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4, 2013 | Passage au crible (chinois TR), 國防, 安全, 非洲
Philippe Hugon
邱崇軒譯
Passage au crible n°84
Pixabay
面對當前在馬利的戰爭,為了派遣一支非洲軍隊並同時重整馬利的軍隊,2013年1月28日,於非洲聯盟(Union africaine, UA)的總部衣索比亞首都阿迪斯阿貝巴召開了一場國際援助會議。除了非洲國家之外,日本、美國、歐洲聯盟與聯合國也共同出席會議。非洲聯盟要求各方提供4億6000萬美金以執行「國際支援馬利計畫」(Mission internationale de soutien au Mali, Misma),其中2億4000萬美金將用來重整馬利國軍並資助查德的軍隊。非洲聯盟承諾可自行籌措百分之十的資金。
> 歷史回顧
> 理論框架
> 案例分析
>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12年12月20日通過的第2085號決議文賦予聯合國涉入馬利戰事的合法性與正當性。若沒有這項政治協議,馬利和非洲國家的軍隊將無法獲得國際的武力協助。然而,在非洲盟隊 (Misma) 涉入之前,法國政府已意識到重整馬利軍隊和重建馬利政權的急迫性。法國提早介入因此反而讓第2085號決議文的意旨得以執行。在馬利臨時總統特勞雷(Traoré)和聯合國決議文的共同要求下,法國合法的武力干涉並未遭到阿爾及利亞、中國和俄羅斯的反對。這項軍事干預甚至得到馬利和其他非洲國家大部分民眾的認可,僅有埃及、突尼西亞和卡達表達反對的意見。法國軍隊獨自抵達戰線並且未獲得歐盟的直接援助,僅有少數西方國家,如英國和美國,提供後勤補給支援(後勤飛機、無人飛機和情報資訊等支援)。為了這次的聯合軍事任務(opération Serval),法國和馬利其實準備已久,因為在瓦加杜古(Ouagadougou, 布吉納法索首都)國際協商失敗,尤其是伊斯蘭極端組織「信仰捍衛者」(Ansar Dine)反叛軍興起之後,這項任務被視為解決馬利衝突的唯一辦法。伊斯蘭聖戰組織佔據了馬利中部城鎮康納(Konna) 並威脅到戰略要地塞瓦瑞 (Sévaré),並一路攻進莫普提(Mopti)和首都巴馬科(Bamako)。此外,法國提前進軍其實也必須考量到氣候因素,因為三月以後至九月都無法在馬利境內進行大規模的軍事任務。
2013年1月11日開始的戰事因此成為法國單一國家軍隊的空中攻擊 (戰鬥機 ─Rafale, Mirage與直升機),加上輕型裝甲部隊和2千500名陸軍(特種部隊與1月27日降落的127名傘兵)。在遏止伊斯蘭反叛份子攻入首都之後,法國軍隊掌控了尼日河區域,接著收回加奧(Gao)與通布圖(Tombouctou),以及查德的領土基達爾(Kidal)─被「阿扎瓦德民族解放運動」(Mouvement National de Libération de l’Azawad, MNLA)所佔據。伊斯蘭聖戰份子被迫往馬利北部撤散,退回他們的基地「伊佛山脈」(Adrar des Ifoghas)或是鄰國尼日交界迪阿巴里(Diabali)附近的森林。於1月16日,在因阿邁納斯 (In Amenas) 人質挾持事件爆發後,法國的盟軍(德國、義大利、丹麥、加拿大與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才逐漸加入戰事。此後,非洲的各國軍隊(以查德、尼日與布吉納法索為首)也加入盟軍。
理論框架
一、馬利的戰事突顯出不對等戰爭的特性。不對等戰爭意即裝載精良的單一國家軍隊或是多國聯軍必須與具堅強甚至是瘋狂求勝意志的民兵組織作戰,這類非正統部隊習於游擊戰,並且已做好使出恐怖主義行為的準備。但這些民兵組織其實各自大不相同,以馬利為例,我們可列出:(1)阿扎瓦德民族解放運動(MNLA),由圖阿雷格人(Touareg)組成,為沒有宗教取向、位於邊境的柏柏爾族,但他們要求更強化的自治權,甚至是阿扎瓦德的獨立;(2)伊斯蘭極端組織「信仰捍衛者」(Ansar Dine),由Iyad Ag Ghali領導,與北非伊斯蘭蓋達組織(Aqmi)關係密切。信仰捍衛者的訴求為在馬利施行伊斯蘭教法,不久前主張聖戰的的派系還和支持阿扎瓦德民族解放運動的派系(阿扎瓦德伊斯蘭運動)決裂。至於其他民兵組織,我們還可以提到北非伊斯蘭蓋達組織、西非的一元論與聖戰運動(Mouvement pour l’unicité et le djihad, Mujao)─由北非伊斯蘭蓋達組織叛變而出,以販毒為經濟來源,以及來自奈及利亞北部的「博科聖地」(Boko Haram)伊斯蘭極端組織。
