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 Uzenat
翻译 Jenna Rimasson
Passage au crible n°15
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主持下,自2009年12月7 日至19日於哥本哈根举行第15届缔约方会议 (Conférence des Parties, CdP),此次谈判旨在达成一项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协定。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延长并加强之前京都议定书订下的目标—京都议定书於2012年12月31日到期—从而确立未来气候控制的多边规章。
1997年12月,於京都召开第三届缔约方会议,各国代表并於会中签署一项议定书,明订工业化国家(列於其附表一),依照1990年水准,必须减少平均5.2 % 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此外,该协议规划了关於气候的国际核查制度并建立了制裁机制。2007年12月的巴里岛会议(第十三届缔约方会议),协商讨论後则通过了「巴里岛行动计画 (Plan d’action de Bali)」以及为期两年的期程书 — 巴里岛路线图 - 决定在哥本哈根的第十五届缔约方会议的最终举办期限。
在此规划下,气候问题的处理规划掌控於超国家单位或机构手中,着名的例子如气候变迁跨政府专家团体(GIEC),联合国主管机关以及欧盟。即便柯林顿政府已签署京都协议书,其後却没有得到美国国会的批准。该条约目前有189个缔约方;即使美国现在认识到温室气体对气候与健康的影响,仍然不认同京都协议书提出的总体目标,各国按比例承担过去和目前应负的责任。至於新兴国家— 其中主要包括巴西丶中国和印度— 和最不发达国家,则要求其他国家尊重他们以发展为首要考量的权利。要达成这个目的,这些国家毫不迟疑地透过国际组织来修正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社会和经济的差距。在这种情况下,哥本哈根协议似乎成为权力关系的产物,并表明了全球性政治权力再分配的延续。
2010年1月31日哥本哈根协议的结论和各国作出的承诺,让我们可以重新检视两个密切相关的概念。
1、 多边主义。远远不能简化以及描述成一种新的国与国的关系,多边主义应该意味着新的全球治理,一种分散而混合的机制。结合公共和私营部门,国家和民间社会,微观和宏观交叠,全球治理仍然是有关国际关系民主化的研究和谈论焦点。然而,事实上,这个动态的发展包括许多暧昧不明确的过程,因此,形成极度不均衡的世界观。多边主义因而可以进一步理解为可供国际机构运用的意识形态和实用资源。
2、 全球公共财产。作为国际关系的重大议题之一,全球公共财产视同为社会建设过程中,不论在时间和空间内,追求美好发展愿景的最初产品。在这方面,跨国化运作的专长和知识,不仅是一项成功条件亦是一种客观评价方法的首选工具。但是,当代的理性思考有时却会与历史框架互相矛盾,而与同一环境里的公丶私主管机关发生猛烈冲突。
众多观察家认为,哥本哈根高峰会仅达成最小化的协议,而牺牲了人类的普遍利益。事实上,哥本哈根协议与京都议定书的精神决裂。当然,它加强了1992年里约宣言的七项原则各国「共同承担不等的责任」,但仅仅反应了气候变迁跨政府专家团体的建议,以限制温度升高在2摄氏度以内。此外,它并没有计画设立任何国际核查和制裁机制。还应指出的是,於2009年12月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全体大会上,没有任何国家曾正式签署此协议,而仅写入大会「纪录」而已。
然而,如要更深入理解全球治理的组织原则和重要方向─尤其是在环境保护领域,我们应该要跳脱有关规范性办法的思考。一般说来,在雷曼兄弟公司 (Lehmann Brothers)倒闭後十六个月签定的哥本哈根协议标示了重新界定公共和私人领域的重要一步。不需污蔑民族国家的个人主义行为,而是应该分析金融经济危机如何加快治理框架的分化,各相关机构的数量倍增且分工更细,其所追求的利益也更不相同:如国际组织丶银行体系和各国政府之间近期缔结的关系。如此看来,各国的谈判策略亦表达其独特的世界观点,也因此各国家间更加难以妥协。最後,哥本哈根的谈判过程不透明─发展中国家被排除在外,同时非政府组织不能进入会场─导致各方立场冲突,并打压了最有野心的提案。
因此,问题不出在联合国提出的国际体系,而是该如何建立一套多边制度,以纳入所有相关机构:企业,地方当局或非政府组织。此外,自1995年柏林第一届会议以来,即使气候变迁跨政府专家团体的研究报告一直为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决议的重要依据,该组织曾经历的合法性危机也已大大削弱其公信力。因此,欲通过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规范所有国家的机制似乎仍然不太可能。哥本哈根协议不遵行京都协议书所肯定的逻辑,而取其失败的教训(减放5%的目标并没有达成),因此,其目的在於建立一个新的合作框架,灵活有弹性且须依赖各国热忱。鉴於各国在此问题上作出的承诺不一,根据2010年1月31日提交给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资料,累积推算後预估工业化国家於2020年的排放量将比1990年的标准减少13,3%至17,9%,但远远不及气候变迁跨政府专家团体2007年提出的第四次报告,其认为减少25至40%为必要的。欧盟因此预计较1990年的标准减少排气量20%,美国依据2005年的标准减少17% (较1990年减少4%) ,俄罗斯较1990年减少25% (相对於2007年则是增加13,5%),中国则依据2005年的标准减少45%排碳量,印度则是24%。
我们应用一个新的讨论机制来理解多边主义,这个窗口可让任何单位有其表达战略的机会。在这前提之下,哥本哈根会议描绘出新的全球布局,其协议,则是在此新布局下经由全球同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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