,尤其當前關鍵的問題在於歐洲中央銀行是否該管理負責金融穩定和互助的機構、監督共同預算,以及即將成立的歐元區銀行聯盟(Union bancaire),甚至是歐元區提振經濟成長的預算。簡而言之,此時歐洲正往一個整合更密切的聯邦體制發展,在這個時機提到歐洲,諾貝爾外交抓住了政策推動的機會之窗,以整頓世界秩序。換句話說,諾貝爾和平獎絕不是一個簡單的獎勵,而是一個派遣任務的指令。諾貝爾委員會授權歐盟堅持一貫的目標,以期它能達成實際的作為並在機構體制上有所突破。這就是為什麼歐盟獲頒諾貝爾獎在很多方面可被視為一種負擔與義務,是諾貝爾機制要求歐盟最終實現歐洲夢的強制令:授與諾貝爾獎得主的重責大任。

參考資料

Austin, Quand dire, c’est faire, trad., Paris, Seuil, 1972.
Cobb Roger, Elder Charles, Participation in American Politics. The Dynamics of Agenda Building, Boston, Allyn and Bacon, 1972.
Kingdon John W., Agenda, alternatives and Public Policies, 2nd ed., New York, Longman, 2003.
Laroche Josepha, La Brutalisation du monde, du retrait des États à la décivilisaion, Montréal, Liber, 2012.
Laroche Josepha, Les Prix Nobel, sociologie d’une élite transnationale, Montréal, Liber 2012 ;

1. 為了忠實傳達諾貝爾所關注的領域,瑞典國家銀行在1968年─以慶祝其成立三百週年並紀念諾貝爾為由,增設第六個獎項:諾貝爾經濟學獎。自1969年頒發經濟學獎以來,由於是唯一一門社會科學獎項,因此一直佔有特殊的地位。直至今日,諾貝爾經濟學獎仍是此一領域內國際公認的最高榮耀。

PAC 76 – 在馬利的戰爭,從援助到軍事介入 不對等衝突的三個戰略難題

Jean-Jacques Roche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76

Pixabay

2012年10月15日,聯合國安全理事會通過由馬利政府提出並獲得法國支持的第2071號決議文。針對發生在馬利共和國北部的暴力衝突,法國敦促西非國家協調出共同的軍事行動,法國總統更宣稱將透過「物資和後勤」支持這項行動。決議文通過的三日之前,法國總統在達卡表示拒絕任何和武裝組織談判的可能,因為他們「強制施行伊斯蘭教法,砍斷百姓四肢,甚至摧毀珍貴的人類文化遺產和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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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非洲是最後一個法國仍有能力碰觸、干預的大陸,也是唯一個法國可以利用三百名士兵就改變其歷史的大陸」。這句經常被引用的名言來自法國前總統季斯卡‧德斯坦 (Valery Giscard d’Estaing) 時代的外交部長德‧圭漢勾(Louis de Guiringaud),但我們可以拿來對照現任總統歐蘭德日前的發言:「上個時代的法國─非洲的合作關係已經結束了」(2012年10月12日,歐蘭德的達卡宣言)。如同歷任法國總統,歐蘭德必須在任期開端證明自己不延續後殖民時代法國政府的作為。密特朗執政初期任命的合作部長(Jean-Pierre Cot) 原本也被賦予改變對非洲關係的這項任務,但在1982年底時這個職位被廢除。歐蘭德仿效歷任總統,在任期初期,定出非洲政策的新原則,但根本上並沒有更動法國對非洲的終極目的,仍企圖維持法國在非洲的勢力。「革新法國和非洲的夥伴關係的決心」(2012年10月12日的達卡宣言),呼應了「如果法國放棄在非洲的勢力,法國將不再是世人眼中的法國」(密特朗,第十八屆法國和非洲領導人會議,1994年11月8日)。當然,法國已經改變在非洲布局的模式,政府間簽署秘密協議的年代也已經過去。然而,法國仍自視為在其勢力範圍內非洲國家安全的守護者,若不在前法國聯盟境內發動兩、三次軍事行動,法國第五共和的總統權威將無法建立。但仍須注意到,比起前幾任總統,歐蘭德更急切宣布在非洲發動軍事干預。實際上,,季斯卡‧德斯坦於1977年發動在毛利塔尼亞的軍事干預(Opération Lamentin),距離他就任已有三年的時間。至於密特朗在進入愛麗舍宮兩年後,才首次發動針對查德共和國的武裝行動 (Opération Manta,1983年8月)。而席哈克則在當選的九個月之後,於1996年2月批准了在喀麥隆的軍事行動(Opération Aramis)。最後,薩科齊在2008年2月決定介入在查德首府恩將納(Ndjamena)的衝突,一方面支持伊德里斯‧德比(Idriss Déby)政權,一方面安排歐洲僑民撤出。<