二、馬利的戰事突顯出當代衝突的跨國化。馬利衝突中各行為者之間的關係複雜,秘密犯罪組織和極端伊斯蘭教義份子不僅相互連結依賴,伊斯蘭組織更直接對抗西方國家在當地的布局。而實際上,西方國家早透過各跨國公司探採位於馬利境內的石化原料和礦物。
案例分析
馬利戰事突顯了不對等層級的衝突、一連串的因果關係與多元的各類行為者。戰事起因源自:(1)利比亞前領導人格達費死後,外籍傭兵回到馬利,造成圖阿雷格族人的獨立訴求更加鞏固;(2)薩拉菲極端教派的擴張,以及(3)前總統杜爾(Amadou Toumani Touré)時代遺留下政府和軍隊的勾結腐敗。2012年3月22日發生的政變,不僅造成馬利軍隊的潰散以及馬利政府的崩解,更導致馬利北部變成無管制的地域。
儘管馬利北部的經濟規模只占了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五,但我們仍不可忽略薩赫勒─撒哈拉一帶的軍事危機可能對整個區域造成的社會經濟沖擊。事實上,人口的快速增加造成嚴重的青年失業問題、毒品和武器的非法買賣流竄。此外,脆弱的自然生態和嚴峻的氣候更造成嚴重的環境和糧食問題。社會的不安一再突顯出馬利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無能,情況危急到馬利可能成為薩赫勒─撒哈拉地區逐漸深化的衝突危機的引爆中心。世界各國與各個區域或國際組織遂支持法國和馬利的聯軍,在阿迪斯阿貝巴舉辦的國際援助會議即可為證。當然,短期看來,空中攻擊(摧毀武器彈藥庫、儲備汽油等)和地面攻擊(收回被占領的城鎮)都取得了軍事上的勝利。
然而面對法國武裝軍力,聖戰份子避免直接衝突而選擇撤退,這表示他們準備進行漫長的持久戰,而他們散布區域的面積甚至比法國還要廣大。這些聖戰份子信念堅定,善於分散隱蔽行動再使用突襲策略,他們甚至可在城鎮中進行游擊戰。但大部分的非洲盟軍不擅長沙漠戰,接下來的戰事預期並不樂觀,何況馬利軍隊目前仍在重整的階段。然而,不對等戰爭存在一些無可避免的危機,並且有愈陷愈深的風險。但馬利畢竟不是阿富汗,位於馬利的伊斯蘭聖戰份子仍屬於外來人士,不同於塔利班份子之於普什圖族人的關係。若加強邊境的控管將可遏止聖戰份子燃料、武器和人力的補給。但是,最大的不確定因素來自阿爾及利亞的武裝民兵,他們從事的非法交易涉及馬利北部的各個組織。以武力介入阿富汗衝突的失敗可以作為一個教訓,因為援助的資源並未用在阿富汗各地區的維和任務,但卻造成了政府的貪污腐敗。若要根本解決馬利的衝突,必須要從軍事、政治(舉辦選舉、建立合法政權、北方省份自治)、人道、經濟和外交各方面著手。法國軍隊不久後即會撤出,馬利和非洲盟軍將接續任務,國際援助會議將更顯出它的重要性。此外,除了軍隊,馬利人民也必須一同參與安全管制,尤其是圖阿雷格族人,他們被要求重入政治軍事協商談判。當前採取的外交手段,如阿迪斯阿貝巴的援助會議結果,對「國際支援馬利計畫」(Misma) 能否順利執行有關鍵性的影響。儘管聯合國也已經開始規劃維和部隊介入,但實際上投入的金額並不足以支持八千名士兵並同時重整馬利軍隊。最後,除了軍事支援,國際社會還必須加強推動馬利的經濟發展:對抗非法買賣、各地區的重整和在地發展、各地方政府的合作等等。
參考資料
Gourdin Patrice, « Al-Qaïda au Sahara et au Sahel ». Diploweb.com, 11/3/2012
Hérodote, Géopolitique du Sahara, (142),2011.
Holeindre Jean-Vincent, Geoffroy Murat (Éds.), La Démocratie et la Guerre au XXIe siècle. De la paix démocratique aux guerres irrégulières, Paris, Hermann, 2012.
Hugon Philippe, Géopolitique de l’Afrique, Paris, SEDES 2012.
