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ves Poirmeur
邱崇轩 译
Passage au crible n°72
赖比瑞亚的前总统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 於2012年5月30日被狮子山共和国特别法庭判决50年的有期徒刑。他被指控涉入在狮子山境内历时十一年的内战并犯下战争罪与危害人类罪。,纽伦堡法庭曾判决希特勒的短暂「继承者」卡尔·多尼兹(Karl Dönitz)将军十年徒刑,而这项判决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首次有国家元首因为在位时行使的职权被国际司法判刑。这项重大的审判,对打击未受惩罚的国际罪犯,又迈进了一步。它代表了国际司法亟欲设立典范,惩处涉入他国内战的国家政府领导人,制裁他们为了自身利益而制造冲突。
泰勒曾是赖比瑞亚爱国民族阵线(Front national patriotique du Liberia, FNPL)的领导人(1989-1997),当时他试图推翻由赛谬尔·卡尼翁·多伊(Samuel Kanyon Doe)所领导的政府,而为了削弱国外对手的势力,他更於1991年起利用福戴·桑科(Foday Sankoh) 所领导的革命联合阵线(Front révolutionnaire uni, FRU),发动军事行动攻击狮子山共和国。泰勒於1997年当选赖比瑞亚的总统,他持续干涉发生在邻国(几内亚丶象牙海岸)的武装冲突,并在狮子山依靠革命联合阵线的武装攻击掠夺利益,更曾分别於1998丶1999年试图掌控科诺区(Kono)与自由城(Freetown)。泰勒暴力的打压政策引起反对声浪,他於2003年被迫辞职,2003年3月7日狮子山共合国特别法庭指控他协助狮子山的反叛势力,在内战期间犯下重大罪刑:战争罪(恐怖主义行为丶伤害人性尊严丶残酷不人道的待遇丶招募儿童军以参与战争和掠夺)与危害人类罪(杀人丶强暴丶性奴隶和其他不人道行为)。奈及利亚原本提供泰勒政治庇护,但後来却任由他被逮捕,更在赖比瑞亚新政府的要求下,於2006年把他送交至特别法庭。为了不让这项审判引起区域性的不安,泰瑞是在荷兰海牙而并非在狮子山共和国接受审判。
一、政治经济犯罪的跨国化。在失败国家和崩解国家(Failed States, collapsed States),政府往往要应付民间军队派系的攻击,国家内部的无政府状态遂让跨国犯罪组织有机会壮大。跨国犯罪组织提供军队派系武器以扩大它们的交易。它们以暴力占领土地并掠夺资源,为了达成目的,不惜在国际上犯下重罪。而当邻国的领导人士涉入这些非法交易,和平更是难以重建。事实上,和来自国外的反叛团体结合,国家政府的领导人与其共同参与跨国犯罪;他们的势利让联合国安理会推动国际和平的努力蒙上阴影。
二、政府滥用行政职权可被认为是一项重罪。尽管「被告的正式身分,无论是国家元首或是高级官员」,不再被国际刑法(纽伦堡军事法庭规约第七条)认为是「一种绝对的藉口,或是可以减轻罪行的理由」,国际刑事法庭的司法判例目前正经历一个演变。国际刑事法庭认为政府若滥用行政职权可视同犯下一项重罪,并将以此裁定刑期。这个严厉的策略将有助於打击这类型的跨国犯罪,因为政府领导人往往是这类犯行的直接共犯。
狮子山共和国内战最主要的关键在於争夺钻石产区和市场的控制权,因为狮子山的政府从来无法独占这个事业,赖比瑞亚爱国民族阵线(FNPL)与狮子山革命联合阵线(FRU)的结盟以分别夺取两国的政权更是内战兴起的直接导火线。这些珍贵矿石所引发的交易冲突持续多年,因为赖比瑞亚在泰勒的统治下成为「血钻石」的交易中心。狮子山的革命联合阵线控制了靠近赖比瑞亚边境的钻石产区,而赖国总统泰勒私下与他们交涉走私钻石,因此透过泰勒,革命联合阵线可以容易地取得火药武器。安全理事会为了终止这个因为经济犯罪而起的战争,曾尝试过许多不同方法。
为了阻断交易并切断反叛军队的资源,安全理事会首先要求邻近国家,尤其是赖比瑞亚,共同孤立革命联合阵线《第1171(1998)号决议文》。此外,安全理事会还命令赖比瑞亚停止对革命联合阵线提供任何军事和金钱上的协助并协助冻结其资产。而为了控制走私并打击「洗钱者」,唯有附带狮子山政府核发的产区证明的钻石原石才能被核准进口《第1306(2000)号决议文》。为了提高这项措施的效力,安理会最後决定禁运所有来自赖比瑞亚的钻石以及所有输往赖国的武器《第1343(2001)号决议文》。此外,由联合国和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Communauté économique des États de l’Afrique de l’Ouest, CDEAO)一同执行的政权过渡与和解方案并无法有效制止冲突(2000年5月革命联合阵线共拘捕了500名联合国维和部队军人),安理会必须执行一项维护和平的行动计画《第1270(1999)号决议文》,创立了「联合国狮子山计画」(MINUSIL),计画规模庞大并派遣了17500人。
狮子山特别法庭由狮子山共和国和联合国的一项共同协议所创立(2002年1月16日),旨在审理须「承担最大责任的罪犯」,因此这项对查尔斯·泰勒的判决不仅立下典范,在未来也可吓阻其他国家领导人继续进行此类蓄意的政治经济犯罪。事实上,特别法庭的第一审判庭并不仅仅指控泰勒在狮子山境内协助丶策动并计画犯下战争罪与危害人类罪。特别法庭更认为泰勒滥用他身为赖比瑞亚总统的职权,以在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之下的五国委员会,利用联合国筹画的和平重建任务来犯下罪刑。再者,特别法庭认为泰勒利用冲突获取个人利益:所有这些指控都认为泰勒犯下重罪。
这个决定可视为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Tribunal pénal international pour le Rwanda, TPIR)司法判例的延伸。1998年,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判决前总理坎班达(Jean Kambanda)犯下种族灭绝罪,且并不因其政府首长的职权而「有任何减刑的可能性」(卢安达国际刑事法庭,1998年9月4日,坎班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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