理論框架

今日,即便派遣法國軍隊投入行動這個選項已被排除─我們試問法國的援助和後勤支援該如何安排?─,問題仍在於法國是否有能力限制戰爭的規模,因為衝突敵方將無可避免地展開一場總體戰(guerre totale)。換句話說,克勞塞維茲的總體戰的概念是否已經不足以解釋現今的衝突?克勞塞維茲式戰爭概念在冷戰時代還未受到質疑。1950至1960年代關於核武威脅的爭論可作為見證,當時馬林科夫(Malenkov)主張擁有核武的國家之間不可能發生戰爭。但在這個年代,已有論述指出發生極端暴力的風險危機難道不會使克勞塞維茲的理論框架顯得過時,且當時唯一可能的戰爭被推擠到發生在國際戰略體系的「邊緣地區」。

1991年,范克雷維德 (Martin Van Creveld)發表「戰爭的變革」(The Transformation of War)一書。對這位以色列歷史學家而言,克勞塞維茲的戰爭三位一體論(人民、軍隊與政府)已不再適用,但西方國家的軍隊仍然使用對敵人的印象(mirror image)來看待對方,因此把他們視同為野蠻份子。季根(John Keegan) 的立論則和克勞塞維茲差異更大,1993年發表的「戰爭史」(History of Warfare)一書認為人絕對不是理性的政治動物,因為戰爭顯露出的是人類的直覺。柯道爾(Mary Kaldor)在其1999年發表的著作中探討新型態的戰爭(新舊戰爭─New and Old War),她從社會經濟層面,歸結出與舊戰爭三項截然不同之處。首先,新型態戰爭的目的在於利用身分認同問題來確保政治動員。其次,製造恐懼和侵犯人權取代了傳統的戰爭策略。最後,新型態戰爭的行為者可以同時是全球性與在地性的,是公共或私人的,並且在全球互動。法國的軍事理論家格魯拉(Galula) 的著作不斷再版(2005年於美國,2008年於法國),其著名的反叛亂戰爭研究,連同上述著作,同樣對克勞塞維茲的分析提出質疑,反叛亂戰爭獲得勝利的關鍵在於「贏得人心和精神支持」並且能節制使用武力。

案例分析

當前針對反叛亂戰爭的質問─意即將無可避免地捨棄「不對等衝突」這一概念─,可用「有限戰爭」(guerre limitée )引申出的三個戰略難題來解釋。

首先,戰爭是一項決心的試驗。陷入衝突的雙方其實並沒有相同的求勝慾望。矛盾的是,軍備實力的差距對弱的一方比較有利,因其擁有更強的決心。由於面臨失敗的威脅,實力弱的一方必須發動「總體戰」,而實力強的一方則理性地以「有限戰爭」應對。然而,克勞塞維茲提到「是對手決定另一方應該遵守的規則」。由於擔心衝突將上升到極限,軍備實力較強的一方反而無法主動應對決定勝敗的戰爭規則。