Jan 23, 2013 | Passage au crible (chinois TR), 全球化, 南北對立, 體育
Josepha Laroche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83
Pixabay
由阿莫理運動協會(Amaury Sport Organisation)主辦的2013年度達卡拉力賽於1月5日至 1月20日舉行。這項競賽共分成三個車種─摩托車、汽車以及貨、卡車組,賽程橫跨的地面路線讓達卡拉力賽成為全球規模最大的體育賽事。
> 歷史回顧
> 理論框架
> 案例分析
>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巴黎達卡拉力賽首次舉辦於1979年。此後,每屆賽事的路線都不盡相同。賽事的終點有時並不位於達卡,如1992年,南非開普敦被選為終點站。同樣地,賽事起點也並非每次都在法國首都巴黎。2002年,這項車輛耐力賽起於達卡而終於開羅。
儘管被稱做巴黎達卡拉力賽,自2009年以來,這項賽事既不從巴黎開始亦不抵達卡達的海灘。這項競賽現在已移至南美洲舉行,橫越祕魯、阿根廷和智利。事實上,自2007年12月24日發生四名法國籍觀光客在茅利塔尼亞被謀殺的意外之後,主辦單位以安全考量取消了2008年的賽事,並把薩赫勒地區排除在比賽路線之後,甚至最後竟決定把賽程移出非洲大陸。實際上,這項決定並不令人訝異,早前幾屆的賽事都有安全方面的顧慮,主辦單位甚至遭受威脅取消好幾站的賽程,或是修改原訂的競賽路線。
理論框架
一、文明的進程(une dynamique civilisationnelle)。 德國社會學家伊里亞斯(Norbert Elias)在其著作中闡述了,自中世紀以來,歐洲人民從暴力行為中獲取樂趣的習性逐漸降低。人們對身體暴力的容忍能力也持續減弱,因此把對身體的暴力行為「藏在幕後」(E. Dunning),並試圖懲罰暴力行為,或是透過體育競賽宣洩情緒,讓暴力行為昇華到另一個層次。
二、未完成的運動文明化(une sportification inaccomplie)。伊里亞斯以為自文藝復興以來,運動競賽的推展是為個人對自我控制和情緒轉換的能力逐漸提升的漫長過程中的一個部分,而這個進程與國家的建立同時進行。當然,運動競賽能讓個人「有限制地釋放感情」,並且抒發情緒和侵略攻擊的慾望,但這是在一個時間、空間都被限定的特殊環境,競賽的暴力仍有其一定的限度。伊里亞斯對體育競賽的分析認為個人在這樣的時空背景下,情緒和欲望的宣洩全然地受到限制,甚至最後必須服從某些規則。換句話說,伊里亞斯所謂的體育競賽,以及連帶產生的運動文明化進程正是促成人類文明進化的一個重要因素,更是提升道德層次無可或缺的關鍵。
案例分析
自從巴黎達卡拉力賽創立以來,這項馬拉松式的體育競逐引起了許多爭議和猛烈的批評。首先,每屆賽事的勝利榮耀掩蓋不了相伴而來的眾多意外傷亡。除了曾發生車手撞死圍觀孩童、觀眾的慘劇,當然也有過競賽中車手的相撞意外。實際上,每屆賽事都有非常多的參與者死亡,連記者和賽事主辦方(Thierry Sabine於1986年)也難逃厄運,許多人於這項競賽中付出性命。其次,反對者更批評達卡拉力賽的參與者對自然環境的破壞和能源資源的濫用,尤其當前國際輿論認為對抗氣候變遷需要提出更激進的作為。
面對這樣的情況,於2006年成立的「達卡拉力賽無名受害者互助協會」(Collectif Actions pour les Victimes Anonymes du Dakar, CAVAD)要求停辦這項世界性的賽事。此外,它也要求法國國會開啟調查,以釐清之前在非洲以及目前在南美洲「達卡拉力賽所造成的違法勾當」以及對社會秩序所形成的損害。再者,面對賽事主辦單位「利用貧窮大陸當作體育競賽的宣傳」,此一協會拒絕保持沉默更不願成為共犯。同時,它也抨擊賽事主辦單位利用「遭受愛滋病、飢饉與負債等問題攻擊」的發展中國家當作賽事場地。 這項全球知名的賽事凸顯了「在物質方面,無謂的金錢和能源浪費所激起的新殖民主義」,作為一個國際組織,達卡拉力賽無名受害者互助協會每一年都呼籲抵制賽事並發起一個共同行動以對抗「黑奴販子的不名譽晦澀行徑」。
至於賽事的主辦方,他們認為自己並不是造成任何身體和象徵性暴力傷害的原因,相反地,他們僅對幾個意外事件造成的傷亡表達遺憾。主辦單位特別強調位於賽事行徑路線的參與國家的政府和人民─過去的非洲國家以及目前的拉丁美洲國家─對達卡拉力賽的熱情歡迎,並且希望能繼續參與這項國際賽事。因此,賽事的主辦方可以提出一項正當的說法,認為這項競賽所伴隨而來的效益能有助於這些貧窮國家的發展:他們宣稱競賽可以吸引外資、建設道路和其他基本建設,對可改善當地人民的生活。然而,這類以父權主義與西方國家為中心的觀點應該被解讀為對現實的否認,一種對文化上差異甚大的社會的物化。這些發展中國家甚至表達希望賽事主辦方把競賽路線納入自己的國境,然而這項競賽實並不能為這些國家帶來實質的經濟效益,獲得利益的仍是投入贊助的西方國家品牌。我們因此觀察到這項體育賽事的「入侵」,對於所在地民眾來說,他們所認知到的與實際的情況有差異,也就是說,發展中國家的人民並未意識到自己正遭受西方國家的文化統治。然而,自巴黎達卡拉力賽成立以來,光是賽事的地理名稱就足以表達南方發展中國家受到北方已開方國家的宰制。
