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ting Chao
趙偉婷 譯
Passage au crible n° 130
Source: Wikimedia
2015年6月1日至5日 ,就在聯合國氣候變遷會議 (COP 21) 召開的前六個月,第26屆世界天然氣大會(World Gas Conference, WGCPARIS 2015)在巴黎舉行。此會議是由國際天然氣聯盟(International Gas Union, IGU)所主辦,匯集了來自全球83個國家、超過4000家大企業代表,包括了英國石油(BP),道達爾(Total)、殼牌(Shell)、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雪佛龍(Chevron)、埃尼集團(ENI)、英國天然氣集團(BG Group)、挪威國家石油公司(Statoil)、卡塔爾天然氣(Qatargas)、中國石油(PetroChina) 等鉅資石油企業。氣候暖化議題成為本次大會焦點,並促成企業共同討論有關能源轉型的議題。
歷史回顧
政府間針對全球氣候暖化議題的談判始於1980年代末期。1992年在里約所舉行的地球高峰會上,153個國家共同簽署了「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la Convention-Cadre des Nations Unies sur les Changements Climatiques, CCNUCC) 。緊接著,公約國們於1997年通過了京都議定書(Protocole de Kyoto),此為迄今唯一具有約束力的全球協議,用以規範已開發國家在2008到2012年間的溫室氣體減量。此議定書於2005年生效後,後京都時期談判正式展開。然而,國家間卻很難達成全面性的新協定,特別在2009年哥本哈根會議挫敗後,沒有任何共識以建立一個全球性的協議。對此,在2012年的多哈會議上,京都議定書規範期限被延長至2020年,並且各國須在2015年12月的巴黎氣候會議(COP21)上採納一份新的協議。
在巴黎氣候會議開始的前幾個月,全球最大石油和天然氣行業聚會WGCPARIS 2015在同一城市舉行。其議程涵括天然氣產業的市值、勘探與生產、國際運輸、能源創新…等內容。在本次會議上,企業代表們不斷強調天然氣的重要性,指出使用天然氣生產的二氧化碳量只有煤炭的一半。此將有助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此外,6月2日,歐洲六大石油公司領導人(Shell、ENI、BP、BG group以及Statoil),在世界報(Le Monde)刊登了一封公開信,鼓勵所有國家行為者設置統一碳價格來提高能源效率。同時請求聯合國氣候大會的秘書處,協助他們在COP21召開時能與國家締約方們直接進行對話。
理論框架
一、三角外交。進入了市場全球化和技術變革步伐加快的時代,國家現在只能控制生產過程與交易過程中的一小部分。相反地,當今大能源集團卻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能像政治當局般採取行動,並且有時與政府相互競爭。此有利於企業方的權力轉移,產生了一種三方相互交錯的新外交模式:政府與政府、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企業與企業間的談判凌駕於其他兩者之上。 而其會談成果更將高度引導公共政策走向。
二、 進攻式保護主義的悖論。在自由競爭市場內,大企業實行為了達到壟斷目的之干預政策。 為此,企業間彼此同意限制生產量、制定價格、分配市場額度、促業界在政治、技術、和經濟方面的進展。簡而言之,目標是能建立一個國際卡特爾(cartel international)。因此,這些鉅資企業樹立能確立其國際權威的制度安排。但自由和開放的競爭卻因此而受到了阻礙,潛在的購買者沒有其他選擇只能接受,換句話說,只能逆來順受。
案例分析
能源產業是世界上最大的溫室氣體來源,產生約35%的排放量,其中超過56%來自石油和天然氣。據國際能源機構(Agence internationale de l’énergie) 的研究指出,在此領域減少溫室氣體的成效至關重要。一方面,國家要求企業們合作以減少碳排放。另一方面,由於經營的成本與利潤將會深深地受到新法規所衝擊,許多企業皆試圖直接影響政府決策。對此,在1990年代談判初期,絕大多數的西方石化產業皆反對接受政府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的規範,並拒絕採納任何減量時間表。此些企業主要由全球氣候聯盟(Global Climate Coalition, GCC) 所組織,設法拖延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和京都議定書的談判過程。企業界的壓力阻礙了氣候政策的形成,政府權力也因此被削弱。但在九零年代末期,支持GCC的產業逐漸減少。它的幾個主要成員,如BP和Shell皆紛紛退出。在13年的運作之後,GCC終於在2002年正式解散。反氣候治理集團的削弱現象,反映了企業界日益合作的趨勢。事實上,此來自技術創新和經濟效益的重大轉變,是有組織的協會以明裡暗地的卡特爾形式主導而成。有關於此,成立於1931年並擁有超過140名成員代表的IGU,涵蓋了世界約95%的天然氣市場。其中包括石油輸出國家組織(OPEC)企業、西方超級巨頭和新興的國家的大石油公司(如中國石油)。每隔三年,這些公司齊聚於世界天然氣大會上,以建立一個共同戰略。各項基本標準在業界談判中成形,而這當中大石油公司發揮了主導的作用。這些規範助長了具有潛在高額利潤的新商機,像是在可再生能源、製造業創新、新型態運輸、知識產權…等領域的發展。
今年,企業強力推銷天然氣,此其聲稱最環保的石化燃料,能有效地成為能源轉型的主要工具。天然氣使用率的增加將為此項目前發展還不完整的新興行業挹注大量資金。像是,注意到在2013年有超過 6700億美金花費在開發新的石化燃料儲量上。此外,Shell以470億英鎊(640億歐元)收購BG集團的交易案也值得關注。經由此合併案,原本在天然氣領域就已非常活躍的Shell公司,更將增產20%,而其油氣儲量將達到25%。除此之外,此石油巨頭早已斥資數十億美元開發北極天然氣和投資加拿大油砂(sables bitumineux)計畫。但根據最新一期「自然」(Nature)期刊的研究,此兩項計畫皆對氣候變遷的預防是有害無益的。另外,隨著能源轉型,基礎設施(如天然氣管線的建設)的投資也相對提高。在美國,從2008年到2012年,天然氣發電供電量增長了超過50%。照此趨勢發展下去,到2050年天然氣供應將占美國近三分之二的供電量,進而促使大規模的設備更新。
有關於引進適用於所有國家的碳價格體系,企業認知到在市場機制的良好運作及相關法規的發展下的共同利益。實際上,一些公司已開始使用內部碳價來計算未來計畫的產值和引導投資決策。在這種情況下,企業所使用的碳價格,如果能成為市場價格,將會比政府政策帶來更強大的衝擊。
身為天然氣產業的發言人,能源巨頭們不僅向國家,更向大眾展示了其野心。另外,更顯露了其在巴黎舉行的COP21會議中將採取的姿態。然而,目前事實證明這些企業們所希望採用和投資的技術與資源,排他性地反應了出一個與環保政策十分不相容的「技術-金融」(techno-financière)邏輯 。事實上,企業藉由實行能源領域卡特爾的進攻式保護主義,將引領一個獨善本身利益的能源轉型,並此極有可能被納入各國即將簽署的協議內容中。
參考資料
Stopford John, Strange Susan, Henley John, Rival States, Rival Firms. Competition for World Market Shar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1.
Strange Susan, The Retreat of the State. The Diffusion of Power in the World Econom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6.
Vormedal Irja, « The Influence of Business and Industry NGOs in the Negotiation of the Kyoto Mechanisms: the Case of Carbon Capture and Storage in the CDM », Global Environmental Politics, 8 (4), 2008, pp. 36-65.