失去主導權導致較強的一方陷入第二個戰略難題,依據毛澤東的理論:「由於強國必須取得勝利,為了達成目的,強國被迫促使戰爭衝突升高,但風險卻是失去人民支持或是暴露其無能」。由於是弱方決定戰爭法則,較強一方被引入一場沒有能力取勝的致命戰爭。對國家正規軍來說, 使用武力必須在「戰爭法」(jus in bello)的規範內。相反地,反叛軍不節制使用武力,甚至利用人民當作防衛,如逮獲人質以逼使對手犯錯。由於可以接受巨大風險和損失,反叛軍逼迫對手僅能進行防禦,而因此在最理想的情況下,較強的一方不會落敗,但也幾乎無法取得勝利。最後,為了確保勢力而進行干涉,這類軍事行動的目的和其他戰爭不同。如同阿宏(Raymond Aron)觀察到,較強的一方雖有求勝的企圖心,「但反叛陣營不會讓自己被殲滅 […] 只要反叛軍在軍事上不輸,即可獲得政治上的勝利」。因此,戰爭延長成一場持久戰,且少有正規軍能取得優勢。此外,正規軍被派到遙遠的戰地,花費高昂,在輿論迫使下,結局以既沒榮耀也沒勝利的撤兵收場。

如同戰爭論的作者克勞塞維茲所述「我們沒有辦法在戰爭哲學中訂出一項規則,若沒有荒謬反例的存在」。「犯下這些恐怖惡行的作者」(引自2012年10月12日的達卡宣言),以及其他抗爭者、恐怖份子、反叛份子、強盜與反社會份子(這些稱號皆取自殖民字彙)將企圖證明他們的對手是不人道或是沒有能力做出決定的一方。對於這兩個批評,我們僅能夠選擇後者(克勞塞維茲式的荒謬)來看待法國未來涉入馬利的軍事行動,但由此看來,此一任務的前景並不樂觀。

參考資料

Keegan John, Histoire de la Guerre : du Néolithique à la Guerre du Golfe, Paris, Dagorno, 1996, 497 p.
Kaldor Mary, New and Old Wars – Organized Violence in a Global Er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2° éd., 231 p.
Van Creveld Martin, La Transformation de la Guerre, Editions du Rocher, 1998, 318 p.

PAC 75 – 失去威信的不結盟運動與失去威信的國家 第16屆不結盟運動德黑蘭會議:2012年8月 26日至31日

Josepha Laroche

趙偉婷 譯

Passage au crible n°75

Pixabay, Téhéran

2012年8月 26日至31日,不結盟運動(Mouvement des non alignés, MNA)在伊朗首都德黑蘭召開第16屆會議,這個鬆散的國際組織目前包含了120個國家。此會議共有 35個國家元首和政府領導人參加,伊朗更取得未來三年不結盟運動主席的席位。

德黑蘭政府在此會議上運用了廣泛的媒體外交(diplomatico-médiatique)手段,企圖打破國際社會對於其核武政策上的隔離政策,並爭取外界對於其親敘利亞政策的支持。參與此會議的重要人士包含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儘管華盛頓方面強烈反對他出席,阿拉伯國家聯盟,伊斯蘭會議組織(Organisation de la Conférence Islamique, OCI,非洲統一組織(Organisation de l’Union Africaine)的會長和秘書長,俄國總統普丁(Vladimir Poutine),拉丁美洲國家與會者更包含了委內瑞拉總統查韋斯(Hugo Chavez),玻利維亞總統莫拉萊斯(Evo Morales),厄瓜多爾總統拉科雷亞(Rafael Correa)與以觀察員身分參加的巴西副總統特梅爾(Michel Temer).

歷史回顧
理論框架
案例分析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不結盟運動發起於1961年9月的貝爾格萊德會議(Conférence de Belgrade)。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聯邦共和國鐵托元帥(Tito),埃及總統納賽爾(Nasser)和印度總理尼赫魯(Nehru)等三位國家元首,在不結盟運動組織創立和思想內涵發展上發揮了重要作用。不結盟運動有兩大理論支柱,分別為:反殖民主義(anticolonialisme)及反兩極政治(l’opposition à la bipolarité)。換句話說,不結盟(le non-alignement ,NA)特別定義為針對美蘇時期東西衝突的行動,面對已開發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間的南北衝突,參與不結盟運動的國家,自1995年萬隆會議(Conférence de Bandung)以來,始終反對代表已開發國家的北方國家。

當時,為了杜絕政治制定上壟斷,會員國拒絕建立一個常設性的組織,並建立了不結盟的單一政策與標準。從成立以來,不結盟運動有策略地拒絕系統性的結盟,特別是與冷戰時期的兩大陣營,利用不同國家行為者之間對立背景,介入其中積極斡旋。