達卡拉力賽的主辦單位希望把這個耐力賽塑造成一個壯麗史詩,結合機械效能、對速度快感與科技的追求以凸顯一項運動的雄性特質。在賽事競逐的整個過程中,各車手展開一場沒有肢體暴力的爭鬥,這正證實了伊里亞斯的假說。實際上,競爭對手間的連結隨著賽程一站一站的推進更加緊密,直至發展出相互依賴的社會關係。換句話說,我們可在達卡拉力賽中觀察到如同法國社學家涂爾幹所定義的有機互助關係(solidarité organique),強化了參賽者成為具一致性的團體。然而,儘管在車手之間,運動文明化的進程(processus de sportification)隨著賽事顯著地推展, 它衍生的暴力卻更象徵性地反映在達卡拉力賽封閉的競賽場上。實際上,對參與的成員來說,達卡拉力賽如同一個聖殿的祭壇,有釋放、淨化情緒的功能。但對參與的國家來說,達卡拉力賽卻在沿路上強制灑下污血,見證了有宰制力的西方國家如何盡其所能的「展現使用不盡的資源」直至成為一種「炫耀性浪費」(Verblen)。以上所有分析突顯出這項每年舉辦的全球性體育賽事所造成的暴力行為已被看作是一般事件─甚至是自然而然該發生的,我們因而可把達卡拉力賽看作是一種的暴力文明化的進程 (processus de brutalisation).
參考資料
Barthes Rolland, Mythologies, Paris, Seuil, 1957.
Douglas Mary, De la Souillure : Essais sur les notions de pollution et de tabou, trad., La Découverte, 2001.
Elias Norbert, Au-delà de Freud, sociologie, psychologie, psychanalyse, trad., Paris, La Découverte, 2010.
Elias Norbert, La Civilisation des mœurs, [1939], trad., Paris, Calmann-Lévy, 1973.
Elias Norbert, La Dynamique de l’Occident, trad., Paris, 1975.
Elias Norbert, Dunning Eric, Sport et civilisation, la violence maîtrisée, trad., Paris, Fayard, 1994.
Laroche Josepha, La Brutalisation du monde, du retrait des États à la décivilisation, Montréal, Liber, 2012.
Renaud, « 500 connards sur la ligne de départ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t5SeoMQhew
Veblen Thorstein, Théorie de la classe du loisir, [1899], trad., Paris, Gallimard, 1970.
Jan 7, 2013 | Passage au crible (chinois TR), 全球化, 數位工業
Justin Chiu
邱崇軒 譯
Passage au crible n°82
Pixabay
2012年12月21日,歐盟執委會發布一封警告意味濃厚的新聞稿,批評三星電子濫用其所持有的科技專利以捍衛在歐洲市場的獨霸地位。實際上,三星和Apple一年來在日本、南韓和許多西方國家互相控訴對手侵犯專利。值得留意的是,於2012年8月,這個南韓企業集團被美國加州法院判決必須支付蘋果電腦公司破紀錄的1億美金罰款。
藉由這封警告信,歐盟執委會企圖重整行動通訊領域的秩序,也此而成為第一個介入這兩家電子大廠糾紛的國際機構。然而,我們仍須探討為何各個智慧型手機製造業者明知將面臨一連串的司法問題卻仍故意一再使用競爭對手的科技專利。
> 歷史回顧
> 理論框架
> 案例分析
>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自1983年,全球第一台作商業發行的行動電話Motorola DynaTAC 8000上市以來,行動電話市場似乎就足以象徵整個科技的演進。但其實仍須等到1990年代中期GSM(Global System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全球行動通訊系統,或稱2G,第二代行動通訊標準)到來,這個全新市場才得以迅速擴張。隨著這項新的科技標準,資訊的傳遞從原本的類比式進展到數位化模式,通訊成本因此得以大幅降低。在這個階段,全球電信產業的金融化是最顯著的特徵。隨著電信領域在各個國家逐漸去管制化(deregulation),歐、美與日本傳統電信業者─在此時轉變成私有企業,發起眾多的合併或併購案,而這些商業決策尤其針對發展中國家的電信業者而來。
自2000年中期3G標準普及後,全球電信產業進入一個重整期;寬頻讓行動電話可以加載全新的服務─使用影音內容或各類應用程式─,一個新的商業生態體系因此產生。三個產業交錯其中:行動電話、電子與軟體。然而,原本掌控大部分資源的傳統電信業者頓時失去優勢,且新的利潤落入多功能行動電話的製造業者手中,因為它們擁有龐大的科技資源,更容易整合這三項產業。
別忘了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目前正快速擴張。光是2012年第二季就賣出了約1億5390萬台,較2011年同期成長了40%。三星電子在電信領域耕耘多年,且已取得眾多有關於3G標準的核心專利,任何其他手機製造業者都無法避免使用。至於蘋果電腦所註冊的專利則多與螢幕操作介面與設計相關,且已經影響了市面上絕大多數的智慧型手機設計業者。事實上,智慧型手機的相關技術早已在各個製造業者之間互相傳遞、互相交流。然而,面對激烈的商業競爭,手機大廠必須持續找出新的策略以提升銷售數字。訴諸司法以延宕競爭對手出貨不失為一個終極策略。自2009年10月,Nokia對Apple提出在智慧型手機領域的第一項訴訟案以來,相關的專利爭議即不斷地成為國際新聞的焦點。
理論框架
一、電信領域的無政府狀態。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製造業者間的訴訟不斷增加且有跨國化的趨勢,這突顯出有能力處置全球電信領域爭議的主管單位其實並不存在。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的「國際電信規範」儘管建立了電信產業的根本原則,但早已不符合現時需求。事實上,這個國際條約自1989年生效後直到2012年12月召開的全球國際通信會議才首次修改。至於1997年在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簽署的電信協議儘管開啟了電信服務的去管制化,但是各國政府仍然保留一定程度的管制權,導致相關規範難以執行。正是因為缺少一個有能力在全球範圍處理電信領域訴訟的主管機關,其治理仍停留在國家層級,各國法院所作出的判決因此更顯得紛亂無章。
二、科技的跨國傳遞。三十年來各國電信業者在全球化市場內相互交易,使得今日電信領域的規範和標準已經在全球範圍統一。這個相對緩慢的過程造就了全球行動通訊的互通性(Interoperability),而且國際通訊不僅對企業或是個人來說都是一項日益重要的需求。智慧型手機的製造業者身處創新工業的核心,而智慧型手機本就是一個替全球市場所打造的產品。在科技進展相互交流並持續累積的情況下,這些企業必須持續創造出技術層面更精進的產品。在這個邏輯下,未經授權而使用已被競爭廠商申請為專利的科技不僅是必要的,甚至是無可避免。
案例分析
法國社會學家馬塞爾‧摩斯(Marcel Mauss)以為科技學(technologie)─研究科技(technique)的學問─是社會學中不可忽視的一個重要部分。換句話說,在國際關係研究中探討智慧型手機產業,其最主要的目的不在於細數這些跨國企業所達成的經濟收益或創新成就。而是該了解這項產業所帶來的快速且劇烈的變化正如何改變我們的社會。事實上,智慧型手機不僅僅是一個通訊的工具。正如同第一支傳統手機,智慧型手機最初亦是社會地位的象徵,購買最新型的智慧型手機就如同購買奢侈品,可看作是一種「炫耀性消費」。此外,不管是在西方國家或是開發中國家,行動電話的使用者都已經習慣每月支出一筆不小的預算。事實上,前幾代Blackberry手機的成功見證了這個通訊機具如何能帶給商務客戶一種崇高的專業形象。但上層社會的生活模式遲早都會被社會其他階層效仿,而消費性電子產品持續滑落的售價更加快了智慧型手機的普及。此外,社群網路和各種應用程式帶來新的市場需求,因為使用者從今爾後需要隨時保持連線並與外界溝通、分享訊息。
全球智慧型手機市場被少數幾家跨國企業獨佔,其根本原因在於除非能擁有足夠的法律資源並取得為數龐大的專利,否則這個市場本身就難以進入。智慧型手機大廠間的競爭激烈,全球各個商業顧問公司不僅比較各大廠每季發布的銷售財報,更要比較它們在全球市占率的高低。由於全球市場仍不斷擴大,無法搶進新市場或是維持原市場的業者很快地就會看到市占率快速下滑,一但前景不樂觀,更會拖累股票市值。甚者,科技產品的生命週期不斷縮短,R&D的投資成本卻持續提高。因此,處於劣勢的業者將難以逃出這個惡性循環,但宰制市場的業者卻可趁勢提振銷售。正是因為如此,作為歐洲市場競爭監管單位的歐盟執委會要求三星電子必須釋出被認定為工業標準的科技專利。然而,Apple控告三星侵權的專利原則上並不會影響手機的使用。這說明了為何三星在各國法庭前通常居於劣勢。
儘管智慧型手機大廠間的司法攻擊砲火猛烈,但也別忘了在法庭外的秘密協商也從未間斷。2012年11月,在無預期的情況下,Apple和HTC共同簽署了一項協議,雙方決定終止自2010年3月以來展開的所有訴訟官司,並且在未來十年內可以互享對方已擁有或將開發的專利。實際上,這間台灣企業被專利戰拖累導致市占下滑,現在已不是Apple的攻擊標的。但多年來作為Google和Microsoft的夥伴,HTC現在轉變成為Apple的盟友。
很顯然地,只要三星和Apple維持在市場上的獨占優勢,兩者之間的專利戰也將會持續下去。矛盾的是,這些訴訟案真正的關鍵並不在於科技專利本身,而是在於這些智慧型手機大廠所運用的企業策略以及在全球範圍缺少一個調停的主管機關。
參考資料
Commission européenne, « Abus de position dominante: la Commission adresse une communication des griefs à Samsung pour utilisation abusive possible de brevets essentiels liés à une norme de téléphonie mobile », Communiqué de presse, 21 déc. 2012, à l’adresse web : 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IP-12-1448_fr.htm [28 déc. 2012]
Elias Norbert, La Dynamique de l’Occident, trad., Paris, 1975.