此狀態一直持續到冷戰結束。在蘇聯崩潰與東歐集團瓦解後,隨著象徵性的經濟互助委員會(COMECON)解體,華沙公約組織(Pacte de Varsovie)的消失,及中歐與東歐的民主化,不結盟運動漸漸失去其存在的理由,影響力漸漸式微。原本以恐怖平衡為基礎的國際關係結構布局已經改變,變得更加混亂,創立者是否還存在著與當初創立『不結盟』概念上的連結呢 ? 此運動近年來在政策上與媒體影響力上已逐漸削弱。然而,德黑蘭政府此時卻希望恢復此運動早已失去的影響力。這是一個沒有威信(crédit)的國家所採取沒有威信的不結盟運動。

理論框架

一、用以迴避西方社會所採取的強制外交(diplomatie coercitive)。強制外交的目標是佔領的領土,攻擊敵人或造成最可能發生的損失或破壞。相反地,強制外交的用意可能是要推動談判或是討價還價,最終實現以最快的方式和平解決。換句話說,它代表了一種討價還價的能力(un pouvoir de marchandage),如同湯瑪士,謝林(Thomas Schelling)所說的,「這是一種惡性外交,但仍是外交手段的一種」。

二、用以提高反西方路線。伊朗領導者試圖聯合其他反西方思維的鄰近不結盟國家,從根本上反擊西方各國對伊朗所採取的孤立政策。

案例分析

強制外交發展已經有好幾年,主要應用在西方國家制裁伊朗違反1968年的核武不擴散條約(Traité de Non Prolifération, TNP),秘密發展核子武器計畫。如同國際原子能機構(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Énergie atomique, AIEA)報告所指出的,伊朗的核武計畫已經被證實,而伊朗卻始終拒絕中此敏感計畫。同時間,伊朗與六方國家會談(E3+3:德國,法國,英國+美國,中國,俄羅斯)也進展的不順利。此系統性的阻塞使得聯合國安理會提高了對於伊朗制裁的壓力(對伊朗實施制裁委員會設立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37號決議)。其他強制外交的例子更包括,美國與歐盟設立了嚴格的禁運措施,並增加對伊朗中央銀行的壓力,用以孤立伊朗政府,逼迫其放棄核武計畫。

面對來自聯合國的壓迫措施,伊朗政府已經擬定應對策略,並獲得多數不結盟國家的支持。舉例來說,伊朗成功地使不結盟運動的最後宣言記錄著核武問題是一個沈重且受爭議的議題。換句話說,(與所有專家意見相反地),伊朗成功地證實其核子發展計畫目的是民間使用。並且,伊朗也得到參與者對於其控制完整核循環權的承認。然而,這些言論是公然違反西方國家及聯合國對於伊朗發展鈾濃縮計畫的禁令,除了伊朗之外同時也禁止中國,俄羅斯及西方國家本身加入。

然而,從長遠的角度來看,這樣的行動是否可被視為是伊朗外交上的成功,使伊朗可以迴避國際上制裁它的對象?答案是否定的,原因有兩個,首先,在伊朗權力的政治關切下,不結盟運動只是一種表象,一種單純的象徵。並且,在記錄上清楚地表明,在敘利亞問題上,埃及總統穆罕默德·穆爾西(Mohamed Mors)毫不猶豫地公開反對對伊朗的立場。第二個原因是,冷戰之後,不結盟運動影響力已經被大幅削弱了,僅具有一個空殼而失去了實際作用力。事實上,它已經不再適用於目前包含無數的跨國網路和相互作用結構複雜的當代國際舞台。不結盟運動已經是過時的運動,沒有任何威信,在這種狀態之下,要如何期許它能起死回生呢?

參考資料

Hassner Pierre, « Violence, rationalité, incertitude: tendances apocalyptiques et iréniques dans l’étude des conflits internationaux », RFSP, 14 (6), déc. 1964, pp. 1019-1049.
Levy Jack, « Prospect Theory, Rational Choice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41 (1), 1997, pp. 87-112.
Schelling Thomas, Arms and Influence,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6.
Willetts Peter, The Non-aligned Movement: the Origins of a Third World Alliance, Londres/New York, F. Printer, 1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