Le Monde, « Samsung condamné à verser plus d’un milliard de dollars à Apple », 25 août 2012, à l’adresse web: http://www.lemonde.fr/technologies/article/2012/08/25/guerre-des-brevets-apple-remporte-une-victoire-ecrasante-contre-samsung _175 0814_651865.html [28 déc. 2012]
Mauss Marcel, Techniques, technologie et civilisation, Paris, PUF, 2012.
Musso Pierre, Les Télécommunications, Paris, La Découverte, 2008. Coll. Repères.
Reich Robert, The Works of Nations. Preparing Ourselves for 21st-Century Capitalism, New York, Vintage Books Edition, 1992.
Roseau James N., Sign J. P. (Ed.), Informations Technologies and Global Politics, The Changing Scope of Power and Governance,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2.
Strange Susan, The Retreat of the State. The Diffusion of Power in the World Econom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Veblen Thorstein, 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 [1899],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1994.
Jan 2, 2013 | Passage au crible (chinois TR), 全球化, 網路
Alexandre Bohas
陳宗胤 譯
Passage au crible n°81
Pixabay
於2012年12月舉行的國際電信聯盟(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ITU)大會,在會員國之間對於網路管制型態的不協調中結束。然而,如此缺乏共識反而決定了此領域的未來,也就是強權間世界觀的對抗。
> 歷史回顧
> 理論框架
> 案例分析
>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自從19世紀末起,國際電信聯盟針對電報、電話、廣播等系統進行管制,特別是透過廣播頻譜的分配。二次大戰後開始屬於聯合國管轄,國際電信聯盟經常被認為是特殊且具技術性的。然而,這個看法在70年代受到「新資通訊世界秩序」支持者以強調其政治層面所質疑。
雖然網路獨立於國際電信聯盟以外發展,它仍然屬於資通訊科技的範疇,由位於加州的非營利機構「網際網路名稱與號碼指配組織(ICANN)」所管理。此機構一方面負責網路名稱與號碼系統,一方面協調與此虛擬空間的安全、穩定與團結相關之各項措施。由於網路這個媒體機制深入了社會、經濟與政治圈,所以該組織之功能使其有相當大的影響力。這也是為什麼中國、俄羅斯與沙烏地阿拉伯不顧西方國家的反對,堅持希望將該組織整合進入國際電信聯盟。為了證明這個意願的合法性,他們援引「每個政府管理網路原始碼、網址、網名與認證的權利」 。在此項提案獲得大多數國家的投票贊成後,以美國為首的55個國家認為如此將危害網路治理與協調,拒絕簽署所有與這項權力擴張相關的條約。
理論框架
一、「歷史陣營」的國際體系。根據葛蘭西(Gramsci) 的整體主義觀點,國際社會的特點在於霸權集團的主導,包括經濟、社會、制度與意識形態的決定(Robert Cox與Stephen Gill)。這造成國家只能形成霸權結構,跨國間的利益、組織與團體彼此對抗形塑了國際結構。這個理論典範有助於理解系統轉變的原因,這部份是國家中心的理論所缺乏的。
二、有利於美國優勢的世界治理。全球化有助於「在集體目標的追求中,產生決定規則之正式與非正式的程序與制度,以及對其之尊重與財產分配」 。非國家行為者在這個過程中,被認為不利於國家政府維持其特權地位。此種混合式的政治管制型態認可了新的權力關係,同時強化了一套有利於美國的國際關係。
案例分析
對於網路的爭論凸顯了這個媒體工具在發展中國家中所帶來的重大影響。做為西方的科技發現,網路使用意味著言論自由、使用者平等與國際互賴等價值展現。此外,網路上涵蓋全世界的內容反映出各種意識形態、特殊觀點與生活方式。由此看來,其社會文化層面透過網路鋪設,在全世界展開。政府菁英的管理會受到網路上所散布訊息的挑戰,所以他們對於網路存有懷疑,甚至反對。這個現象透過打擊其合法性與技術人員的參與,侵蝕了政治菁英的權力。James Rosenau便是透過這個概念,強調個人在國際社會中日益增加的影響能力。
另一方面,對於建立數位空間的反對,來自於會員國對於將會引進非國家行為者與程序之跨國治理制度的反對。相對於一個國際組織,這種制度蘊含著對於公民社會的利益。舉例來說,ICANN的管理是由一個16位資訊代表、區域代表與電子商務企業代表組成的委員會執行,特別是透過共通名稱支援組織(Generic Names Supporting Organization)與At-Large顧問委員會(At-Large Advisory Committee);國家的建議則是透過政府顧問委員會(Government Advisory Committee)。目前,國家並沒有獲得特權,也就是說國家目前仍受到這個組織的限制,透過定期聚會與參與決策過程,與公民社會有所聯繫,包括技術人員、公會人士、網路使用者與經濟人士。
再加上威權國家的結構中對於社會團體的限制,使其在這方面仍相當脆弱。因此,世界治理有利於以活力與社會多元為特點的美國優勢。這個管制型態確保了美國在面對由強人、市場力量與主權基金所帶來的國家權力上升時,一項實質的優勢。這在制度上可解釋為美國的「歷史陣營」。透過反對杜拜協議,美國化身為西方經濟利益的代言人,以資通訊科技為矛。再者,自由使用網路可強化其已發展成熟之大企業的競爭優勢。最後,透過捍衛網路,確保了西方世界、公會人士,甚至是開發中國家網路使用者的支持。美國也可藉此獲得暗示性的霸權認可,有利於其國際體系擴張。
這項研究將國際組織演變與全球體系結構相連結。唯有系統性的觀點可以辨識這層關係,讓政府功能轉型的政治化成為可能。
參考資料
Cox Robert W., Sinclair Timothy J., Approaches to World Order,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6.
Garber Megan, « How the UN’s ‘Game-Changing’ Internet Treaty Failed », Atlantic online, 14 Dec. 2012.
Gill Stephen, Gramsci, Historical Materi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3.
« Global Internet Diplomacy », The New York Times, 14 Dec. 2012.
IUT, Final Acts. Conference on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3-14 Dec. 2012, disponible à la page web : www.itu.int/en/wcit-12.
ICANN, Nominative Committee. Final Report, 2012, disponible à la page: http://nomcom.icann.org.
Kelley Lee, Global Telecommunications Regulation: A Political Economy Perspective, London, Pinter, 1996.
Koppell Jonathan, «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 », in: Held David, Hale Thomas, The Handbook of Transnational Governance : Institutions and Innovation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1, pp. 176-182.
Rosenau James N., Turbulence in World Politics: a Theory of Change and Continuity,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 UN Telecom Treaty Approved Against U.S. Web-Censorship Concerns », The Washington Post, 13 Dec. 2012.
1 Garber Megan, « How the UN’s ‘Game-Changing’ Internet Treaty Failed », Atlantic online, 14 Dec. 2012.
David Held, Thomas Hale, The Handbook of Transnational Governance: Institutions and Innovations, Cambridge, Polity Press, 2011, p. 12.
Dec 22, 2012 | Passage au crible (chinois TR), 南北對立, 環境, 發展
Weiting Chao
趙偉婷 譯
Passage au crible n°80
Source: Wikimedia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第18次締約國大會(COP 18)暨京都議定書第8次締約國大會 (CMP8),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在卡達首都杜哈(Doha, Qatar)舉行。與會的200多個國家在會議最終同意將《京都議定書》(Protocole de Kyoto)期效延長至2020年。
> 歷史回顧
> 理論框架
> 案例分析
> 參考資料
歷史回顧
1997年所簽署的京都議定書,是至今為止唯一對於工業化國家排放減量義務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性協議,根據1992年由153個國家所簽署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Convention Cadre des Nations Unies sur les changements climatiques)為基礎,目標將大氣中的溫室氣體含量穩定在一個適當的水平,進而防止劇烈的氣候改變對人類造成傷害。該議定書根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將締約國分成附件一和非附件一國家。然而,2001年,美國以履行議定書協議將會嚴重破壞美國經濟以及發展中國家未加入為理由,拒絕簽署議定書。美國此舉無疑對國際環境建制造成巨大損害。在此之後,歐洲聯盟(簡稱歐盟),努力維持談判進行並扮演著領導者的角色。京都議定書於2005年2月16日,俄羅斯批准後生效。由於議定書的期限將2012年底到期,2005年後國際間開始針對「後京都時期」進行談判。2007年峇里島會議(COP 13)上締約國會議通過了《峇里島路線圖》(la feuille de route de Bali),並決議在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上訂定後京都的減碳目標與規範。令人失望的是,哥本哈根會議只通過了一項不具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參與大會的國家沒有就2012年後的全球減排行動、資金技術支持等方面達成共識。2011年,俄羅斯、加拿大與日本在COP17會議前即宣布將不加入京都議定書的第二承諾期,美國也重申不會參與此條約。2011年德班氣候變化會議,通過了德班行動平台,並決議設立一個附屬機構:成立德班強化行動平台的特設工作小組(Ad Hoc Working Group on the Durban Platform for Enhanced Action),公約成員國最遲在2015年前,完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定,並自2020年起生效執行。今年(2012),多哈談判並沒有達成重大決議,僅在會議最後同意將京都議定書期限延長至2020年。
理論框架
一、延宕作為談判技巧。當各方對於簽署協議有不同偏好與目標,但仍想使外交談判繼續進行時,所採用的外交戰略。然而,當談判行為者使用此策略時並不想達成真正的協議。
二、南北衝突的持續惡化。經過二十年的氣候談判,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之間的對抗仍持續惡化,並使得在氣候治理領域,欲簽署新的條約更加難以實現。
案例分析
多哈談判成果僅為解決全球氣候談判低效率問題的政策工具,主要作用在維持氣候協議存續,並確保未來談判持續進行。京都議定書的第二階段承諾為8年(2013年1月至2020年12月31日),規範對象僅有歐盟,澳大利亞,白俄羅斯,哈薩克斯坦,列支敦士登,挪威,瑞士,烏克蘭,和摩納哥等27國,排放總量只佔全球溫室氣體排放的15%。根據承諾,歐盟必須在2020年減排至比1990年少20%的水平,澳大利亞則需減排至比2000年下降0.5%的水平。然而,京都議定書第二階段並沒有涵蓋美國,加拿大,日本,俄羅斯,新西蘭和發展中國家。樂觀地來看,延長議定書給予參與者更多的時間來制定應對全球暖化政策。相對而言,開發中國家和議定書外的國家仍可以持續規避排放減量至2020年。由於京都議定書第一階段執行的成效不彰與美國拒絕簽署議定書,導致更多國家想「搭便車」(free rider),企圖逃避集體行動的限制規範(Olson)。然而,當一個關鍵球員退出(或多個) 需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執行計畫所帶來的收益將會降低,並且由於大氣為全球公共財,因此結果對所有成員都是有害的。另一種情況:如果所有的利益攸關方都拒絕執行該條約,將導致條約徹底失敗。然而,各締約國在此兩種情況下擺盪,因為認為本身還未制定最終的且最佳的國家策略。再來,談判時間已經逼近到了後京都時期,但參與者對於本身的成本和效益仍然未達成協議。國家必須預估未來狀況,避免低估了實際執行時的成本。另外,談判者更希望能先知道其他國家的策略。所有這些因素結合在一起,導致長期存在的「延宕」策略。儘管眾多科學研究指出最氣候惡化速度可能比預期更快,此種拖延戰術將可能會導致重大災難,甚至是不可逆轉的生態浩劫。換言之,投機取巧國家所執行的政策已正在進行。
再者,開發中國家和工業化國家之間的衝突一直是環境治理的核心要素。1992年確認了氣候治理中「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允許發展中國家增加其排放量,以確保其發展權。然而,由於其中一些國家已成為新興的工業大國(巴西、俄羅斯、印度、中國和南非),傳統南北鴻溝不但持續擴大並且更加複雜化。 2006年中國已超越美國的成為目前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國。在後京都談判期間,許多氣候變化綱要公約下的締約國 (包括美國和澳大利亞) 極力主張創造一個包括附件一國家與發展中國家的新議定書,取代京都議定書。但目前開發中國家仍然拒絕接受任何可能阻礙其發展的限制,並要求工業化國家應率先大幅減少溫室氣體排放。
經過多年的談判,對抗全球暖化的國際治理成效仍十分有限。京都議定書的延長只能確保談判持續進行。為了達到真正的協議,防止生態災難,國家應像非政府組織所倡議的,放棄原有的延宕策略。並且,在通過與制定新的協議上,歐盟,美國和金磚四國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歐盟是否能兌現減排承諾,美國是否擺脫「囚徒困境」,中國等新興國家是否願意負擔更多責任,都將影響未來談判的進行。
參考資料
Akerlof, George. A, « Procrastination and Obedience »,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81 (2), 1991, 1-19.
Churchman, David, Negotiation: Process, Tactics, Theory, (2nd Ed.), Boston,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97.
Kontinen Tiina, Irmeli Mustalahti, « Reframing Sustainability? Climate Change and North-South Dynamics », Forum for Development Studies, 39 (1), mars 2012, 1-4.
Olson Mancur, La Logique de l’action collective, [1965], trad., Paris, PUF, 1978.
Timmons Roberts J., Parks Bradley, A Climate Of Injustice: Global Inequality, North-South Politics, and Climate Policy, The MIT Press, 2006.Site de COP18: http://www.cop18.qa [15 décembre 2012].
Uzenat Simon, « 不受約束的多邊主義:各國在哥本哈根會議的承諾 », Passage au crible, (15), 18 Feb.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